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叫醒系統(tǒng)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照射叫醒光以促使睡眠者醒來的叫醒系統(tǒng)及在叫醒系統(tǒng)中使用的照明裝置的控制方法。
背景技術(shù):
作為照射叫醒光(wake-up light)以促使睡眠者(sleeper)醒來的叫醒系統(tǒng), 以往公知有下述的叫醒系統(tǒng)使叫醒光的輸出(明度或亮度)(power,brightness or luminance)隨著接近叫醒時刻(wake-uptime)而逐漸增加,由此,使睡眠者在該叫醒時刻醒來(參照例如日本特開平7-318670號、日本特開2007-003499號、或野口公喜、“使用天花板照明在起床前照射漸增光來進行叫醒”、照明學(xué)會雜志、2001、85 (5)、pp. 315-322)。在這樣的叫醒系統(tǒng)中,在光源例如使用白熾電燈的情況下,在叫醒光的輸出小的狀態(tài)下,叫醒光的色溫(color temperature)變高,在叫醒光的輸出大的狀態(tài)下,叫醒光的色溫變低。一般地,在來自光源的光的輸出較小的低照度狀態(tài)下,若光源的色溫較低,則人會感覺舒適,若光源的色溫較高,則人會感覺不舒適。相反地,在來自光源的光的輸出較大的高照度狀態(tài)下,若光源的色溫較高,則人會感覺舒適,若光源的色溫較低,則人會感覺不舒適° (參照 Kruithof, A. A. , "Tubular luminescence lamps for general illumination, "Philips Technical Review, 1941,6,pp. 65-96) 為此,在叫醒系統(tǒng)中,如上述那樣,在叫醒光的輸出較小時光源的色溫較高、叫醒光的輸出較大時光源的色溫較低的情況下,睡眠者在任何時候醒來都會感覺不舒適。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是為解決上述的現(xiàn)有問題而提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叫醒系統(tǒng),通過照射叫醒光并使該叫醒光的輸出逐漸增加,來促使睡眠者醒來,并且,睡眠者在任何時候醒來都能夠給睡眠者帶來舒適的叫醒。本發(fā)明的一個形態(tài)的叫醒系統(tǒng),具有照明裝置,其照射叫醒光,控制裝置,其對從所述照明裝置照射的叫醒光的輸出進行控制,界面裝置,其由用戶來操作,用于至少輸入叫醒時刻;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具有輸出可變裝置,其使照射的叫醒光的輸出發(fā)生變化,色溫可變裝置,其用于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發(fā)生變化;所述控制裝置具有光輸出控制部,其以使從所述照明裝置照射的叫醒光的輸出從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向叫醒時刻增加的方式,對所述輸出可變裝置進行控制,色溫控制部,其以從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比從第二時間點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高的方式,對所述色溫可變裝置進行控制,其中,所述第一時間點是指,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經(jīng)過了第一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點,第二時間點是指,比所述第一時間點提前第二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點,所述第二規(guī)定時間比所述第一規(guī)定時間短。另一方面,本發(fā)明的另一個形態(tài)的照明裝置的控制方法,在照射叫醒光以促使睡眠者醒來的叫醒系統(tǒng)中使用,其特征在于,從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向叫醒時刻,使從所述照明裝置照射的叫醒光的輸出增加,并且,以從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比從第二時間點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高的方式,來使所述照明裝置的色溫上升,其中,所述第一時間點是指,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經(jīng)過了第一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點,第二時間點是指,比所述第一時間點提前第二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點,所述第二規(guī)定時間比所述第一規(guī)定時間短。根據(jù)這樣的結(jié)構(gòu),在叫醒光的輸出較小時色溫較低,輸出變大時色溫變高,因此, 叫醒光的光輸出與色溫之間的關(guān)系為對照射叫醒光的睡眠者感覺舒適的關(guān)系,從而,使睡眠者在任何時間醒來,都能夠給睡眠者帶來舒適的叫醒。
