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箱式食品低溫干燥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食品干燥設備,尤其是能保證原料的組織蛋白、脂肪等營養(yǎng) 成分不發(fā)生變性、保證食品原有的營養(yǎng)價值的節(jié)能型箱式食品低溫干燥機。
背景技術:
目前,所有食品的烤箱干燥設備均為高溫或微波干燥方式,其烘烤溫度均達200°C 以上,一方面設備所供能源成本太高,加之金屬殼體的導熱性能,熱能損失過大;另一方面, 高溫將物料過熱烤熟造成了原料中營養(yǎng)成分變性,從而降低或失去營養(yǎng)價值。
發(fā)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箱式食品低溫干燥機,采用低溫高效干燥技術,實 現(xiàn)了節(jié)能降耗,避免了食品營養(yǎng)變性。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箱式食品低溫干燥機,包 括控制干燥機運行的電控柜,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布料箱、物料傳送裝置、排潮裝置,在干燥 機內前部為干燥區(qū),后部為冷卻區(qū),在干燥區(qū)設有低溫、低壓熱氣流,工作溫度在60°C 70 0C,在冷卻區(qū)設有冷卻氣流,在排潮裝置部位設有排潮管道。所述的物料傳送裝置為履帶傳動。所述的低溫干燥機設有溫濕度傳感器。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溫濕度傳感器自動調節(jié)進機熱源溫度,利用低溫、低 壓熱源,達到理想的干燥效果,使熱能得以充分利用而不浪費,保證干燥溫度的穩(wěn)定性與可 調性。同時,設備箱體全方位保溫,控制熱能外逸,達到節(jié)能的目的。
圖1是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中,1、布料箱,2、從傳動輪,3、履帶,4、低溫低壓熱氣流,5、待烘干物料,6、主傳 動輪,7、冷卻區(qū),8、干燥區(qū),9、排潮管道,10、溫濕度傳感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一種箱式食品低溫干燥機,包括控制干燥機運行的電控柜,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布 料箱(1)、物料傳送裝置和排潮裝置,干燥機內前部為干燥區(qū)(8),后部為冷卻區(qū)(7),在干 燥區(qū)⑶設有低溫、低壓熱氣流G),工作溫度在60°C 70°C,在冷卻區(qū)(7)設有冷卻氣流, 在排潮裝置部位設有排潮管道(9)。在本實施例中,物料傳送裝置為履帶C3)傳動,在干燥 機外側的前、后兩端設有主傳動輪(6)和從傳動輪O),同時,干燥機內設有溫濕度傳感器
(10),自動調節(jié)進機熱源溫度,確保物料烘烤均勻,干燥效果理想。本實用新型工作時,待烘干物料( 送至干燥機布料箱(1),通過出料門可控制進 料厚度,使待烘干物料( 在履帶C3)上全寬度均勻布料,進入干燥區(qū)(8)的待烘干物料(5)在低溫(< 100°C )、低壓G f^kgf/cm2)熱氣流(4)的作用下逐漸被均勻烘干,從待 烘干物料(5)中烤出的潮氣由排潮管道(9)排出機外,待烘干物料( 在履帶C3)帶動下 進入冷卻區(qū)(7),在冷卻氣流作用下,待烘干物料(5)的溫度降至室溫。干燥機內設有溫濕 度傳感器(10),可自動調節(jié)進機熱源溫度,使干燥區(qū)(8)工作溫度控制在60°C 70°C。物 料( 前進速度通過履帶(3)由設在主傳動輪(6)上的電機控制,電機采用變頻調速。
權利要求1.一種箱式食品低溫干燥機,包括控制干燥機運行的電控柜,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布料 箱(1)、物料傳送裝置和排潮裝置,在干燥機內前部為干燥區(qū)(8),后部為冷卻區(qū)(7),在干 燥區(qū)設有低溫、低壓熱氣流G),工作溫度在60°C 70°C,在冷卻區(qū)(7)設有冷卻氣流,在排 潮裝置部位設有排潮管道(9)。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箱式食品低溫干燥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物料傳送裝置為 履帶⑶傳動。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箱式食品低溫干燥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低溫干燥機設有 溫濕度傳感器(10)。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食品干燥設備,尤其是能保證原料的組織蛋白、脂肪等營養(yǎng)成分不發(fā)生變性、保證食品原有的營養(yǎng)價值的節(jié)能型箱式食品低溫干燥機,包括控制干燥機運行的電控柜,還包括布料箱、物料傳送裝置、排潮裝置,在干燥機內前部為干燥區(qū),后部為冷卻區(qū),在干燥區(qū)設有低溫、低壓熱氣流,工作溫度在60℃~70℃,在冷卻區(qū)設有冷卻氣流,在排潮裝置部位設有排潮管道。本實用新型的箱式食品低溫干燥機由溫濕度傳感器自動調節(jié)進機熱源溫度,利用低溫、低壓熱氣流,達到理想的干燥效果,使熱能得以充分利用而不浪費,保證干燥溫度的穩(wěn)定性與可調性。同時,設備箱體全方位保溫,控制熱能外逸,達到節(jié)能的目的。
文檔編號A23N12/08GK201919616SQ20102056539
公開日2011年8月10日 申請日期2010年10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10月12日
發(fā)明者王兆江, 王吉連 申請人:王兆江, 王吉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