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多折傘中棒,至少包括一節外管(11)和一節內管(12)兩節管體,所述外管(11)頂部與傘上巢(2)固定連接,所述內管(12)內固設有一根向上延伸的扣合條(3);其特征在于:
所述傘上巢(2)從其側壁朝內腔向上延伸有彈性扣片(5),該彈性扣片(5)與傘上巢(2)一體成型;所述扣合條(3)頂部在朝向該彈性扣片(5)的方位設有卡鉤(31);在中棒折疊狀態下,所述扣合條(3)的頂部卡鉤(31)向上越過所述彈性扣片(5)并被扣合固定于與該彈性扣片(5)的上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折傘中棒,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套設于所述外管(11)和內管(12)之間的一節或一節以上管體。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多折傘中棒,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管(11)套接于傘上巢(2)側壁外,其余各節管體的頂部固設有頂塞,所述頂塞上開設有可供所述扣合條(3)穿過的豎向通孔。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多折傘中棒,其特征在于:所述扣合條(3)底部固定在所述內管(12)的頂塞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多折傘中棒,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扣片(5)設有左右兩個,所述扣合條(3)頂部的卡鉤(31)對應設有左右兩個。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多折傘中棒,其特征在于:所述扣合條(3)的頂部與所述彈性扣片(5)位置對應處設有向下向外傾斜的導滑面。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多折傘中棒,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扣片(5)的頂面為一水平面,所述卡鉤(31)的底部設有向上向外傾斜的導滑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