圖1是表示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方式的叫醒系統(tǒng)的結(jié)構(gòu)的圖。圖2是表示所述叫醒系統(tǒng)的結(jié)構(gòu)的框圖。圖3是表示所述叫醒系統(tǒng)中的叫醒光的輸出特性的一個例子的曲線圖。圖4是表示所述叫醒系統(tǒng)中的叫醒光的色溫特性的一個例子的曲線圖。圖5是表示所述叫醒光的色溫特性的其它例子的曲線圖。圖6是表示所述叫醒光的輸出特性的其它例子的曲線圖。圖7是表示所述叫醒光的輸出特性的又一個例子的曲線圖。圖8是表示所述叫醒光的輸出特性的又一個例子的曲線圖。圖9是表示所述叫醒光的輸出特性的又一個例子的曲線圖。圖10是表示所述叫醒光的輸出特性的又一個例子的曲線圖。圖11是表示所述叫醒系統(tǒng)的變形例的結(jié)構(gòu)的框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關(guān)于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方式的叫醒系統(tǒng)及在叫醒系統(tǒng)中使用的照明裝置的控制方法,參照附圖來進行說明。圖1是表示本實施方式的叫醒系統(tǒng)的結(jié)構(gòu)。該叫醒系統(tǒng)1具有照明裝置(光源)2,其照射叫醒光Ll ;控制裝置3,其以使叫醒光Ll的輸出及色溫發(fā)生變化的方式控制照明裝置2 ;界面(interface)裝置(操作面板或遙控裝置)4,其由用戶來操作,用于對輸入或設(shè)定控制裝置3的各種控制條件。在該叫醒系統(tǒng)1中,能夠改變從照明裝置2照射的叫醒光Ll的輸出及色溫,控制裝置3以如下方式控制照明裝置2,即,從通過照明裝置2照射叫醒光Ll開始使叫醒光Ll 的輸出逐漸增加,并且,在叫醒光Ll的輸出較小的階段降低叫醒光Ll的色溫,隨著叫醒光 Ll的輸出變大,逐漸提高叫醒光Ll的色溫。由此,在用戶醒來時,不會感到不舒適,能夠自然地起床。這里,將控制裝置3對所述照明裝置2的控制動作稱為叫醒動作。界面裝置4是具有例如操作按鈕等的輸入部及液晶面板等的顯示部的操作裝置(包括在顯示畫面上圖像顯示了操作按鈕的觸摸面板),用于輸入并顯示開始叫醒動作的叫醒動作開始時刻和在時間上在該時刻之后并使用戶醒來的叫醒時刻(即,起床時刻)。在圖1所示的結(jié)構(gòu)例中,照明裝置2安裝于落地支架(floor Stand)5上,控制裝置3容置于落地支架5的基座51中。此外,界面裝置4與落地支架5分開單獨設(shè)置。照明裝置2和界面裝置4各自使用電線與控制裝置3連接,從控制裝置3引出電源線52。另外, 叫醒系統(tǒng)1的結(jié)構(gòu)不限定于此,照明裝置2也可以安裝在像臺架(desk stand)那樣的柄短的支架上。此外,照明裝置2也可以是如安裝在頂棚上的吸頂燈(ceilinglight)型或吊燈 (pendant light)型那樣的全面照明用的照明裝置或如安裝在頂棚的筒燈(downlight)那樣的局部照明用的照明裝置。進而,控制裝置3及界面裝置4的設(shè)置場所沒有特別限定,也可以在其它的場所。進而,照明裝置2及界面裝置4和控制裝置3也可以經(jīng)由無線通信來連接。作為無線通信方法,能夠使用紅外線、特定微功率無線以及Bluetooth(藍牙)等。圖2是表示叫醒系統(tǒng)1的框圖結(jié)構(gòu)。照明裝置2具有紅色光源21,其照射紅色光;綠色光源22,其照射綠色光;藍色光源23,其照射藍色光;以及紅色點亮電路MR、綠色點亮電路24G及藍色點亮電路MB,對這些各光源21 23分別單獨地進行調(diào)光控制。各光源21 23是針對例如發(fā)光二極管(LED)、有機電致發(fā)光(有機EL)以及無機電致發(fā)光(無機EL)等的元件,組合彼此相同種類的元件或不同種類的元件來構(gòu)成的。在該結(jié)構(gòu)例中,從照明裝置2輸出將由各光源21 23照射的光合成后的合成光作為叫醒光Li。并且,通過各點亮電路MR、24G及24B分別單獨對各光源21 23的輸出進行控制,由此能夠使叫醒光Ll的輸出和色溫同時發(fā)生變化。即,各點亮電路24R、24G及24B作為叫醒光Ll的輸出可變裝置及色溫可變裝置M來發(fā)揮功能。控制裝置3具有微處理器31,其對各點亮電路MR、MG&24B進行驅(qū)動控制來進行叫醒動作;計時器電路32,其用于計測在叫醒動作中的各種動作的時機(timing存儲部33,其存儲用于執(zhí)行叫醒動作的程序或控制模式等。微處理器31接收從界面裝置4輸出的叫醒動作開始時刻及叫醒時刻的信息,并通過計時器電路32計測當(dāng)前時刻,在當(dāng)前時刻變?yōu)榻行褎幼鏖_始時刻時開始叫醒動作。此外,微處理器31通過計時器電路32算出從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至叫醒時刻為止的時間,基于該時間調(diào)整叫醒動作內(nèi)容。界面裝置4具有輸入部41,其用于用戶輸入叫醒動作開始時刻和叫醒時刻,例如為操作按鈕、旋鈕(volume) 或觸摸面板等;存儲部42,其存儲輸入部41所輸入的各種時刻,例如為存儲器等;顯示部 43,其用于顯示經(jīng)由輸入部41所輸入的叫醒動作開始時刻或叫醒時刻等的輸入信息,并將這些各種信息發(fā)送至控制裝置3。微處理器31發(fā)揮光輸出控制部和色溫控制部的功能,其中,光輸出控制部以在叫醒動作中使從照明裝置2照射的叫醒光Ll的輸出發(fā)生變化的方式對各點亮電路MR、24G及MB(輸出可變裝置)進行控制,色溫控制部以在叫醒動作中使叫醒光的色溫發(fā)生變化的方式對各點亮電路MR、24G及24B (色溫可變裝置)進行控制。界面裝置4未必與控制裝置3分開單獨設(shè)置,也可以使兩者構(gòu)成為一體。這時,能夠使用同一存儲器來兼用作存儲部33及存儲部42,。進而,也可以使照明裝置2、控制裝置 3以及界面裝置4構(gòu)成為一體。進而,在照明裝置2或界面裝置4中也可以內(nèi)置計時器電路。進而,也可以使控制裝置3和界面裝置4之間能夠進行雙向通信,在界面裝置4的顯示部43上顯示從控制裝置3發(fā)出的當(dāng)前時刻、從當(dāng)前時刻至叫醒動作開始時刻和/或叫醒時
