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旋轉皮影傘,包括中棒、傘骨、傘面和傘柄,其特征在于,傘面沿圓周分布有多個透光區,傘面除透明區外的部位都為不透光;中棒由上中棒和下中棒組成,下中棒的頂部安裝有一微型電機,微型電機的輸出軸與上中棒固定連接;傘柄包括C形的固定部和鉸接于固定部上端的擺動部,固定部和擺動部構成中空的環狀結構,中空部可供手臂穿過;固定部安裝于中棒的底部;固定部內設有發電裝置、儲電裝置、以及與儲電裝置電性連接的供電接口;發電裝置包括一磁性元件和一磁感應線圈,磁感應線圈置于磁性元件的周面,磁感應線圈耦接儲電裝置;還包括有一設于固定部的擺桿,擺桿位于發電裝置與擺動部之間,擺桿的短部與擺動部的頂部通過一第一連桿連接,擺桿的長部與磁性元件通過一第二連桿連接;擺桿的長部長度至少是擺桿短部長度的2倍;擺動擺動部,經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傳動,使磁性元件和磁感應線圈產生相對運動,磁感應線圈產生感應電流;儲電裝置與微型電機電性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旋轉皮影傘,其特征在于,透光區的形狀是動物或人物。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旋轉皮影傘,其特征在于,下中棒頂部安裝有一用于安裝微型電機的安裝座,上中棒的底部固定有一連接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旋轉皮影傘,其特征在于,固定安裝有一溫度測量裝置,溫度測量裝置與儲電裝置和微型電機電性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旋轉皮影傘,其特征在于,發電裝置還包括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磁感應線圈固定于第一殼體的空腔內,磁性元件固定于第二殼體,第一殼體設有至少一個導槽,第二殼體設有至少一個導桿,導桿滑動連接于導槽。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旋轉皮影傘,其特征在于,第二殼體還設有一彈簧,彈簧位于磁性元件運動方向的正前方,磁性元件抵于彈簧,彈簧回彈使磁性元件后退,經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聯動,擺動部回復原狀。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旋轉皮影傘,其特征在于,固定部設有一照明裝置,照明裝置與儲電裝置電性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旋轉皮影傘,其特征在于,儲電裝置電性連接有一顯示裝置和充電接口,顯示裝置用于表示儲電裝置的剩余電量。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旋轉皮影傘,其特征在于,固定部底部的內側設置有一定位槽。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旋轉皮影傘,其特征在于,固定部側部呈豎直設置且設置有防滑凹紋,固定部頂部的內側設置有一軟質墊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