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領域,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新型煙盒。
背景技術:
煙盒是用來盛裝香煙的一種工具,現有的煙盒大多為紙質長方體結構,擠壓后容易變形;打火機是使用香煙的必備工具,但有時吸煙者會忘記攜帶,往往會出現抽煙時找不到打火機的情況;人在吸完煙后往往會感覺到口中苦澀,所以,設計一種煙盒,在滿足盛裝香煙的同時解決上述問題,為吸煙者帶來便利很有必要。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新型煙盒,在滿足盛裝香煙的同時,煙盒上還設置有打火機放置槽和口香糖放置槽供使用者使用,為使用者帶來便利;并且,香煙盒體和香煙底座之間可以轉動,盒蓋上設置有香煙取出孔,香煙放置槽里設置有隔擋板,方便于香煙的擺放和香煙的取用。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領域,更具體地說是一種新型煙盒,包括盒蓋、香煙出口、口香糖出口、打火機點火按鈕、火苗孔、口香糖放置槽、螺帽、香煙放置槽、打火機放置槽、香煙盒盒體、香煙盒底座、隔擋板和螺桿,在滿足盛裝香煙的同時,煙盒上還設置有打火機放置槽和口香糖放置槽供使用者使用,為使用者帶來便利;并且,香煙盒體和香煙底座之間可以轉動,盒蓋上設置有香煙取出孔,香煙放置槽里設置有隔擋板,方便于香煙的擺放和香煙的取用。
香煙出口設置在盒蓋的邊緣位置,口香糖出口設置在盒蓋中心的左側位置,火苗孔設置在盒蓋中心的右側位置,打火機點火按鈕設置在火苗孔的前方,打火機放置槽設置在打火機點火按鈕和火苗孔的下方,口香糖放置槽設置在口香糖出口的正下方,螺帽固定連接在盒蓋中心的下方,香煙放置槽設置在香煙盒盒體的內側邊緣,香煙盒底座設置在香煙盒盒體的底部,隔擋板固定連接在香煙放置槽中,螺桿設置在香煙盒底座的中心位置。
作為本技術方案的進一步優化,本實用新型一種新型煙盒所述的香煙盒盒體和香煙盒底座之間可以轉動。
作為本技術方案的進一步優化,本實用新型一種新型煙盒所述的打火機點火按鈕為T字形。
作為本技術方案的進一步優化,本實用新型一種新型煙盒所述的口香糖放置槽和打火機放置槽左右對稱。
本實用新型一種新型煙盒的有益效果為:
本實用新型一種新型煙盒,在滿足盛裝香煙的同時,煙盒上還設置有打火機放置槽和口香糖放置槽供使用者使用,為使用者帶來便利;并且,香煙盒體和香煙底座之間可以轉動,盒蓋上設置有香煙取出孔,香煙放置槽里設置有隔擋板,方便于香煙的擺放和香煙的取用。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法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新型煙盒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新型煙盒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中:盒蓋1;香煙出口2;口香糖出口3;打火機點火按鈕4;火苗孔5;口香糖放置槽6;螺帽7;香煙放置槽8;打火機放置槽9;香煙盒盒體10;香煙盒底座11;隔擋板12;螺桿13。
具體實施方式
具體實施方式一:
下面結合圖1、2說明本實施方式,本實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領域,更具體地說是一種新型煙盒,包括:盒蓋1、香煙出口2、口香糖出口3、打火機點火按鈕4、火苗孔5、口香糖放置槽6、螺帽7、香煙放置槽8、打火機放置槽9、香煙盒盒體10、香煙盒底座11、隔擋板12和螺桿13,在滿足盛裝香煙的同時,煙盒上還設置有打火機放置槽和口香糖放置槽供使用者使用,為使用者帶來便利;并且,香煙盒體和香煙底座之間可以轉動,盒蓋上設置有香煙取出孔,香煙放置槽里設置有隔擋板,方便于香煙的擺放和香煙的取用。
香煙出口2設置在盒蓋1的邊緣位置,口香糖出口3設置在盒蓋1中心的左側位置,火苗孔5設置在盒蓋1中心的右側位置,打火機點火按鈕4設置在火苗孔5的前方,打火機放置槽9設置在打火機點火按鈕4和火苗孔5的下方,口香糖放置槽6設置在口香糖出口3的正下方,螺帽7固定連接在盒蓋1中心的下方,香煙放置槽8設置在香煙盒盒體10的內側邊緣,香煙盒底座11設置在香煙盒盒體10的底部,隔擋板12固定連接在香煙放置槽8中,螺桿13設置在香煙盒底座11的中心位置。香煙盒盒體10和香煙盒底座11之間可以轉動,香煙放置槽8中設置有隔擋板12,盒蓋1上設置有香煙出口2,轉動香煙盒盒體10,將香煙放置槽8中放置的香煙轉動到香煙出口2正下方,就可以將香煙取出使用;口香糖放置槽6用來盛裝口香糖,方便使用者在吸完煙后清除口中的異味;打火機放置槽9用來放置打火機,避免使用者因忘帶打火機而無法將香煙點著。
具體實施方式二:
下面結合圖1、2說明本實施方式,本實施方式對實施方式一作進一步說明,所述的香煙盒盒體10和香煙盒底座11之間可以轉動。
具體實施方式三:
下面結合圖1、2說明本實施方式,本實施方式對實施方式一作進一步說明,所述的打火機點火按鈕4為T字形。
具體實施方式四:
下面結合圖1、2說明本實施方式,本實施方式對實施方式一作進一步說明,所述的口香糖放置槽6和打火機放置槽9左右對稱。
當然,上述說明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實用新型也不僅限于上述舉例,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實質范圍內所做出的變化、改型、添加或替換,也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