7刻為止的剩余時間、及從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至叫醒時刻為止經(jīng)過時間等。圖3表示從由控制裝置3控制的照明裝置2照射的叫醒光Ll的輸出特性61。如圖3所示,在叫醒光Ll的輸出特性61中,在叫醒動作開始時刻(在圖中為“開始時刻”), 叫醒光Ll的輸出大約為O(Ix),并隨著時間的經(jīng)過平穩(wěn)地增加,在經(jīng)過第一規(guī)定時間Tl之后,即從第一時間點之后急劇地增加。然后,叫醒光Ll的輸出在叫醒時刻變?yōu)樽畲笾礚mx。 這里,將叫醒光Ll的輸出開始急劇增加的時間點,或叫醒光Ll的輸出達到規(guī)定的值C1的時間點稱為第一時間點。例如,通過從叫醒設(shè)定時刻減去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至叫醒時刻為止的時間乘以規(guī)定比例而得到的值,或在叫醒動作開始時刻加上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至叫醒時刻為止的時間乘以規(guī)定比例而得到的值來求出第一時間點。通過這樣的運算,在用戶輸入叫醒動作開始時刻及叫醒時刻的時間點,預(yù)先設(shè)定第一時間點。從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至第一時間點為止,處于叫醒準備中,是不想使睡眠中的用戶Hl醒來的期間,從第一時間點起至叫醒設(shè)定時刻為止是在任意的時間點用戶Hl都可以醒來的期間。作為一個例子,將在第一時間點的叫醒光Ll的輸出換算為在用戶Hl的臉部的照度,例如為40(lx)以下的值,優(yōu)選為大于O(Ix)且在23(lx)以下的值。此外,叫醒光 Ll的輸出的最大值Lmax換算為在用戶Hl的臉部的照度,例如為IOO(Ix)以上的值,優(yōu)選為 200 (Ix)以上的值。叫醒光Ll的輸出由于周圍環(huán)境的變化、各光源21 23或點亮電路M 的溫度變化等原因,存在與目標值相比變小的情況。即使在這樣的狀況下,如果在用戶Hl 的臉部的照度的下降在數(shù)(Ix)左右,也沒有什么特別的問題。此外,叫醒光Ll的輸出變?yōu)樽畲蟮臅r刻未必為叫醒時刻,也可以為相比叫醒時刻稍微提前的時刻。圖4及圖5分別表示叫醒光Ll的色溫特性71、72。在圖4中表示的叫醒光Ll的色溫特性71中,從叫醒動作開始時刻開始隨著時間的經(jīng)過,叫醒光Ll的色溫平穩(wěn)地上升, 從第一時間點起隨著接近最大輸出時間點(在本實施方式中為叫醒時刻)急劇地上升,在叫醒光Ll的最大輸出時間點變?yōu)樽罡咧礐max(Cs < C1 < Cmax)。另一方面,在圖5所示的色溫特性72中,從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至第一時間點為止的期間,叫醒光Ll的色溫大致是恒定的(Cs = C1 < Cmax)。作為一個例子,在第一時間點的叫醒光Ll的色溫C1在4000K以下,優(yōu)選在3000K 以下。此外,叫醒光Ll的色溫的最高值Cmax在白光的色溫即5000K以上,優(yōu)選在太陽光的色溫即6000K以上。叫醒光Ll的色溫最高的時間點未必為叫醒光Ll的最大輸出時間點, 也可以相比叫醒光Ll的最大輸出時間點稍微提前。也可以在叫醒光Ll的最大輸出時間點在叫醒時刻之前時,叫醒光Ll的色溫的最高時間點為叫醒時刻。圖3及圖4或圖3C中表示的控制模式只不過是一個例子,照明裝置2的控制模式不限定于此。例如,也可以構(gòu)成為在控制裝置3的存儲部33中事先存儲了多個不同的控制模式,用戶能夠操作界面裝置4的輸入部41來選擇任意的控制模式。此外,也可以構(gòu)成為在存儲部33中事先分別單獨存儲叫醒光Ll的多個輸出特性和色溫特性,使輸出特性和色溫特性任意組合。控制裝置3以能夠再現(xiàn)用戶所選擇的輸出特性及色溫特性的方式,對叫醒光Ll的輸出及色溫進行控制。進而,也可以構(gòu)成為在該叫醒系統(tǒng)1中設(shè)置用于檢測就寢中的用戶Hl的體動、脈搏、心率、血壓、腦波等身體信息的各種傳感器,并且,基于這些各種傳感器的測定結(jié)果,使控制裝置3從多個控制模式中自動選擇恰當(dāng)?shù)目刂颇J絹韴?zhí)行。或者,也可以構(gòu)成為在存儲部33中事先存儲在叫醒動作開始時刻、第一時間點及叫醒時刻等多個時間點的叫醒光 Ll的輸出值及色溫,并根據(jù)用戶Hl所設(shè)定的叫醒動作開始時刻及叫醒時刻,使輸出特性及色溫特性的傾斜度發(fā)生變化。進而,也可以在界面裝置4上設(shè)置照度傳感器及色溫傳感器, 來測定實際上從照明裝置2照射的叫醒光Ll的照度及色溫,從而對控制裝置3進行反饋控制。這樣,在本實施方式的叫醒系統(tǒng)1中,在從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至第一時間點為止的期間內(nèi),使叫醒光Ll的輸出隨著時間的經(jīng)過,以第一傾斜度逐漸增加的同時,也使叫醒光Ll的色溫以第二傾斜度逐漸地上升,在從第一時間點起至叫醒時刻或叫醒光輸出最大時間為止的期間內(nèi),使叫醒光Ll的輸出隨著時間的經(jīng)過,以比第一傾斜度大的第三傾斜度急劇地增加的同時,也使叫醒光Ll的色溫也以比第二傾斜度大的第四傾斜度急劇地上升。 其結(jié)果,能夠以在叫醒光Ll的輸出較小的期間內(nèi),同時使叫醒光Ll的色溫較低,在叫醒光 Ll的輸出較大的期間內(nèi),同時使叫醒光Ll的色溫較高的方式,對照明裝置2進行控制。如上述那樣,已知在來自光源的光的輸出較小的低照度狀態(tài)下,若光源的色溫較低,則人感到舒適,若光源的色溫較高則人感到不適。因此,使用該叫醒系統(tǒng)1時,不論用戶Hl在什么時間點醒來,都能夠給用戶Hl帶來舒適的叫醒。