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庭院傘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雙桿型庭院傘。
背景技術:
庭院傘又稱之為側邊傘,主要用于遮防太陽光直接照射的大型遮陽傘。設計之初主要是給貴族庭院遮陽使用,所有才因此得名,隨著,簡約式生活方式的不斷推廣及商業休閑業的發展,庭院傘已經廣泛的應用于我們的生活中,美觀的造型,有效的防曬遮陽效果,廉價的戶外商業廣告用途更有利于他的不斷推廣。
但是目前廣泛使用的庭院傘由于遮陽面積大,可使用空間大燈原因,設計制造時多采用單桿支撐型設計,因此目前廣泛使用的庭院傘均為單桿型,雖然單桿型庭院傘具有很多的有點,但是它也存在著不可彌補的缺點,即穩定性差,固定能力弱,對底座和傘的整體結構骨架性能要求高,結構復雜,綜合成本高。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以上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雙桿型庭院傘,采用雙桿支撐作用,結構簡單,穩定性好,抗風能力和固定能力都比較好,對底座和傘的整體結構以及骨架的強度性能要求低,綜合成本低,可以有效解決背景技術中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雙桿型庭院傘,包括傘帽和傘骨,所述傘帽的底部固定安裝有上傘桿,且在上傘桿上安裝有連接件,在上傘桿底部固定安裝有套管,所述套管兩側均連接有支撐桿,所述連接件兩側分別安裝有加強橫梁,所述加強橫梁另一端與傘骨連接,且在加強橫梁與傘骨連接處安裝有連接桿,所述連接桿另一端設在支撐桿上,在支撐桿末端安裝有支撐傘桿。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套管上表面固定安裝有轉動軸,所述轉動軸設在上傘桿與套管連接處。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連接件包括固定架,所述 固定架上安裝有旋轉軸,且在旋轉軸底部設有插銷。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加強橫梁、傘骨連接桿、支撐桿和支撐傘桿的連接處均通過連接件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雙支撐傘桿支撐作用,在支撐傘桿上設立的支撐桿、連接桿和加強橫梁等都近似呈“三角形”結構,相互制衡且又相互支撐,結構簡單,穩定性好,通過雙支撐傘桿支撐,抗風能力和固定能力都比較好,在各個活動連接處均通過連接件連接,在撐開或者收回時分別插入插銷和去除插銷,已達到固定各活動連接部件的目的和解除固定的作用,雙支撐傘桿支撐,將重力和拉伸力有效的分解到了兩根支撐傘桿的縱向上,直接傳輸到地面,大大減少了底座和傘骨架的壓力,對底座和傘的整體結構以及傘骨強度等的性能要求低,綜合成本低。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連接件結構示意圖。
圖中:1-傘帽;2-上傘桿;3-連接件;4-加強橫梁;5-轉動軸;6-傘骨;7-連接桿;8-支撐桿;9-支撐傘桿;10-套管;11-固定架;12-旋轉軸;13-插銷。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雙桿型庭院傘,包括傘帽1和傘骨6,傘帽1的底部固定安裝有上傘桿2,通過上傘桿2和傘骨6的支撐作用,將整個傘面支撐起來,且在上傘桿2上安裝有連接件3, 通過連接件3的活動連接作用,方便傘面的收回和撐開,連接件3包括固定架11,所述固定架11上安裝有旋轉軸12,且在旋轉軸12底部設有插銷13,通過旋轉軸12在固定架11上的旋轉作用旋轉來達到撐開和收回的目的,在上傘桿2底部固定安裝有套管10,套管10的作用主要是為了連接支撐桿8,減少傘面上的壓力對連接處的壓力,套管10上表面固定安裝有轉動軸5,調整傘面的角度,轉動軸5設在上傘桿2與套管10連接處,套管10兩側均連接有支撐桿8,起到輔助支撐作用,將傘面上的壓力分解到兩根支撐傘桿9上,連接件3兩側分別安裝有加強橫梁4,提高傘骨6在橫向上的支撐能力,加強橫梁4另一端與傘骨6連接,且在加強橫梁4與傘骨6連接處安裝有連接桿7,抵消傘面對支撐桿8縱向上的壓力,增強支撐能力,連接桿7另一端設在支撐桿8上,在支撐桿8末端安裝有支撐傘桿9,加強橫梁4、傘骨6連接桿7、支撐桿8和支撐傘桿9的連接處均通過連接件3連接;采用雙支撐傘桿9支撐作用,在支撐傘桿9上設立的支撐桿8、連接桿7和加強橫梁4等都近似呈“三角形”結構,相互制衡且又相互支撐,結構簡單,穩定性好,通過雙支撐傘桿9支撐,抗風能力和固定能力都比較好,在各個活動連接處均通過連接件3連接,在撐開或者收回時分別插入插銷13和去除插銷13,已達到固定各活動連接部件的目的和解除固定的作用,雙支撐傘桿9支撐,將重力和拉伸力有效的分解到了兩根支撐傘桿9的縱向上,直接傳輸到地面,大大減少了底座和傘骨架的壓力,對底座和傘的整體結構以及傘骨強度等的性能要求低,綜合成本低。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