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經皮微創骨折復位鉗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醫學用具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經皮微創骨折復位鉗。
背景技術:
目前,切開復位內固定仍是治療四肢骨干骨折主要方法之一,手術時需暴露骨折斷端,對軟組織損傷大,破壞骨折周圍血運,常導致骨延遲愈合、骨不連等。近年來,經皮微創鋼板內固定技術(ΜΙΡΡ0技術)的臨床應用改變了傳統的切開復位手術模式,術中將鋼板微創植入,無需顯露骨折端,降低了對骨折端血液循環的進一步干擾和破壞。但在應用MIPPO技術的過程中,由于骨斷端未顯露,骨斷端復位后臨時固定較為棘手,主要原因在于目前市面上還沒有可靠的臨時固定裝置。目前市面上雖有點狀復位鉗及持骨鉗,但前者不適用于骨斷端固定,后者需顯露骨折斷端后方能使用,對骨折端血液循環干擾大。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利用一種新型經皮微創骨折復位鉗,解決現有復位鉗和持骨鉗固定不穩或需顯露骨折斷端之不足,骨斷端閉合復位后將所述復位鉗經皮微創植入臨時固定骨斷端與鋼板,然后進行螺絲釘固定操作,無需顯露骨斷端,避免了骨折周圍軟組織剝離,最大限度保護了骨斷端血運供應,有利于骨折愈合,防止骨延遲愈合及骨不連發生。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經皮微創骨折復位鉗,所述復位鉗包括固定爪、鉗桿、固定栓、手柄;復位鉗用于經皮微創骨折復位及復位后內固定物與骨之間的穩定固定;鉗桿連接固定爪與手柄;固定栓安裝于鉗桿上,并與固定爪為鉸鏈式連接。進一步、所述固定栓與固定爪為鉸鏈式連接,通過固定栓的調節可以改變固定爪的大小并穩定固定爪。進一步、所述經皮微創骨折復位鉗,其特征在于,所述復位鉗可與其他導向裝置聯合使用。本實用新型的經皮微創骨折復位鉗,該復位器包括固定爪、鉗桿、固定栓、手柄;鉗桿連接固定爪與手柄,固定爪用于骨折復位及復位后內固定物與骨之間的穩定固定,固定栓安裝在鉗桿上,并與固定爪為鉸鏈式連接。本實用新型的經皮微創骨折復位鉗,旨在解決現有復位鉗和持骨鉗固定不穩或需顯露骨折斷端之不足,無需顯露骨斷端,避免了骨折周圍軟組織剝離,最大限度保護了骨斷端血運供應,有利于骨折愈合,防止骨延遲愈合及骨不連發生。
圖I是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經皮微創骨折復位鉗的結構示意圖。圖中1.固定爪、2.鉗桿、3.固定栓、4.手柄。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
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經皮微創骨折復位鉗,該復位器包括固定爪、鉗桿、固定栓、手柄;鉗桿連接固定爪與手柄,固定爪用于骨折復位及復位后內固定物與骨之間的穩定固定,固定栓安裝在鉗桿上,并與固定爪為鉸鏈式連接。作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優化方案,固定栓與固定爪為鉸鏈式連接,通過固定栓的調節可以改變固定爪的大小并穩定固定爪。作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優化方案,所述經皮微創骨折復位鉗,其特征在于,所 述復位鉗可與其他導向裝置聯合使用。以下參照附圖1,對本實用新型經皮微創骨折復位鉗作進一步詳細描述。如圖I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經皮微創骨折復位鉗,手柄4通過鉗桿2帶動固定爪I按照需要的位置旋轉,固定栓3 (復位鉗可與其他導向裝置聯合使用)調節固定爪I用于鋼板與骨之間的固定。本實用新型的經皮微創骨折復位鉗,結構簡單,易于操作,不暴露骨折斷端可達到準確復位,對軟組織損傷小,旨在解決現有復位鉗和持骨鉗固定不穩或需顯露骨折斷端之不足,無需顯露骨斷端,避免了骨折周圍軟組織剝離,最大限度保護了骨斷端血運供應,有利于骨折愈合,防止骨延遲愈合及骨不連發生。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經皮微創骨折復位鉗,其特征在于,所述復位鉗包括固定爪、鉗桿、固定栓、手柄; 復位鉗用于經皮微創骨折復位及復位后內固定物與骨之間的穩定固定; 鉗桿連接固定爪與手柄; 固定栓安裝于鉗桿上,并與固定爪為鉸鏈式連接。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經皮微創骨折復位鉗,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栓與固定爪為鉸鏈式連接,通過固定栓的調節可以改變固定爪的大小并穩定固定爪。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經皮微創骨折復位鉗,其特征在于,所述復位鉗可與其他骨折復位固定導向裝置聯合使用。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經皮微創骨折復位鉗,所述復位鉗包括固定爪、鉗桿、固定栓、手柄;復位鉗用于經皮微創骨折復位及復位后內固定物與骨之間的穩定固定;鉗桿連接固定爪與手柄;固定栓安裝于鉗桿上,并與固定爪為鉸鏈式連接。本實用新型的經皮微創骨折復位鉗,結構簡單,操作方便,對軟組織損傷小,有著很好的實用價值,可與其他導向裝置聯合使用。
文檔編號A61B17/29GK202776517SQ201220486570
公開日2013年3月13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17日 優先權日2012年9月17日
發明者王序全, 王嘉嘉, 張帥, 徐美濤 申請人:重慶西南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