另外,這里所說的“傾斜度”是指每單位時間的叫醒光Ll的輸出的增加率或叫醒光Ll的色溫的上升率。這些第一至第四傾斜度各自未必是恒定的,若為單調(diào)地增加或上升的傾斜度,呈線性或非線性都可以。此外,在從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至第一時間點為止的期間及從第一時間點起至叫醒時刻或叫醒光Ll的最大輸出時間點為止的期間“傾斜度”進行變化時,也可以為該平均值或最大值。另外,在作為光源使用熒光燈等放電燈時,難以使其輸出從大致“0”的狀態(tài)逐漸增加。此外,在作為光源使用LED時,因各個LED元件的漏電流特性的偏差等,而難以在低輸出時使所有的LED元件的輸出一致在恒定的電平上。這里,可以如在圖6中用實線表示的輸出特性62那樣,構(gòu)成為在叫醒動作開始時刻,使叫醒光Ll的輸出具有比“0”大的一定的值。可以使在叫醒動作開始時刻的叫醒光Ll的輸出的初始值Ls為比在第一時間點的叫醒光Ll的輸出的值Ll低的值,使叫醒光Ll的輸出逐漸地增加。或者,可以如在圖6上用點劃線表示的輸出特性63那樣,從叫醒開始時刻至第一時間點之前的任意時間點為止,叫醒光Ll的輸出成為恒定值Ls,。另外,在圖6中,用虛線表示作為比較例的圖3中的輸出特性 61。但是,根據(jù) Moseley, M. J. et al·, "Light transmission through the human eyelid :in vivo measurement,,,Ophthalmic Physiol Opt. , 1988,8 (2), pp. 229-30,波長在580nm左右或比其更短的短波長區(qū)域的光不透過眼皮,因此在閉眼的狀態(tài)下幾乎感覺不到短波長的光。從而,若在用戶Hl的臉部分的照度相同,則與短波長成分少、長波長成分多、色溫較低的光相比,短波長成分多、長波長成分少、色溫較高的光難以透過眼皮。因此,如在圖7中用實線表示的色溫特性73那樣,使在叫醒開始時刻的叫醒光Ll 的色溫Cs的值比在第一時間點的叫醒光Ll的色溫C1的值高,并且比叫醒光Ll的在最大輸出時間點的色溫的最高值Cmax低(C1 < Cs < Cmax),從叫醒開始時刻開始隨著時間的經(jīng)過使叫醒光Ll的色溫逐漸降低。然后,在比第一時間點提前第二規(guī)定時間T2的第二時間點,叫醒光Ll的色溫變?yōu)榕c在第一時間點的叫醒光Ll的色溫C1相同的值,進而,在第二時間點之后且在第一時間點之前的第三時間點,使叫醒光Ll的色溫為比在第一時間點的叫醒光Ll 的色溫C1更低的最小值Cmin,之后,隨著接近第一時間點使叫醒光Ll的色溫逐漸上升。艮口, 在色溫特性73中,在叫醒動作開始時刻之后的從第二時間點至第一時間點為止的期間T2 中,以使叫醒光Ll的色溫比在第一時間點的叫醒光Ll的色溫Cl低的方式對色溫特性進行控制。另外,在為圖7中用虛線來表示的作為參考例的色溫特性71的情況下,如果將第二時間點與叫醒開始時刻作為同一時刻來考慮,則滿足“在從第二時間點至第一時間點為止的期間T2中,叫醒光Ll的色溫比在第一時間點的叫醒光Ll的色溫Cl低”這樣的條件。在色溫特性73的情況下,在從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至第三時間點的期間T3中,叫醒光Ll的輸出小,并且,叫醒光Ll的色溫比在第一時間點的色溫C1高,因此叫醒光Ll包含很多難以透過眼皮的短波長成分。由此,與色溫特性71的情況相比,透過用戶Hl眼皮來刺激視網(wǎng)膜的光量變少,能夠降低用戶Hl在該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至第三時間點為止的期間T3 中醒來的可能性。此外,假設(shè)在期間T3中用戶Hl醒來,也由于此時的叫醒光Ll的色溫比在第一時間點以后變?yōu)樽罡叩慕行压獾淖畲筝敵鰰r的色溫Cmax低,因此能夠降低用戶Hl醒來時的不適感。另外,也可以如圖8中表示的色溫特性74那樣,在叫醒動作開始后,在一定的期間 T3內(nèi),使叫醒光Ll的色溫恒定維持在叫醒動作開始時的色溫Cs,之后,與所述圖7中表示的色溫特性73同樣,隨著時間的經(jīng)過使叫醒光Ll的色溫逐漸降低,在第三時間點使叫醒光 Ll的色溫為比在第一時間點的叫醒光Ll的色溫C1低的最小值Cmin,之后,隨著接近第一時間點,使叫醒光Ll的色溫逐漸上升。由此,能夠得到與使用圖7所示的色溫特性73時同樣的效果。另外,本發(fā)明并不限定于所述實施方式的結(jié)構(gòu),根據(jù)使用目的能夠進行各種變形。 例如,用戶操作界面裝置4來僅輸入叫醒時刻,而基于所輸入的叫醒時刻來自動地設(shè)定叫醒動作開始時刻也可以。此外,叫醒光Ll的輸出特性不限定于圖3或圖6所示的特性,也可以為以大致恒定的比例線性增加那樣的特性。同樣,叫醒光Ll的色溫特性也不限定于圖 4、圖5、圖7或圖8所示的特性,也可以如圖9所示的色溫特性75的那樣,為以大致恒定固定的比例線性上升的特性。進而,在所述實施方式中,針對使從照明裝置2照射的叫醒光Ll的輸出及色溫連續(xù)地即平滑地變化的情況進行了說明,但是也可以為如圖10所示的色溫特性76那樣,使從照明裝置2照射的叫醒光Ll的輸出及色溫不連續(xù)即階梯式地變化。此外,照明裝置2既可以向用戶(睡眠者)Hl的臉部直接照射叫醒光Ll,也可以向壁面或頂棚等照射叫醒光Ll來間接地照明。進而,照明裝置2的結(jié)構(gòu)、位置、數(shù)量等都沒有特別的限定。進而,在所述實施方式中,雖然例示了作為照明裝置2具有紅色光源21、綠色光源 22、藍色光源23、及對這些各光源21 23分別單獨進行調(diào)光控制的紅色點亮電路MR、綠色點亮電路24G及藍色點亮電路24B的情況,但是如圖11所示,也可以由作為光源的熒光燈等放電燈25、使從光源25照射的叫醒光的輸出發(fā)生變化的輸出可變裝置(放電燈點亮裝置)27以及驅(qū)動二向色濾光鏡(dichroic filter)等的波長變換構(gòu)件沈的色溫變換裝置觀來構(gòu)成照明裝置2。