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帽子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帽子,尤其涉及改善了美學外觀的帽子。
背景技術:
一般來說,帽子具有帽冠部分和連接至帽冠部分的帽檐部分,帽檐部分用來保護和遮擋臉不受陽光照射。在近幾年,需要一種為個性特別的人和廣告目的而設計得與眾不同的帽子。為了滿足這樣的需求,本申請人發明了一種帽子,該帽子對應個性特別的人具有提高的美學外觀,同時提供廣告效果。
發明內容
因此,本發明為滿足上述的需求做出努力。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對應個性特別的人可以提高美學外觀、同時提供廣告效果的帽子。
為了實現以上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帽子,包括安置在頭上的帽冠部分;及遮擋臉使其不受陽光照射的帽檐部分,所述帽檐部分連接至所述帽冠部分,其中帽檐部分設有形成為雕刻形狀或孔的標記部分。由于布料覆蓋在帽檐部分上以便通過布料看標記部分,因此標記部分設置提供各種各樣的美學外觀。
優選地,布料從包括有網眼布料、透明布料和半透明布料的群組中選擇。更優選地,布料包含發光材料。
優選地,用有色或無色材料填充標記部分,并且標記部分具有字母、標記或字符的形狀。
附圖簡述
圖1是根據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帽子的透視圖;
圖2是沿圖1中線A-A向的剖視圖;圖3是根據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帽子的主要部分的部分剖視圖;圖4是根據本發明第二實施例的帽子的視圖;圖5是根據本發明第三實施例的帽子的視圖;圖6是根據本發明第四實施例的帽子的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考附圖,將詳細描述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
參照圖1,根據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帽子具有安置在頭上的帽冠部分1和連接至帽冠部分1的帽檐部分3。帽檐部分3可以通過縫紉連接至帽冠部分1,帽冠部分1覆蓋整個頭部,如圖1所示。然而,帽冠部分1也可以設計為僅圍繞頭部圓周的帶狀或邊狀形狀。
帽檐部分3用來防止陽光照射臉。如圖2所示,帽檐部分3具有形狀保持件31,頂部布料33設置在形狀保持件31的頂部表面上,底部布料35設置在形狀保持件31的底部表面上。
形狀保持件31優選由合成樹脂或厚紙板形成,以便保持帽檐3的預定形狀。形狀保持件31為諸如字符、字母和商標等事物設置有標記部分31a,其中通過雕刻形狀保持件31的一部分形成諸如字符、字母和商標等事物。即標記部分31a通過激光切割工藝形成為雕刻凹槽或孔。
圖3示出第一實施例的帽子,其中去除了頂部布料部分。
頂部布料33可以通過諸如縫紉或粘結劑等連接至帽冠部分1、形狀保持件31和底部布料35,連接方法依賴于帽子的設計或制造過程。
具體地,優選頂部布料33從包括網眼布料、透明布料和半透明布料的群組中選擇,以便標記部分31a可以通過布料現露出來。為了改善美學外觀,進一步優選頂部布料33形成有各種顏色,以便可以通過頂部布料33看標記部分31a。此外,頂部布料33可以由包含有透明材料的布料形成,從而進一步增加美感和提高晚間使用者的安全性。
底部布料35通過縫紉可以固定至頂部布料33。當底部布料35形成為各種顏色時,標記部分31a可以表示成各種顏色,從而可以設計具有各種美學外觀的帽子。底部布料35可以由與頂部布料33相同的材料制成,但本發明不局限于本實施例。頂部布料35也可以由不透明材料形成。
如上所述,設有標記部分31a的形狀保持件31通過頂部和底部布料33和35的縫紉連接至帽冠部分1。然而,縫紉僅僅是一個實施例,并不限制本發明。帽檐部分可以通過各種方法被連接至帽冠部分。此外,帽冠部分可以設計成帶狀形狀。
在如上所述的帽子中,當光通過標記部分31a時,標記部分31a的形狀被表現出來,以便可以對其識別。標記部分31a表現出的形狀所具有的顏色可以根據覆蓋標記部分31a的頂部布料33的顏色變化,改善美學外觀。
現在參考圖4將描述根據本發明第二實施例的帽子。與第一實施例相同,帽檐部分3設有標記部分31a。本實施例的標記部分31a由顏色不同于形狀保持件31的顏色的材料形成。與標記部分31a的形狀相同的填充物37填充在標記部分31a中。在本實施例中,省略對在第一實施例中描述過的頂部布料33和35的描述。
與第一實施例相比,本第二實施例的帽子進一步改善了美學外觀。
圖5示出根據本發明第三實施例的帽子。在本第三實施例中,由顏色不同于形狀保持件31的顏色的材料形成的填充物37填充在標記部分31a中,頂部和底部布料覆蓋帽檐部分。可以通過將液體材料填充在標記部分31a中并使所述液體材料變硬形成填充物37,或通過將填物37模塑成與標記部分31a相同的形狀并將所述填充物37裝入標記部分31a中來形成填充物37。
圖6示出根據本發明第四實施例的帽子。
本實施例的帽子與第二實施例的帽子相類似,只是標記部分31a不被填充物37填充,而是保持中空。在本實施例中,由于形狀保持件31沒有覆蓋附加的頂部和底部布料33和35,因此制造成本減少。
如上所述,由于包括諸如字符和標識等事物的標記部分設在形成帽檐部分的形狀保持件上,可以改善美學外觀,同時獲得廣告效果。
此外,當具有不同顏色的材料填充在限定標記部分的空間中時,可以制造具有各種美學外觀的帽子。
此外,通過用網眼布料、透明布料或包含發光材料的布料制作頂部和底部布料,可以進一步改善美學外觀。
顯然,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會理解在不偏離本發明的原理和實質的情況下,可對本發明的帽子進行改變,其范圍也落入本發明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所限定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帽子,包括安置在頭上的帽冠部分;及用來遮擋臉使其不受陽光照射的帽檐部分,所述帽檐部分連接至所述帽冠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帽檐部分設有形成為雕刻形狀或孔的標記部分,所述標記部分被布料覆蓋,以便通過布料看所述標記部分。
2.一種帽子,包括安置在頭上的帽冠部分;及用來遮擋臉使其不受陽光照射的帽檐部分,所述帽檐部分連接至所述帽冠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帽檐部分具有形成為填充有填充物的雕刻形狀或孔的標記部分,所述填充材料的材料和顏色不同于所述帽檐部分的材料和顏色。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帽子,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記部分填充有材料和顏色不同于所述帽檐部分的材料和顏色的填充物。
4.一種帽子,包括安置在頭上的帽冠部分;及用來遮擋臉使其不受陽光照射的帽檐部分,所述帽檐部分連接至所述帽冠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帽檐部分設有形成為雕刻形狀或孔的標記部分。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帽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布料是網眼布料。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帽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布料從包括透透明布料和半透明布料的群組中選擇。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帽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布料包含發光材料。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一種帽子,包括安置在頭上的帽冠部分和遮擋臉部使其不受陽光照射的帽檐部分,所述帽檐部分連接至所述帽冠部分。所述帽檐部分設有形成為雕刻形狀或孔的標記部分。
文檔編號A42C5/00GK1486147SQ02803784
公開日2004年3月31日 申請日期2002年3月28日 優先權日2002年2月19日
發明者趙炳祐, 趙炳 申請人:由豐實業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