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隱形鞋拔鞋,屬于鞋類設備領域。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中,鞋子,作為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我們的生活中每時每刻都在使用鞋子,但是隨著時代的進步,人們的生活水平也隨之提高,在平時的生活中換鞋的次數在不斷的增加,所以造成我們換鞋很不方便,所以需要一種隱形鞋拔鞋來解決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隱形鞋拔鞋,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本實用新型使用方便,便于操作,穩定性好,可靠性高。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隱形鞋拔鞋,包括鞋拔、彈性膠帶、鞋頭、卡扣、連接條、鞋跟、牽引條以及鞋背,所述鞋跟位于下端位置,所述鞋跟的上端安裝有鞋背,所述鞋背與鞋頭裝配在一起,所述鞋背與鞋頭的內部安裝有彈性膠帶,所述鞋背上端固定有鞋拔,所述鞋拔與牽引條裝配在一起,所述鞋背與鞋頭的外側安裝有卡扣,所述卡扣與連接條的右側固定在一起,所述連接條的左側與鞋背安裝在一起。
進一步地,所述鞋拔為圓弧形結構且鞋拔安裝在鞋背的內部位置。
進一步地,所述卡扣設置有兩個且兩個卡扣固定在鞋頭的兩側位置,兩個所述卡扣規格相同。
進一步地,所述連接條設置有兩條且兩條連接條固定在鞋背的兩側位置,兩個連接條規格相同。
進一步地,所述彈性膠帶設置有兩條且兩條彈性膠帶規格相同。
進一步地,所述鞋拔的后端分布有魔術貼。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隱形鞋拔鞋,通過添加彈性膠帶來實現對鞋背與鞋頭的固定,該設計解決了傳統鞋子鞋背穿起來容易與腳后跟摩擦的問題,而鞋拔的設計則便于使用者腳部順著隱形鞋拔部位直接進入鞋腔內部,該設計解決了傳統鞋子穿著不方便的問題,有效的改變了傳統鞋子需要鞋帶進行固定的問題,該設計大大減少了穿鞋子所需的時間,而牽引條的設計則便于使用者提拉鞋拔,而鞋拔采用柔性材料制作而成則便于在穿鞋完成后將鞋拔彎曲,鞋拔上的魔術貼與鞋背貼合在一起,進而實現對鞋拔的固定,該設計解決了傳統鞋拔容易立起來的問題,而卡扣的設計便于在使用者穿鞋的過程中將鞋背與鞋頭松開,進而減小了穿鞋過程中的摩擦,本實用新型使用方便,便于操作,穩定性好,可靠性高。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隱形鞋拔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 1-鞋拔、2-彈性膠帶、3-鞋頭、4-卡扣、5-連接條、6-鞋跟、7-牽引條、8-鞋背。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隱形鞋拔鞋,包括鞋拔1、彈性膠帶2、鞋頭3、卡扣4、連接條5、鞋跟6、牽引條7以及鞋背8,鞋跟6位于下端位置,鞋跟6的上端安裝有鞋背8,鞋背8與鞋頭3裝配在一起,鞋背8與鞋頭3的內部安裝有彈性膠帶2,通過添加彈性膠帶2來實現對鞋背8與鞋頭3的固定,該設計解決了傳統鞋子鞋背8穿起來容易與腳后跟摩擦的問題,鞋背8上端固定有鞋拔1,鞋拔1的設計則便于使用者腳部順著隱形鞋拔1部位直接進入鞋腔內部,該設計解決了傳統鞋子穿著不方便的問題,有效的改變了傳統鞋子需要鞋帶進行固定的問題,該設計大大減少了穿鞋子所需的時間,鞋拔1與牽引條7裝配在一起,牽引條7的設計則便于使用者提拉鞋拔1,而鞋拔1采用柔性材料制作而成則便于在穿鞋完成后將鞋拔1彎曲,鞋背8與鞋頭3的外側安裝有卡扣4,卡扣4與連接條5的右側固定在一起,連接條5的左側與鞋背8安裝在一起。
鞋拔1為圓弧形結構且鞋拔1安裝在鞋背8的內部位置,卡扣4設置有兩個且兩個卡扣4固定在鞋頭3的兩側位置,兩個卡扣4規格相同,連接條5設置有兩條且兩條連接條5固定在鞋背8的兩側位置,兩個連接條5規格相同,彈性膠帶2設置有兩條且兩條彈性膠帶2規格相同,鞋拔1的后端分布有魔術貼,鞋拔1上的魔術貼與鞋背8貼合在一起,進而實現對鞋拔1的固定,該設計解決了傳統鞋拔1容易立起來的問題,而卡扣4的設計便于在使用者穿鞋的過程中將鞋背8與鞋頭3松開,進而減小了穿鞋過程中的摩擦。
具體實施方式:在進行使用時,首先工作人員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檢查,檢查是否存在缺陷,如果存在缺陷的話就無法進行使用了,此時需要通知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如果不存在問題的話就可以進行使用,使用時,首先將卡扣4松開,然后使用者將腳放置到鞋腔的內部,放置完成后使用者拉起牽引條7,此時,鞋拔1立起來,在這過程中使用者的腳后跟與鞋拔1相接觸,繼而在鞋拔1的作用下腳部進入到鞋腔的內部,然后通過將卡扣4固定,接下來,將立起來的鞋拔1放倒,此時,鞋拔1上的魔術貼與鞋背8上的魔術貼齒合到一起,繼而完成穿鞋的過程。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