構(gòu)成照明裝置2的光源的顏色不限定于紅、藍、綠三種顏色,能夠?qū)崿F(xiàn)所希望的色溫范圍即可,既可以是兩種顏色,也可以是四種顏色以上。在用LED、有機EL 或無機EL等構(gòu)成照明裝置2的各光源21 23時,與使用放電燈25及波長變換構(gòu)件沈的情況相比,容易實現(xiàn)小型化及一體化,因此能夠使照明裝置2小型化。即,本發(fā)明的叫醒系統(tǒng)具有照明裝置2,其照射叫醒光Ll ;控制裝置3,其對從照明裝置2照射的叫醒光Ll的輸出進行控制,照明裝置2具有輸出可變裝置24(點亮電路 24R.24G及MB),其使照射的叫醒光Ll的輸出發(fā)生變化;色溫可變裝置M,其用于使叫醒光Ll的色溫發(fā)生變化,控制裝置3具有光輸出控制部(微處理器)31,其以使從照明裝置 2照射的叫醒光Ll的輸出從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向叫醒時刻增加的方式,來對輸出變化裝置24進行控制;色溫控制部(微處理器)31,其以從第一時間點起至叫醒時刻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叫醒光Ll的色溫,比從第二時間點起至第一時間點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叫醒光Ll的色溫高的方式,來對色溫可變裝置M進行控制,其中,所述第一時間點是指從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經(jīng)過了第一規(guī)定時間Tl的時間點,所述第二時間點是指比第一時間點提前第二規(guī)定時間T2的時間點,第二規(guī)定時間T2比第一規(guī)定時間Tl更短。此外,優(yōu)選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及從所述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所述色溫控制部分別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單調(diào)地上升,并且, 所述色溫控制部以從所述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的每單位時間的上升率,大于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的每單位時間的上升率的方式,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上升。此外,優(yōu)選所述色溫控制部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以非線性上升。此外,優(yōu)選所述色溫控制部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 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恒定,從所述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單調(diào)地上升。此外,優(yōu)選所述色溫控制部使在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為比在所述第一時間點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高,并且,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以在所述第二時間點和所述第一時間點之間的第三時間點變?yōu)楸仍谒龅谝粫r間點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低的最小值的方式下降,并且,從所述第三時間點起向所述第一時間點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上升。此外,優(yōu)選在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為比在所述叫醒時刻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低的值。此外,優(yōu)選所述色溫控制部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以非線性上升或下降。此外,優(yōu)選所述光輸出控制部在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及從所述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使所述叫醒光的輸出分別單調(diào)增加,并且,以從所述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輸出的每單位時間的增加率,比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輸出的每單位時間的增加率大的方式,來使所述叫醒光的輸出增加。此外,優(yōu)選所述色溫控制部使所述叫醒光的輸出以非線性增加。