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襪子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方便晾曬的耐磨襪。
背景技術:
襪子是人們日常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品,它不僅能保暖腳,現如今也是一種時尚,但目前市面上的很多襪子都只是具有簡單的裝飾和保暖功能,且常規襪子的材質十分單一,使用者在運動的過程中很容易使襪子出現損壞,極大的影響襪子的使用壽命,除此之外,現有的襪子晾曬時,為了避免襪子被風吹走需另準備夾子將其固定,有時夾子不夠或沒有襪子就不能進行很好的晾曬。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方便晾曬的耐磨襪。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方便晾曬的耐磨襪,包括襪體,所述襪體的下端設有第一耐磨墊,所述第一耐磨墊上設有若干通氣孔,所述襪體的外側前端設有第二耐磨墊,所述襪體的外側后端設有第三耐磨墊,所述襪體的外側還設有吸盤,所述襪體的內部底端等距離設有若干突出塊,所述襪體的底端還設有支撐墊,所述支撐墊的上端設有第一開槽,所述第一開槽內設有支撐網,所述襪體的內側壁上還設有第四耐磨墊和第五耐磨墊,所述第四耐磨墊上設有第二開槽,所述第二開槽內交叉設有布條,所述第五耐磨墊上設有若干開孔,所述襪體上貫穿環繞設有繩體。
優選地,所述突出塊、第一耐磨墊、第二耐磨墊、第三耐磨墊、第四耐磨墊和第五耐磨墊均采用彈性硅膠制成。
優選地,所述襪體采用竹炭纖維。
優選地,所述繩體采用尼龍繩。
本實用新型中,繩體拉動后擠緊可將襪體上端收縮,避免襪體的脫落;吸盤的設置,找一平面處便可將襪子晾曬,無需使用夾子等,極大的方便了襪子的晾曬;第四耐磨墊上開設有第二開槽,第二開槽內設有交錯狀的布條,布條具有吸汗的功能,也減緩了腳背的摩擦,對腳背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第五耐磨墊和開孔的設置,避免了腳跟直接與襪體接觸,減緩了腳踝的摩擦;對腳踝起到保護作用;支撐墊和支撐網的設置,對腳跟有很好的保護作用;突出塊的設置,對腳底板有一定的按摩功效,可保持人的健康;第三耐磨墊、第二耐磨墊和第一耐磨墊的設置,確保襪體結構的穩固,對襪體也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第一耐磨墊上通氣孔的設置,提高了襪體的透氣性。本實用新型使用便捷,結構巧妙,含有極好耐磨功能的同時方便晾曬,具有很好的推廣價值。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方便晾曬的耐磨襪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方便晾曬的耐磨襪中支撐墊的側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方便晾曬的耐磨襪中支撐墊的俯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方便晾曬的耐磨襪中第五耐磨墊的放大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方便晾曬的耐磨襪中第四耐磨墊的放大示意圖;
圖6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方便晾曬的耐磨襪中繩體部分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襪體、2第三耐磨墊、3支撐墊、4突出塊、5通氣孔、6第一耐磨墊、7第二耐磨墊、8開孔、9第五耐磨墊、10吸盤、11繩體、12第四耐磨墊、13布條、14支撐網。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6,一種方便晾曬的耐磨襪,包括襪體1,襪體1采用竹炭纖維,結構牢靠,且具有很好的透氣性,襪體1的下端設有第一耐磨墊6,第一耐磨墊6上設有若干通氣孔5,襪體1的外側前端設有第二耐磨墊7,襪體1的外側后端設有第三耐磨墊2,襪體1的外側還設有吸盤10,襪體1的內部底端等距離設有若干突出塊4,襪體1的底端還設有支撐墊3,支撐墊3的上端設有第一開槽,第一開槽內設有支撐網14,襪體1的內側壁上還設有第四耐磨墊12和第五耐磨墊9,第四耐磨墊12上設有第二開槽,第二開槽內交叉設有布條13,第五耐磨墊9上設有若干開孔8,襪體1上貫穿環繞設有繩體11,繩體11采用尼龍繩,具有一定的彈性,可產生很好的捆綁效果,突出塊4、第一耐磨墊6、第二耐磨墊7、第三耐磨墊2、第四耐磨墊12和第五耐磨墊9均采用彈性硅膠制成,具有一定的柔韌性。
本實用新型中,繩體11拉動后擠緊可將襪體1上端收縮,避免襪體1的脫落;吸盤10的設置,找一平面處便可將襪子晾曬,無需使用夾子等,極大的方便了襪子的晾曬;第四耐磨墊12上開設有第二開槽,第二開槽內設有交錯狀的布條13,布條13具有吸汗的功能,也減緩了腳背的摩擦,對腳背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第五耐磨墊9和開孔8的設置,避免了腳跟直接與襪體1接觸,減緩了腳踝的摩擦;對腳踝起到保護作用;支撐墊3和支撐網14的設置,對腳跟有很好的保護作用;突出塊4的設置,對腳底板有一定的按摩功效,可保持人的健康;第三耐磨墊2、第二耐磨墊7和第一耐磨墊6的設置,確保襪體1結構的穩固,對襪體1也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第一耐磨墊6上通氣孔5的設置,提高了襪體1的透氣性。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