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飼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羅非魚飼料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羅非魚又名非洲鯽魚,食性雜,可攝食水中浮游動植物及花生餅、米糠、麥皮、豆餅和配合顆粒餌料等,餌料易解決,羅非魚是僅次于鯉魚的世界上養殖最廣泛的魚類,羅非魚屬雜食性魚類,在天然水域中,以食浮游動物、浮游植物,水生昆蟲及幼魚、小蝦等為主,目前,隨著人工喂養的普及,都是以配合飼料為主要喂養方法,但配料中的營養成份不是很合理,這對羅非魚生長非常不利,因此需要一種營養豐富的羅非魚飼料。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提供一種具有清熱解毒功效的羅非魚飼料及其制備方法。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羅非魚飼料,包括以下各組分:小黃米、黑米、木薯、紅薯、蚯蚓粉、大蒜、小茴香、黃芩、地錦草、使君子。
進一步地,所述飼料按重量份計算為:小黃米10-15份、黑米10-15份、木薯2-5份、紅薯4-6份、蚯蚓粉2-3份、大蒜0.1-0.5份、小茴香0.1-0.3份、黃芩0.2-0.3份、地錦草0.4-0.5份、使君子0.5-0.7份。
更進一步地,所述飼料按重量份計算為:小黃米12份、黑米12份、木薯2份、紅薯4份、蚯蚓粉2.5份、大蒜0.2份、小茴香0.1份、黃芩0.2份、地錦草0.4份、使君子0.5份。
更進一步地,所述飼料按重量份計算為:小黃米10份、黑米10份、木薯2份、紅薯5份、蚯蚓粉3份、大蒜0.1份、小茴香0.2份、黃芩0.2份、地錦草0.5份、使君子0.6份。
更進一步地,所述飼料按重量份計算為:小黃米15份、黑米15份、木薯5份、紅薯6份、蚯蚓粉3份、大蒜0.5份、小茴香0.3份、黃芩0.3份、地錦草0.4份、使君子0.7份。
一種羅非魚飼料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將小黃米、黑米、木薯、紅薯用粉碎機粉碎,得到混合粉碎料,待用;
步驟2:將大蒜、小茴香、黃芩、地錦草、使君子加入3-5倍的水,大火煮沸后,小火慢煮20-25分鐘,濾渣,得混合液;
步驟3:將混合粉碎料、混合液、蚯蚓粉混合均勻,膨化制粒、烘干,即得成品飼料。
進一步地,步驟1中的混合粉碎料目數為30-50目。
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發明在原料中加入大蒜、小茴香,對魚有誘食作用,增進魚的食欲。
2、本發明在原料中加入中草藥黃芩、地錦草、使君子,可以提高魚的抗病抗菌抗毒能力,提高魚的成活率。
本發明的其它優點、目標和特征將部分通過下面的說明體現,部分還將通過對本發明的研究和實踐而為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所理解。
具體實施方式
結合下列實施例對本發明做進一步的詳細說明,以令本領域技術人員參照說明書文字能夠據以實施。
實施例1
本發明羅非魚飼料,按重量份計算包括以下各組分:小黃米12份、黑米12份、木薯2份、紅薯4份、蚯蚓粉2.5份、大蒜0.2份、小茴香0.1份、黃芩0.2份、地錦草0.4份、使君子0.5份。
實施例2
本發明羅非魚飼料,按重量份計算包括以下各組分:小黃米10份、黑米10份、木薯2份、紅薯5份、蚯蚓粉3份、大蒜0.1份、小茴香0.2份、黃芩0.2份、地錦草0.5份、使君子0.6份。
實施例3
本發明羅非魚飼料,按重量份計算包括以下各組分:所述飼料按重量份計算為:小黃米15份、黑米15份、木薯5份、紅薯6份、蚯蚓粉3份、大蒜0.5份、小茴香0.3份、黃芩0.3份、地錦草0.4份、使君子0.7份。
本發明原料藥效說明如下:
小黃米,性味甘咸涼,入脾、胃、腎三經,具有和中益腎、除熱、解毒等功效。
黑米,用黑米熬制的米粥清香油亮,軟糯適口,營養豐富,具有很好的滋補作用,因此被稱為“補血米”、“長壽米”等;中國民間有“逢黑必補”之說。
木薯,清熱解毒,涼血。
紅薯,主要含量是淀粉,是粗糧制品,經常食用有利于營養均衡,增進腸道蠕動,有利于通便。
蚯蚓粉,富含蛋白。
大蒜,以鱗莖入藥,所含的大蒜素具有廣譜抑菌、止痢、驅蟲及健胃功效,常用于防治腸炎病、爛鰓病、錨頭蚤病等。對各種魚有誘食作用,其對魚可以產生良性刺激。
小茴香,對各種魚有較強的誘食作用,是魚回頭的主要作用物質,其性味香甜,對鯉魚鯽魚的誘食作用極佳.
黃芩,多年生草本植物。以根入藥,有抑菌、抗病毒、鎮靜、利尿解毒等功效,可防治爛鰓病、打印病、敗血病、腸炎等。
地錦草,又名奶漿草、血見愁、鋪地紅等,一年生草本。以全株入藥,有廣譜抗菌、止血散瘋、清熱解毒作用,主要防治腸炎、爛鰓病。
使君子,性甘、溫,有小毒。具殺蟲性能。
上述實施例1-3所述的羅非魚飼料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將小黃米、黑米、木薯、紅薯用粉碎機粉碎成40目,得到混合粉碎料,待用;
步驟2:將大蒜、小茴香、黃芩、地錦草、使君子加入3-5倍的水,大火煮沸后,小火慢煮22分鐘,濾渣,得混合液;
步驟3:將混合粉碎料、混合液、蚯蚓粉混合均勻,膨化制粒、烘干,即得成品飼料。
盡管本發明的實施方案已公開如上,但其并不僅僅限于說明書和實施方式中所列運用,它完全可以被適用于各種適合本發明的領域,對于熟悉本領域的人員而言,可容易地實現另外的修改,因此在不背離權利要求及等同范圍所限定的一般概念下,本發明并不限于特定的細節和這里示出與描述的實施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