本發明屬于農藥技術領域,更具體涉及一種含酚菌酮與戊唑醇的殺菌組合物。
背景技術:
酚菌酮是我國有用自主知識產權的植物源殺菌劑,其化學名稱是1-鄰羥基苯基丁酮。銀杏是我國特色植物,被稱為植物活化石,抗逆性強,不受病蟲危害,大量研究證明,銀杏含有農用殺菌物質,由此,我國科研工作者創制了新的農用殺菌劑酚菌酮。酚菌酮對子囊菌綱、擔子菌綱、半知菌綱和卵菌亞綱等致病真菌引起的大多數病害具有保護、治療和鏟除的活性,可用于防治小麥、蘋果、葡萄、蔬菜、柑橘和水稻等作物上的多種真菌病害。對作物、人、畜及有益生物安全,對環境基本無污染。但酚菌酮在應用過程中,存在著使用濃度較高、單位面積用藥量大、殘效期較短、使用成本較高等不足,并有一定的抗藥風險,不利于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戊唑醇屬于三唑類殺菌劑,是硫醇脫甲基抑制劑,是用于重要經濟作物的種子處理或葉面噴灑的高效內吸性殺菌劑。可有效的防治禾谷類作物的多種銹病、白粉病、網斑病、根腐病、赤霉病、黑穗病及種傳輪斑病、茶樹茶餅病,香蕉葉斑病等。三唑類殺菌劑,麥角甾醇生物合成抑制劑。可用于禾谷類作物防治白粉菌屬、柄銹菌屬、喙孢屬、核腔菌屬和殼針孢屬菌引起的病害。干、濕拌種劑已在我國小麥上應用獲得登記,使用方法為每100kg小麥種子用2%干拌劑或濕拌劑100~150g(有效成分2~3g)拌種,充分拌勻,可有效地防治小麥散黑穗病和腥黑穗病,此外還可用來防治花生褐斑病和輪斑病,葡萄灰霉病、白粉病,茶樹茶餅病,大麥和燕麥散黑穗病,小麥網腥黑穗病、光腥黑穗病等。由于戊唑醇高效、廣譜、內吸性,是世界上銷量最大的,應用最廣泛的新型三唑類殺菌劑,廣泛的使用不可避免的出現過度使用,對環境污染嚴重的危害。
酚菌酮和戊唑醇對各類經濟作物都有顯著的抗菌抗病效用,但在應用過程中,存在著使用濃度較高、單位面積用藥量大、殘效期較短、使用成本較高等不足,并有一定的抗藥風險。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綜合酚菌酮和戊唑醇的優點、使用壽命較長的、殺菌活性劑較高、殺菌譜較大且對環境副作用較小的含酚菌酮和戊唑醇的殺菌組合物。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含酚菌酮與戊唑醇的殺菌組合物,包含
5%-70%重量比的有效成分,有效成分為戊唑醇和酚菌酮,戊唑醇和酚菌酮的重量比為1:0.6-20;
5%-70%重量比的溶劑或載體或助劑;
1%-10%重量比的表面活性劑。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戊唑醇和酚菌酮的重量比為1:2-10。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酚菌酮為1-鄰羥基苯基丁酮,酚菌酮的化學結構式為: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戊唑醇、酚菌酮、溶劑和表面活性劑制成乳油,溶劑為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異丙醇、丁醇、一線油、環已酮、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亞砜、N-甲基吡咯烷酮、乙酸乙酯、丙酮、丁酮、乙二醇醚類中的一種或幾種混合物,表面活性劑為烷基苯磺酸鹽、脂肪醇硫酸鹽、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烷基苯基酚聚氧乙烯醚、烷基酚聚氧乙烯聚氧丙烯醚、烷基苯基酚聚氧乙烯聚氧丙烯醚中的一種或幾種混合物。