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苗木種植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架(1),所述支架(1)能夠沿著種植軌道行進;
開溝機構(2),所述開溝機構(2)能夠挖出用于栽植苗木的種植溝;
刮土機構(3),所述刮土機構(3)用于向所述種植溝內填土;
壓土機構(4),所述壓土機構(4)用于壓實所述苗木兩側的土,所述壓土機構(4)、所述刮土機構(3)和所述開溝機構(2)沿所述支架(1)的行進方向依次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苗木種植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驅動所述支架(1)行進的動力源,所述動力源與所述支架(1)的前端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苗木種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源為拖拉機,所述拖拉機與所述支架(1)可拆卸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苗木種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1)包括:
沿水平方向設置的支撐框架,所述支撐框架上設置有用于放置待種植苗木的放置網和與所述種植溝連通的放置通道(11);
沿豎直方向設置的立架,所述立架設置在所述支撐框架的前端;
座椅,所述座椅設置在所述立架與所述支撐框架的連接處并位于所述開溝機構(2)前端的正上方。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苗木種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1)靠近所述拖拉機的一端設置有U型連接頭,所述支架(1)通過所述U型連接頭與螺栓的配合與所述支架(1)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苗木種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連接頭為三個,分別為設置在所述立架頂端的第一U型連接頭、分別設置在所述水平框架前端的第二U型連接頭和第三U型連接頭,且三個所述U型連接頭的連線呈三角形;
所述立架包括:
連接所述第一U型連接頭與所述第二U型連接頭的第一連接桿,
連接所述第一U型連接頭與所述第三U型連接頭的第二連接桿,
連接所述第一U型連接頭與所述水平框架前端的第三連接桿,所述第三連接桿的底端位于所述第二U型連接頭和第三U型連接頭連線的中間。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苗木種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栓的頭部通過鏈條與所述支架(1)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苗木種植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調整栽植株行距的標尺(5)和用于劃出種植軌道的劃線輪,所述劃線輪設置在所述標尺(5)的一端,所述標尺(5)的另一端設置在所述支架(1)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苗木種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標尺(5)可上下翻轉地設置在所述支架(1)上,所述標尺(5)上設置有掛鉤,所述支架(1)上設置掛接孔,當所述標尺(5)上翻時所述掛鉤與所述掛接孔卡合;
所述劃線輪通過L形調節桿設置在所述標尺(5)上,所述L形調節桿與所述標尺(5)連接的端部伸入所述標尺(5)內的長度可調。
10.根據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苗木種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開溝機構(2)為犁頭;所述刮土機構(3)為刮土板;所述壓土機構(4)為壓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