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LED燈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多功能充電式LED鞋燈。
背景技術:
目前市面上的鞋子款式多樣且有許多裝置有發光燈,其一方面可增加鞋子的款式美觀時尚,另一方面可起到安全警示作用,但現有的內置式LED鞋燈不易拆卸,且其不具有自主控制功能,使其鞋燈耗能過快,內置電池模塊不具有充電功能,從而使鞋燈的整體使用壽命不長,降低了其使用周期。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多功能充電式LED鞋燈,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安裝定位操作簡便且具有多功能,充電及定位結構的鞋燈。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多功能充電式LED鞋燈,包括LED軟燈條,所述LED軟燈條內置于鞋底內,所述LED軟燈條與內置的中央控制處理器連接,所述中央控制處理器的輸入端連接有壓力發電模塊和蓄電池板,所述中央控制處理器的輸出端連接有觸摸切換控制器、USB輸入輸出端和GPRS定位,所述LED軟燈條整體環布設于鞋底內周邊,所述壓力發電模塊內置于鞋底后腳跟處,所述觸摸切換控制器外置于鞋幫面。
優選的,所述壓力發電模塊采用若干塊連接的壓電陶瓷片。
優選的,所述觸摸切換控制器采用電阻式防水觸摸感應模塊。
優選的,所述LED軟燈條采用兩根。
優選的,所述中央控制處理器、壓力發電模塊和蓄電池板整體通過防水硅膠包裹束緊封裝。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過壓力發電模塊和蓄電池板結合復合式為LED軟燈條供電,可通過人體行走過程中的壓力,實現對內置蓄電池板的充電,從而有效持續的為LED軟燈條供電,延長整體產品的使用壽命,另外通過觸摸切換控制器的控制操作,實現對LED軟燈條的開關及閃燈模式切換,從而滿足不同消費者的使用操作需求,另外內置有USB輸入輸出端和GPRS定位,方便消費者對鞋位置及鞋行走軌跡的定位采集監控,通過數據輸出,可了解整個鞋的行走路線及方位,整體鞋燈模塊式連接,安裝方便且使用壽命長,控制切換簡便,大大提升了其使用性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控制流程示意圖。
圖中:1-壓力發電模塊;2-中央控制處理器;3-LED軟燈條;4-觸摸切換控制器;5-蓄電池板;6-鞋底,7-USB輸入輸出端;8-GPRS定位。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多功能充電式LED鞋燈,包括LED軟燈條3,所述LED軟燈條3內置于鞋底6內,所述LED軟燈條3與內置的中央控制處理器2連接,所述中央控制處理器2的輸入端連接有壓力發電模塊1和蓄電池板5,所述中央控制處理器2的輸出端連接有觸摸切換控制器4、USB輸入輸出端7和GPRS定位8,可通過USB輸入輸出端7對鞋燈的閃光模式進行更換,并由GPRS定位8采集鞋的運動軌跡及鞋的方位,實時跟蹤鞋的方位,從而有效實現安全定位及數據采集,有效的防范兒童走失的情況,提高安全系數,所述LED軟燈條3整體環布設于鞋底內周邊,所述壓力發電模塊1內置于鞋底后腳跟處,壓力發電模塊1采用若干塊連接的壓電陶瓷片。通過人體行走過程中產生的壓力轉換為電能,從而實現對蓄電池板的電能補充,延長電池的使用壽命,其中所述觸摸切換控制器4外置于鞋幫面,方便整體操作使用,所述觸摸切換控制器4采用電阻式防水觸摸感應模塊,可有效避免鞋面淋濕產生的誤操作現象,LED軟燈條3采用兩根并可通過觸摸切換控制器4實現開關及閃光模式的切換,主要操作方式為長按觸摸切換控制器面板,實現對LED軟燈條3的開或關,另外通過短按方式實現內置于中央控制處理器2內存儲的多個閃光模式切換,從而滿足不同感觀效果。
另外,所述中央控制處理器、壓力發電模塊和蓄電池板整體通過防水硅膠包裹束緊封裝,整體內置于鞋底,可有效防止鞋底破裂后進水出現的產品的損壞,結構可靠性高。
本結構通過壓力發電模塊1和蓄電池板5結合復合式為LED軟燈條3供電,并通過人體行走過程中的壓力,實現對內置蓄電池板5的充電,從而有效持續的為LED軟燈條3持久供電,延長整體產品的使用壽命,另外通過觸摸切換控制器4的控制操作,實現對LED軟燈條3的開關及閃燈模式切換,及結合USB輸入輸出端7和GPRS定位8,可通過USB輸入輸出端7對鞋燈的閃光模式進行更換,并由GPRS定位8采集鞋的運動軌跡及鞋的方位,實時跟蹤鞋的方位,從而滿足不同消費者的使用操作需求,整體鞋燈模塊式連接,安裝方便且使用壽命長。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