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除草用的鐮刀,其包括刀柄、設置在所述刀柄一端部的刀身,其中刀刃部位于所述刀身的內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刀刃部呈直線延伸、且與所述刀柄之間形成的夾角為∠β,90°<∠β<180°,所述的鐮刀還包括自所述刀身的刀背部向上延伸的擋板,其中所述擋板與所述刀身形成割斷草的放置區域,當除草時,被割斷的草都匯聚且堆積在所述放置區域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用的鐮刀,其特征在于:110°<∠β<130°。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除草用的鐮刀,其特征在于:∠β=12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用的鐮刀,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擋板上設有多個貫通所述擋板兩側面的透氣孔。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除草用的鐮刀,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的透氣孔均勻分布在所述的擋板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用的鐮刀,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垂直于所述刀身向上延伸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除草用的鐮刀,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的高度5~8cm。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用的鐮刀,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的外側面與所述刀背部的外側面齊平設置。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用的鐮刀,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為鋁薄板或不銹鋼薄板,且厚度為1~4mm。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用的鐮刀,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刀柄的端部設有U型安裝槽,所述刀身遠離刀尖的端部固定設置在所述U型安裝槽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