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玻璃奶瓶安全保護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嬰幼兒奶瓶,具體是指玻璃奶瓶安全保護裝置。
背景技術:
奶瓶,是用來裝牛奶的ー種器具,是牛奶瓶子的簡稱。奶瓶本身不包含奶嘴,僅僅指瓶身,但是一般生產嬰兒奶瓶的廠家都會隨瓶贈送ー只奶嘴。目前市場上的奶瓶從制作材料上分主要有兩種——PC和玻璃的。PC,全稱聚碳酸酯含雙酚A(BPA),它的特點是質輕、不易碎,適合外出及較大寶寶自己拿用,但經受反復消毒后“耐カ”就不如玻璃制的了。玻璃奶瓶除了強度不夠,易碎之外,其他品質都優于塑料奶瓶。所以,玻璃奶瓶主要還是適合小嬰兒,父母在家親自喂養時可以用。當寶寶長大些,想自己拿奶瓶吋,塑料奶瓶就要開始派上大用場了。歐盟認為雙酚A在加熱時能析出到食物和飲料當中,它可能擾亂人體代謝過程,對嬰兒發育、免疫力有影響,甚至致癌。歐盟宣布從2011年3月I日起禁止生產含雙酚A的塑料奶瓶,6月起禁止任何雙酚A塑料奶瓶進ロ到成員國。中國衛生部于2011年發布第15號公告,公告中明確規定自2011年6月I日起,禁止生產聚碳酸酯嬰幼兒奶瓶和其他含雙酚A的嬰幼兒奶瓶。自2011年9月I日起,禁止進口和銷售聚碳酸酯嬰幼兒奶瓶和其他含雙酚A的嬰幼兒奶瓶。有些爸爸媽媽不太愿意用塑料奶瓶,覺得塑料奶瓶不安全,但是當寶寶大的時候如果繼續使用玻璃奶瓶就比較危險了,因為當寶寶自己會抓握奶瓶的時候,很容易把奶瓶碎,這樣就容易傷害到寶寶,如果堅持想使用玻璃奶瓶,最好選擇那種在玻璃奶瓶外面加了ー層保護套的安全玻璃奶瓶,這種安全玻璃奶瓶的最大優點是不小心摔碎后玻璃碎片不會飛濺出來傷害到寶寶,碎片只是是在保護套里面,有效保證安全。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提供ー種玻璃奶瓶安全保護裝置。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的,玻璃奶瓶安全保護裝置,包括玻璃奶瓶I、保護套2和底座3,其特征是所述玻璃奶瓶I頸部套接保護套2,底部設有底座3,玻璃奶瓶I底部和底座3之間設有弾性膠墊4,弾性膠墊4設置在底座3內,所述玻璃奶瓶I ロ部設外螺紋,所述保護套2下端與底座3上端螺紋連接,將玻璃奶瓶I和弾性膠墊4固定在保護套2和底座3上。所述彈性膠墊4呈環狀,其上表面與玻璃奶瓶I底部形狀對應。 所述底座3與弾性膠墊4對應的壓緊面上有若干對稱分布的支撐條3a。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將玻璃奶瓶與保護套、底座和弾性膠墊組合,弾性膠墊為硅膠,材質柔軟,符合衛生要求,使玻璃奶瓶防震效果更佳;玻璃奶瓶與奶嘴連接裝置通過螺紋連接,安裝奶嘴吋,對玻璃奶瓶的旋轉カ較大,為避免玻璃奶瓶旋轉,在底座上設有支撐條與彈性膠墊壓緊后,玻璃奶瓶不易產生旋轉滑動,有利于奶嘴安裝。
圖I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與奶嘴連接的組裝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參照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ー步詳細說明。參照圖I和圖2,玻璃奶瓶安全保護裝置,包括玻璃奶瓶I、保護套2和底座3,所述玻璃奶瓶I頸部套接保護套2,底部設有底座3,玻璃奶瓶底部和底座3之間設有弾性膠墊4,弾性膠墊4設置在底座3內,弾性膠墊4為硅膠材質,保護套2為塑料材質。所述玻璃奶瓶I ロ部設外螺紋,安裝奶嘴時,玻璃奶瓶I與奶嘴連接裝置5通過螺紋連接。弾性膠墊4呈環狀,其上表面與玻璃奶瓶I底部形狀對應。底座3與彈性膠墊4對應的壓緊面上有若 干對稱分布的支撐條3a。所述保護套2下端與底座3上端螺紋連接,將玻璃奶瓶I和弾性膠墊4固定在保護套2和底座3上。安裝奶嘴時,奶嘴連接裝置5與玻璃奶瓶I產生旋轉力,玻璃奶瓶I底部與弾性膠墊4摩擦不易轉動。玻璃奶瓶I向下跌落時,弾性膠墊4具有防震功能。
權利要求1.玻璃奶瓶安全保護裝置,包括玻璃奶瓶(I)、保護套(2)和底座(3),其特征是所述玻璃奶瓶(I)頸部套接保護套(2),底部設有底座(3),玻璃奶瓶(I)底部和底座(3)之間設有弾性膠墊(4),弾性膠墊(4)設置在底座(3)內,所述玻璃奶瓶(I) ロ部設外螺紋,所述保護套(2 )下端與底座(3 )上端螺紋連接,將玻璃奶瓶(I)和弾性膠墊(4 )固定在保護套(2 )和底座(3)上。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玻璃奶瓶安全保護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彈性膠墊(4)呈環狀,其上表面與玻璃奶瓶(I)底部形狀對應。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玻璃奶瓶安全保護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底座(3)與彈性膠墊(4)對應的壓緊面上有若干對稱分布的支撐條(3a)。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玻璃奶瓶安全保護裝置,包括玻璃奶瓶、保護套和底座,所述玻璃奶瓶頸部套接保護套,底部設有底座,玻璃奶瓶底部和底座之間設有彈性膠墊,彈性膠墊設置在底座內,所述玻璃奶瓶口部設外螺紋,所述保護套下端與底座上端螺紋連接,將玻璃奶瓶和彈性膠墊固定在保護套和底座上。本實用新型具有防震功能,并且在安裝奶嘴時,具有防止玻璃奶瓶旋轉的功能。
文檔編號A61J9/08GK202386999SQ20112054510
公開日2012年8月22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23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23日
發明者李新波 申請人:李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