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戊唑醇、酚菌酮、載體和表面活性劑制成可濕性粉劑或顆粒劑,載體為高嶺土、膨潤土、活性白土、海泡石、白炭黑、硅藻土、輕質碳酸鈣、滑石粉、熟石膏、白堊土、陶土、蒙脫土、粘土中的一種或幾種混合物,表面活性劑為亞甲基雙萘磺酸鈉、木質素磺酸鹽、羧甲基纖維素鹽類、烷基磺酸鹽、脂肪醇硫酸鹽、烷基酚聚氧乙烯醚中的一種或幾種混合物。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還包括去離子水,戊唑醇、酚菌酮、去離子水、助劑和表面活性劑制成乳液,表面活性劑為烷基苯磺酸鹽、脂肪醇硫酸鹽、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烷基苯基酚聚氧乙烯醚、烷基酚聚氧乙烯聚氧丙烯醚、基苯基酚聚氧乙烯聚氧丙烯醚中的一種或幾種混合物。助劑為聚乙烯醇、聚乙烯吡咯烷酮、羧甲基(乙基)纖維素、黃原膠、阿拉伯膠、明膠、淀粉、海藻酸、尿素、乙二醇、丙二醇、丙三醇中的一種或幾種混合物。
其有益效果為:本發明以戊唑醇和酚菌酮為有效成分,并輔之以溶劑或載體或助劑以及表面活性劑制備成的乳油或可濕性粉劑或顆粒劑或水乳劑。
戊唑醇和酚菌酮復配后,獲得了對各種真菌性病害的明顯增效作用,即殺菌劑的速效性顯著,持效性延長。由于殺菌的速效性顯著,因此降低了農藥的用藥量,使得農藥的持效期延長,延緩了酚菌酮抗藥性的產生,延長了酚菌酮和戊唑醇的使用壽命,同時還擴大了作用譜。通過降低了單位用藥量、施藥次數可節約用藥成本,顯著的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
戊唑醇20克(折百含量),酚菌酮10克,十二烷基苯磺酸鈣4克,脂肪醇聚氧乙烯醚(n=20)6克,用二甲酰胺20克,二甲苯溶解得100克乳油產品。
實施例2
戊唑醇30克(折百含量),酚菌酮20克,十二烷基苯磺酸鈣2克,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20)3克,一線油5克,羧甲基纖維素鹽0.3克,丙二醇3克,消泡劑0.2克,去離子水加至100克,采用高速剪切攪拌乳化機攪拌分散,攪拌速度為2000轉/分,攪拌時間為30分鐘,得均勻可流動白色乳狀液產品。
實施例3
戊唑醇10克(折百含量),酚菌酮20克,NNO4克,BX2克,白炭黑10克,活性白土補加至100克,經氣流粉碎至平均粒徑為20um可濕性粉劑。
實施例4
戊唑醇5克(折百含量),酚菌酮30克,木質素磺酸鈉4克,十二烷基磺酸鈉2克,白炭黑20克,膨潤土補加至100克,經氣流粉碎至平均粒徑為20um可濕性粉劑,在上述可濕性粉中加入10克6%聚乙烯醇水溶液并攪拌均勻,通過擠壓造粒烘干,得到100克2mm*5mm可分散性粒劑產品。
實施例5
戊唑醇20克(折百含量),酚菌酮20克,十二烷基苯磺酸鈣0.5克,十二烷基苯基酚聚氧乙烯聚氧丙烯醚3克,環已酮3克,黃原膠0.4克,消泡劑0.1克,去離子水加至100克,采用高速剪切攪拌乳化機攪拌分散,攪拌速度為4000轉/分,攪拌時間為15分鐘,得均勻可流動白色乳狀液產品。
田間試驗1
酚菌酮·戊唑醇EC防治水稻紋枯病
一、試驗目的
為了明確酚菌酮·戊唑醇EC對水稻紋枯病的防治效果,探討其使用技術,為大面積應用提供依據。
試驗方法
1、供試藥劑:
40%酚菌酮EW 江蘇騰龍生物藥業有限公司提供
30%戊唑醇SC 江蘇騰龍生物藥業有限公司提供
40%酚菌酮·戊唑醇EC 上述實例5所得制劑
試驗設計和方法
