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撥谷機,具體為一種用于農產谷物撥谷的撥谷機,屬于農業機械領域。
背景技術:
都說民以食為天,農作物的種植和收獲從古至今都是人們最關心的事情,隨著社會和科學的發展,農作機械逐漸被發明出來,撥谷機就是其中一種。但現有的撥谷機在撥谷過程中都存在不少問題,如撥谷過程中由于是靠機械撥谷,容易打碎谷物,再比如脫谷效果差,脫出的谷物內含有大量谷物支桿,脫谷后的谷物需馬上進行裝袋,否則會漏撒,這些情況極大影響了脫谷的質量,且為谷物裝袋運輸造成極大困擾。因此,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一種用于農產谷物撥谷的撥谷機。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用于農產谷物撥谷的撥谷機。
本發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一種用于農產谷物撥谷的撥谷機,包括主電機,所述主電機上方設置支桿,所述支桿一端設置傳動齒,且所述支桿連接脫谷器,所述脫谷器上方設置進谷口,且所述脫谷器內部設置撥谷刷,所述脫谷器下方設置暫存箱,所述暫存箱內側設置篩網,且所述暫存箱一側下方設置斜斗,所述斜斗下方設置去碎盒,所述去碎盒包含第一撣帶,所述第一撣帶下方設置第二撣帶,所述第二撣帶兩側設置主動輥,所述去碎盒下方連接底架,且所述去碎盒下方設置傳輸帶,所述傳輸帶上設置定谷樁。
優選的,為了使谷物便于進入下一過程中,所述暫存箱、去碎盒和傳輸帶構成階梯型結構。
優選的,為了使去碎效果更好,所述第一撣帶和第二撣帶均設置有主動輥,且所述第一撣帶和第二撣帶運行方向相反。
優選的,為了使傳動效果最佳,所述傳動齒為斜齒齒輪設計。
優選的,為了使谷物在脫谷時不飛濺,所述脫谷器的頂部為弧形結構。
優選的,為了使整體結構穩定,所述主電機、暫存箱和去碎盒均固定連接于底架上方。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傳動齒為斜齒齒輪,有效保證動力傳輸不損失,且具有噪音小,傳動平穩等優點;去碎盒內部設置第一撣帶和第二撣帶,兩撣帶由主動輥帶動,去碎的同時不會破壞谷物的完整性,且兩條撣帶相錯運動,去碎效果好;脫谷器為弧形,可保證脫谷時谷物不會飛出,且脫谷器下方設置篩網,能有效將打斷的谷物支桿進行篩除;傳輸帶上均勻設置有若干定谷樁,能將撥谷后的谷物進行分量,便于有效傳輸谷物,且方便了對谷物進行裝袋和運輸。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去碎盒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脫谷器結構示意圖。
圖中:1、主電機;2、傳動齒;3、進谷口;4、支桿;5、暫存箱;6、去碎盒;7、底架;8、傳輸帶;9、定谷樁;10、斜斗;11、篩網;12、脫谷器;13、第一撣帶;14、主動輥;15、第二撣帶;16、撥谷刷。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所示,一種用于農產谷物撥谷的撥谷機,包括主電機1,主電機1上方設置支桿4,支桿4一端設置傳動齒2,且支桿4連接脫谷器12,脫谷器12上方設置進谷口3,且脫谷器12內部設置撥谷刷16,脫谷器12下方設置暫存箱5,暫存箱5內側設置篩網11,且暫存箱5一側下方設置斜斗10,斜斗10下方設置去碎盒6,去碎盒6包含第一撣帶13,第一撣帶13下方設置第二撣帶15,第二撣帶15兩側設置主動輥14,去碎盒6下方連接底架7,且去碎盒6下方設置傳輸帶8,傳輸帶8上設置定谷樁9。
暫存箱5、去碎盒6和傳輸帶8構成階梯型結構,便于谷物自然下落。第一撣帶13和第二撣帶15均設置有主動輥14,且第一撣帶13和第二撣帶15運行方向相反,去碎效果好。傳動齒2為斜齒齒輪設計,傳動效果佳。脫谷器12的頂部為弧形結構,避免飛濺。主電機1、暫存箱5和去碎盒6均固定連接于底架7上方,結構穩定。
本發明在使用時,打開主電機1,將待撥谷的谷物從進谷口3放入,此時電機1會經過傳動齒2使支桿4旋轉,從而帶動脫谷器12內部的撥谷刷16轉動,進行脫谷;初步脫谷后,碎屑和谷物的混合物首先經過篩網11,除去較大碎物,再經過暫存箱5一側下部的斜斗10落下;然后,小型碎屑和谷物的混合物落入去碎盒6,經過由主動輥14帶動的第一撣帶13和第二撣帶15進行去碎;最后,干凈的谷物落到傳輸帶8上,由定谷樁9分量并進行運輸,運輸至傳輸帶8末端,用裝袋接住后封裝即可。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