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充氣傘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傘,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充氣傘。
背景技術:
傳統的傘具一般是在傘骨材料上貼設布料,通過將傘骨撐開形成一個遮擋面。這種結構的傘在使用的過程中,傘骨很容易會卡住使用者的頭發,造成疼痛和不適。另外,傘骨材料通常使用具有一定形變能力金屬制成,這樣會令傘具的重量增加,不利于攜帶。而且傳統的傘具使用大量的金屬作為支撐部件,造成成本上升的同時,也容易生銹,造成傘具的損壞問題。一旦傘骨出現損壞也較難維修和回收利用。因此,人們急需一種新型的傘具,以避免傘具中的傘骨卡住頭發的問題,同時還能降低成本、減輕傘具重量。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傘具,能夠克服現有傘具中,傘骨卡住頭發的問題以及傘骨增加傘具重量、造成成本升高的問題。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問題的方案是:構造一種充氣傘,包括傘冠和與傘冠連接的傘柄,傘冠為中空的充氣囊,傘柄為中空的充氣囊或與傘冠連通的充氣筒。本實用新型的充氣傘,傘冠頂部包括一個遮擋蓋與排氣口,遮擋蓋與排氣口螺旋連接或活動套接。本實用新型的充氣傘,傘冠為PVC材料做成的充氣囊。本實用新型的充氣傘,傘柄為中空的充氣囊,傘柄與傘冠連通成一體或通過帶有閥門的連接器連接。本實用新型的充氣傘,傘柄為充氣筒,傘柄和傘冠螺旋連接。本實用新型的充氣傘,傘柄為手動式充氣筒,包括固定連接部、單向閥芯、活動部;固定連接部與傘冠螺旋連接,固定連接部和活動部通過單向閥芯連通。 本實用新型的充氣傘,還包括氣壓計,氣壓計連通到傘冠內部,用于檢測傘冠內的氣壓,防止充氣過度。實施本實用新型的充氣傘,無需使用傘骨支撐,避免傘具中的傘骨卡住頭發的問題,還能減輕傘具的重量,便于攜帶;將充氣筒設置為傘柄,無需額外的充氣設備,方便傘具的充氣使用。由于整個傘具不適用金屬傘骨,不會出現生銹問題,使用壽命長,即使傘冠出現破損,只要更換傘冠即可,大大降低維修的成本。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說明,其中: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充氣傘的頂視圖;[0016]圖3.a為本實用新型充氣傘傘冠與傘柄連接處的結構圖;圖3.b為本實用新型充氣傘傘冠與傘柄連接處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說明。如
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充氣傘的結構示意圖。充氣傘包括傘冠200和傘柄100,傘冠200為中空的PVC充氣囊,傘柄100為充氣筒;傘冠200和傘柄100固定連接且相互連通。使用的時候,傘柄100向傘冠200充入空氣,傘冠200充入空氣后形成倒扣的碗狀,使用者就能夠正常使用傘具。在本實施例中,傘柄100的充氣筒可以為手動式充氣筒也可以為電動式的充氣筒。進一步的,為了防止充氣過度,造成傘冠的炸開,本實施例的充氣傘還包括一氣壓計,氣壓計與傘冠內部連通,檢測并指示傘冠的氣壓。在進行充氣的時候,可通過氣壓計的讀數,確保不會出現充氣過度的情形。在傘具使用完之后,將傘冠200內充有的空氣放走,充氣囊恢復成可折疊的PVC薄膜,方便收納整理。作為本實施例的另外一種實現方式,傘柄100也可以為中空的充氣囊,通過外部向傘柄100和傘冠200充氣,形成一個完整傘具。此時傘柄100和傘冠200可以連通成一體,也可以通過帶有閥門的連接器連接。當傘柄100和傘冠200連通成一體時,只需一次充氣就能形成傘具,并且節省了額外的連接部件,整體傘具的重量可以進一步減輕;當傘柄100和傘冠200通過帶有閥門的連接器連接時,當傘冠200或者傘柄100其中之一出現破損時,可以進行針對性的更換。為了使放氣的過程加快,在傘冠200的頂部開設有排氣口,如圖2所示。通過一個遮擋蓋210與排氣口配合工作,在充氣的時候,遮擋蓋210與排氣口緊密套合或者螺旋上緊,保證充入傘冠200的空氣不會泄漏出來;在放氣的時候,遮擋蓋210與排氣口分離,傘冠200內的空氣通過排氣口迅速排出。圖3.a和圖3.b給出了手動式充氣筒的連接傘冠的示意圖。如圖3.a所示為本實用新型充氣傘傘冠與傘柄連接處的結構圖;圖3.b為本實用新型充氣傘傘冠與傘柄連接處的剖視圖。傘柄100為手動充氣筒時,包括活動固定連接部120、單向閥芯110、活動部130 ;固定連接部120與傘冠200螺旋連接,固定連接部120和活動部130通過單向閥芯110連通。單向閥芯110還連通傘冠200的內部。在進行充氣時,活動部130下拉,遠離固定連接部120,外部空氣通過單向的閥門(未在圖中標示)進入活動部130的內部空間;此后活動部130上推,接近固定連接部120,活動部130內的空氣通過單向閥芯110進入到傘冠200內部完成充氣。由于單向閥芯110的進氣方向為活動部130、固定連接部120、傘冠200,因此傘冠200內的空氣無法從單向閥芯110流出。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方式
,不能以此來限定本實用新型的范圍,本技術領域內的一般技術人員根據本創作所作的均等變化,以及本領域內技術人員熟知的改變,都應仍屬本實用新型涵蓋的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充氣傘,包括傘冠(200)和與傘冠連接的傘柄(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傘冠(200)為中空的充氣囊,所述傘柄(100)為中空的充氣囊或與傘冠連通的充氣筒。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氣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傘冠(200)頂部包括一個遮擋蓋(210)與排氣口,遮擋蓋(210)與排氣口螺旋連接或活動套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氣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傘冠(200)為PVC材料做成的充氣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氣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傘柄(100)為中空的充氣囊,所述傘柄(100 )與傘冠(200 )連通成一體或通過帶有閥門的連接器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氣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傘柄(100)為充氣筒,所述傘柄(100)和所述傘冠(200)螺旋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充氣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傘柄(100)為手動式充氣筒,手動式充氣筒包括固定連接部(120)、單向閥芯(110)、活動部(130);固定連接部(120)與傘冠(200 )螺旋連接,固定連接部(120)和活動部(130 )通過單向閥芯(110 )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充氣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充氣傘還包括氣壓計,氣壓計連通到傘冠內部,用于檢測傘冠內的氣壓。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充氣傘,包括傘冠和傘柄,傘冠為中空的充氣囊,傘柄為充氣筒;傘冠和傘柄固定連接。使用時,充氣筒向充氣囊充氣,使得充氣囊形成傘冠結構。實施本實用新型的充氣傘,無需使用傘骨支撐,避免傘具中的傘骨卡住頭發的問題,還能減輕傘具的重量,便于攜帶;將充氣筒設置為傘柄,無需額外的充氣設備,方便傘具的充氣使用。
文檔編號A45B19/02GK202959117SQ201220548230
公開日2013年6月5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24日 優先權日2012年10月24日
發明者呼銘 申請人:呼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