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花卉灑水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可沿軌道行進的軌道車體和設在軌道車體上的灑水裝置,所述灑水裝置包括設在車體兩側的可升降懸臂,所述懸臂上掛設有出水管,所述出水管上安裝有多個水噴頭,所述軌道車體內設有用于卷繞輸水管的卷盤,所述卷盤由位于其側部的第一驅動機構驅動轉動,所述軌道車體下部設有由第二驅動機構驅動轉動的車輪,所述軌道車體行進側設有一鉸接擺臂,所述鉸接擺臂上設有用于支撐輸水管的支撐滾輪,所述鉸接擺臂上部連接有彈簧,所述鉸接擺臂下部連接有兩推桿,所述兩推桿分別連接有用于分別控制兩無級變速電機轉速的兩電動車調速轉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花卉灑水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懸臂由兩根平行的金屬橫桿和位于兩平行金屬橫桿之間的斜桿構成,在金屬橫桿上固定有所述出水管,所述出水管上間隔設有所述水噴頭,所述水噴頭上具有活動金屬扣扣置在出水管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花卉灑水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機構包括第一無級變速電機和第一鏈條傳動機構,所述第一鏈條傳動機構帶動卷盤轉動,所述卷盤卷繞有輸水管,所述輸水管的定端與出水管連通,所述第一無級變速電機由第一電動車調速轉把控制轉速,其中第一電動車調速轉把穿有與第一推桿連接的第一銷軸。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花卉灑水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驅動機構包括第二無級變速電機和第二鏈條傳動機構,所述第二鏈條傳動機構帶動車輪轉動,所述第二無級變速電機由第二電動車調速轉把控制轉速,其中第二電動車調速轉把穿有與第二推桿連接的第二銷軸。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花卉灑水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軌道車體的下方設有行進軌道,所述行進軌道為一根沿行進方向布置的鋼管,所述軌道車體下方設有的一側兩車輪表面為凹弧形,該凹弧形與鋼管相配合,以保證行進的直線性,所述軌道車體下方的另一側兩車輪表面與水平地面相吻合。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花卉灑水設備,其特征在于:與行進軌道垂直相交有橫向軌道,所述行進軌道與橫向軌道的交接處設有用于橫向移動軌道車體的轉移車,所述轉移車包括底架和設在底架底部的車輪,所述車輪包括兩個表面具有凹弧的車輪和兩個與水平地面相貼合的車輪,所述具有凹弧的車輪與由鋼管構成的橫向軌道相配合。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花卉灑水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轉移車的底架上設有以利定位軌道車體底部凹弧形車輪行走的過渡鋼管,轉移車的底架上還設有以利定位軌道車體底部另一側車輪行走的軌道板,所述軌道板由水平直軌道與其兩側的斜軌道構成。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花卉灑水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渡鋼管具有水平段和位于水平段兩側的傾斜段,所述傾斜段為鉸接在水平段上,所述斜軌道也是鉸接在水平直軌道的兩端上,所述鋼管傾斜段和斜軌道外旁側設有用于翹起它們的兩翹架,所述翹架包括相互鉸接的橫條和縱條,所述縱條連接傾斜段或斜軌道,所述橫條中段鉸接在底架的凸條上,橫條一端鉸接縱條,橫條另一端鉸接在搖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