基本情況:本試驗設在鹽都區北蔣鎮北蔣村四組一塊水稻田內,供試水稻品種為淮稻9號,直播栽培,水稻長勢較好,生長均衡。試驗期間平均氣溫22.6℃(最低日平均19.7℃,最高25.2℃),第一次藥后6天內未降雨,第二次藥后15天內,雨日8天,降雨量117.3mm。
試驗設計
①40%酚菌酮EW100ml/畝
②40%酚菌酮·戊唑醇20ml/畝
③30%戊唑醇SC 20ml/畝
④清水對照
小區面積20平方米,重復三次,隨機區組排列。
施藥時間和方法
于2009年9月5日(破口期)和9月12日(齊穗期)兩次施藥,每畝用藥量對水40千克常規噴霧。
藥效調查
第二次施藥后14天(紋枯病病情基本穩定)調查藥效,五點取樣,每點2尺2,每小區調查10尺2,調查紋枯病穗部發病級數,計算防治效果,試驗數據經反正弦轉換后進行方差分析,Duncan氏新復極差法多重比較。
安全性觀察
施藥后不定期觀察酚菌酮處理區水稻生長情況。
二、試驗結果(見表一)
表一、試驗結果:40%酚菌酮·戊唑醇EC防治水稻紋枯病
三、小結與討論
1、試驗結果表明,40%酚菌酮EW對水稻穗頸瘟具有良好的控制效果,其防治效果與30%戊唑醇SC防效相當。
2、酚菌酮與戊唑醇混用具有明顯增效作用。
3、40%酚菌酮·戊唑醇用量20ml為宜,于水稻破口期和齊穗期施藥兩次,可有效控制穗頸稻瘟為害。
田間試驗2
30%酚菌酮·戊唑醇EC防治花生葉斑病
一、試驗目的
為了明確酚菌酮·戊唑醇EC對花生葉斑病的防治效果,探討其使用技術,為大面積應用提供依據。
試驗方法
1、供試藥劑:
40%酚菌酮EW 江蘇騰龍生物藥業有限公司提供
30%戊唑醇SC 江蘇騰龍生物藥業有限公司提供
30%酚菌酮·戊唑醇EC 上述實例1所得制劑
試驗設計和方法
基本情況:本試驗設在鹽都區北蔣鎮北蔣村四組一塊農田內,供試品種為花生,長勢較好,生長均衡。試驗期間平均氣溫22.6℃(最低日平均19.7℃,最高25.2℃),第一次用藥后6天內未降雨,第二次藥后15天內,雨日8天,降雨量117.3mm。
試驗設計
①40%酚菌酮EW1000倍液
②30%酚菌酮·戊唑醇2000ml/畝
③30%戊唑醇SC 2000ml/畝
④清水對照
小區面積20平方米,重復三次,隨機區組排列。
施藥時間和方法及藥效調查
藥前調查花生葉斑病的病情,于病情初期第一次施藥,每7天施藥一次,共施藥3次。第三次施藥后7天、14天、30天分別調查花生病情指數并計算防效。
安全性觀察:施藥后不定期觀察酚菌酮處理區花生生長情況。
二、試驗結果(見表二)
表二、試驗結果:40%酚菌酮·戊唑醇EC防治花生葉斑病
三、小結與討論
1、試驗結果表明,40%酚菌酮EW對花生葉斑病具有良好的控制效果,其防治效果與30%戊唑醇SC防效相當。
2、酚菌酮與戊唑醇混用具有明顯增效作用。
3、40%酚菌酮·戊唑醇用量2000倍液為宜,于花生葉斑病發生前期施藥兩次,可有效控制花生葉斑病為害。
經過室內和田間試驗證明,本發明中的酚菌酮和戊唑醇合理復配以后,具有明顯的增效作用,對農作物病害的防治效果顯著得以提高,并且能擴大殺菌譜,延緩病原物抗藥性的產生。具體實驗結果是:戊唑醇與酚菌酮的質量百分比為1:(2-10)時與單劑相比較對水稻紋枯病的共毒系數(CTC)在153.6-266.9之間,對花生葉斑病的共毒系數在158.9-260.94之間。戊唑醇與酚菌酮結構類型不同,作用機制各異,二者復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延緩病原物抗藥性的產生和發展,提高了藥效,降低成本。
以上所述的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脫離本發明創造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