另一方面,本發(fā)明的照明裝置的控制方法是在照射叫醒光以促使睡眠者醒來的叫醒系統(tǒng)中使用的照明裝置的控制方法,從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向叫醒時刻,使從所述照明裝置照射的叫醒光的輸出增加,并且,以從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比從第二時間點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高的方式,來使所述照明裝置的色溫上升,所述第一時間點是指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經(jīng)過了第一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點,所述第二時間點是指比所述第一時間點提前了第二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點,所述第二規(guī)定時間比所述第一規(guī)定時間短。此外,優(yōu)選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及從所述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分別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單調(diào)上升,并且,以從所述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的每單位時間的上升率,比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的每單位時間的上升率大的方式,來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上升。此外,優(yōu)選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以非線性上升。此外,優(yōu)選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恒定,并且,從所述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分別單調(diào)上升。此外,優(yōu)選使在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為比在所述第一時間點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高的值,并且,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以在所述第二時間點和所述第一時間點之間的第三時間點變?yōu)楸仍谒龅谝粫r間點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低的最小值的方式下降,并且,從所述第三時間點起向所述第一時間點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上升。此外,優(yōu)選在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為比在所述叫醒時刻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低的值。此外,優(yōu)選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以非線性上升或下降。此外,優(yōu)選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及從所述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使所述叫醒光的輸出分別單調(diào)增加,并且,以從所述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輸出的每單位時間的增加率,比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輸出的每單位時間的增加率大的方式,來使所述叫醒光的輸出增加。此外,優(yōu)選使所述叫醒光的輸出以非線性增加。本申請是基于日本國專利申請2009-105299而提出的,通過參照所述專利申請的說明書及附圖,結(jié)果將其內(nèi)容編入到本申請中。此外,本申請雖然通過參照了附圖的實施方式進行了充分記載,但是對具有本領(lǐng)域公知常識的技術(shù)人員來說,可以清楚能夠進行各種變更和變形。因此,這樣的變更及變形應(yīng)解釋為沒有脫離本申請發(fā)明的范圍,而包括在本申請發(fā)明的范圍內(nèi)。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叫醒系統(tǒng),具有 照明裝置,其照射叫醒光,控制裝置,其對從所述照明裝置照射的叫醒光的輸出進行控制, 界面裝置,其由用戶來操作,用于至少輸入叫醒時刻;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明裝置具有輸出可變裝置,其使照射的叫醒光的輸出發(fā)生變化, 色溫可變裝置,其用于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發(fā)生變化; 所述控制裝置具有光輸出控制部,其以使從所述照明裝置照射的叫醒光的輸出從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向叫醒時刻增加的方式,對所述輸出可變裝置進行控制,色溫控制部,其以從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比從第二時間點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高的方式,對所述色溫可變裝置進行控制,其中,所述第一時間點是指,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經(jīng)過了第一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點,第二時間點是指,比所述第一時間點提前第二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點,所述第二規(guī)定時間比所述第一規(guī)定時間短。
