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設有香薰的電蚊拍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蚊拍,尤其涉及一種設有香薰的電蚊拍。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中的電蚊拍功能單一,只具有殺蟲滅蚊的作用,且即使殺蟲滅蚊也需要手動啟動電蚊拍本體本身的開關,使其通電才能發揮作用。
實用新型內容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即可殺蟲滅蚊,又支持容裝香薰體以散發香味凈化空氣的設有香薰的電蚊拍。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一種設有香薰的電蚊拍,包括具有拍頭和拍柄的電蚊拍本體,所述拍柄的一端連接在所述拍頭上,其中,所述拍頭或拍柄上設有用以容置香薰物料的容置腔,所述電蚊拍本體于對應所述容置腔的位置上設有散味孔。作為優選,所述容置腔內設有香薰體、驅蚊草或樟腦丸。作為優選,所述容置腔設于所述拍頭和拍柄連接的位置處。由上述技術方案可知,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相比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通過對容置腔和散味孔的設置,既可殺蟲滅蚊,又支持容裝香薰體以散發香味凈化空氣,結構簡單,一物多能。在本實用新型中,容置于容置腔中的不僅可以是香薰體,也可以是驅蚊草或樟腦丸等其他物料,如果是驅蚊草或樟腦丸等物料,還可使電蚊拍無需手動啟動電蚊拍本體本身的通電開關,即可散味除蟲滅蚊,非常實用。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領域技術人員能更進一步了解本實用新型的特征及技術內容,請參閱以下有關本實用新型的詳細說明與附圖。請參閱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設有香薰的電蚊拍,包括具有拍頭1和拍柄2的電蚊拍本體,所述拍柄的一端連接在所述拍頭上,其中,所述拍頭或拍柄上設有用以容置香薰物料的容置腔,所述電蚊拍本體于對應所述容置腔的位置上設有散味孔3,所述容置腔內設有香薰體、驅蚊草或樟腦丸,所述容置腔設于所述拍頭和拍柄連接的位置處。但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可行實施例,并非用以局限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故凡運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變化,均同理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設有香薰的電蚊拍,包括具有拍頭和拍柄的電蚊拍本體,所述拍柄的一端連接在所述拍頭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拍頭或拍柄上設有用以容置香薰物料的容置腔,所述電蚊拍本體于對應所述容置腔的位置上設有散味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有香薰的電蚊拍,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腔內設有香薰體、驅蚊草或樟腦丸。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設有香薰的電蚊拍,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腔設于所述拍頭和拍柄連接的位置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設有香薰的電蚊拍,包括具有拍頭和拍柄的電蚊拍本體,所述拍柄的一端連接在所述拍頭上,其中,所述拍頭或拍柄上設有用以容置香薰物料的容置腔,所述電蚊拍本體于對應所述容置腔的位置上設有散味孔,所述容置腔內設有香薰體、驅蚊草或樟腦丸,所述容置腔設于所述拍頭和拍柄連接的位置處。本實用新型通過對容置腔和散味孔的設置,既可殺蟲滅蚊,又支持容裝香薰體以散發香味凈化空氣,結構簡單,一物多能。在本實用新型中,容置于容置腔中的不僅可以是香薰體,也可以是驅蚊草或樟腦丸等其他物料,如果是驅蚊草或樟腦丸等物料,還可使電蚊拍無需手動啟動電蚊拍本體本身的通電開關,即可散味除蟲滅蚊,非常實用。
文檔編號A01M3/02GK202172737SQ20112027658
公開日2012年3月28日 申請日期2011年8月1日 優先權日2011年8月1日
發明者虞振剛 申請人:義烏市力天電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