2.如權(quán)利要求1記載的叫醒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及從所述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所述色溫控制部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分別單調(diào)上升,并且,所述色溫控制部以從所述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的每單位時間的上升率,比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的每單位時間的上升率大的方式,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上升。
3.如權(quán)利要求2記載的叫醒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所述色溫控制部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以非線性上升。
4.如權(quán)利要求1記載的叫醒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色溫控制部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恒定,并且,從所述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所述叫醒光的色溫單調(diào)上升。
5.如權(quán)利要求1記載的叫醒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色溫控制部使在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為比在所述第一時間點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高的值,并且,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以在所述第二時間點和所述第一時間點之間的第三時間點變?yōu)楸仍谒龅谝粫r間點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低的最小值的方式下降,并且,從所述第三時間點起向所述第一時間點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上升。
6.如權(quán)利要求5記載的叫醒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為比在所述叫醒時刻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低的值。
7.如權(quán)利要求5記載的叫醒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色溫控制部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以非線性上升或下降。
8.如權(quán)利要求1 7中任一項記載的叫醒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及從所述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所述光輸出控制部使所述叫醒光的輸出分別單調(diào)增加,并且,所述光輸出控制部以從所述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輸出的每單位時間的增加率,比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輸出的每單位時間的增加率大的方式,使所述叫醒光的輸出增加。
9.如權(quán)利要求8記載的叫醒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色溫控制部使所述叫醒光的輸出以非線性增加。
10.一種照明裝置的控制方法,在照射叫醒光以促使睡眠者醒來的叫醒系統(tǒng)中使用,其特征在于,從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向叫醒時刻,使從所述照明裝置照射的叫醒光的輸出增加,并且,以從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比從第二時間點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高的方式,來使所述照明裝置的色溫上升,其中,所述第一時間點是指,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經(jīng)過了第一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點,第二時間點是指,比所述第一時間點提前第二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點,所述第二規(guī)定時間比所述第一規(guī)定時間短。
11.如權(quán)利要求10記載的照明裝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及從所述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分別單調(diào)上升,并且,以從所述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的每單位時間的上升率,比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的每單位時間的上升率大的方式,來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上升。
12.如權(quán)利要求11記載的照明裝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以非線性上升。
13.如權(quán)利要求10記載的照明裝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恒定,并且, 從所述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單調(diào)上升。
14.如權(quán)利要求10記載的照明裝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使在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為比在所述第一時間點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高的值,并且,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以在所述第二時間點和所述第一時間點之間的第三時間點變?yōu)楸仍谒龅谝粫r間點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低的最小值的方式下降,并且,從所述第三時間點起向所述第一時間點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上升。
15.如權(quán)利要求14記載的照明裝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為比在所述叫醒時刻的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低的值。
16.如權(quán)利要求14記載的照明裝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使所述叫醒光的色溫以非線性上升或下降。
17.如權(quán)利要求10 16記載的照明裝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及從所述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使所述叫醒光的輸出分別單調(diào)增加,并且,以從所述第一時間點起至所述叫醒時刻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輸出的每單位時間的增加率,比從所述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至所述第一時間點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所述叫醒光的輸出的每單位時間的增加率大的方式,使所述叫醒光的輸出增加。
18.如權(quán)利要求17記載的照明裝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使所述叫醒光的輸出以非線性增加。
全文摘要
具有照明裝置2,照射叫醒光L1;控制裝置3,對從照明裝置2照射的叫醒光L1的輸出行控制;界面裝置4,由用戶來操作,用于至少輸入叫醒時刻,照明裝置2具有輸出可變裝置24,使照射的叫醒光的輸出變化;色溫可變裝置24,用于使叫醒光L1的色溫變化,控制裝置3具有光輸出控制部31,以使從照明裝置2照射的叫醒光L1的輸出從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向叫醒時刻增加的方式對輸出可變裝置24進行控制;色溫控制部31,以從第一時間點起至叫醒時刻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叫醒光L1的色溫,比從第二時間點起至第一時間點為止的期間內(nèi)的叫醒光L1的色溫高的方式對色溫可變裝置24進行控制,第一時間點指從叫醒動作開始時刻起經(jīng)過了第一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點,第二時間點指比第一時間點提前第二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點,第二規(guī)定時間比第一規(guī)定時間短。
文檔編號A61M21/00GK102413862SQ201080017859
公開日2012年4月11日 申請日期2010年4月21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9年4月23日
發(fā)明者戶田直宏, 野口公喜 申請人:松下電工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