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治療哮喘的藥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醫藥領域,具體來說涉及一種治療哮喘的藥劑。
背景技術:
哮喘是由多種細胞特別是肥大細胞、嗜酸性粒細胞和T淋巴細胞參與的慢性氣道炎癥;在易感者中此種炎癥可引起反復發作的喘息、氣促、胸悶和咳嗽等癥狀,多在夜間或凌晨發生;此類癥狀常伴有廣泛而多變的呼氣流速受限,但可部分地自然緩解或經治療緩解;此種癥狀還伴有氣道對多種刺激因子反應性增高。為了解決這些痛苦,人們進行了大量的研究,但是治療效果都不是特別理想。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治療哮喘的藥劑。
為了實現本發明的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治療哮喘的藥劑,它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物質制成:玄參5-10份、干姜10-20份、山茱萸20-30份、桔梗10-20份、白芷15-25份、旋覆花5-15份、王不留行10-30份、天仙藤1-15份、防風10-20份、麻黃15-30份、毛訶子20-30份、巴戟天1-20份、白屈菜1-20份、白茅根10-25份、蒼耳子10-30份、余甘子1_20份、九里香15-20份、云芝10-20份、金沸草15-20份、腫節風15-30份、斷血流10-20份、香加皮10-25份、藍布正5-15份、佩蘭1-20份、滿山紅15-25份、翻白草15-25份、錦燈籠10-20份、桑白皮15-25份、野馬追20-30份、續斷1_20份和百合10-25份。
優選地,本發明所述的治療哮喘的藥劑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物質制成:玄參7份、干姜13份、山茱萸22份、桔梗15份、白芷21份、旋覆花13份、王不留行28份、天仙藤11份、防風17份、麻黃24份、毛訶子27份、巴戟天18份、白屈菜17份、白茅根23份、蒼耳子21份、余甘子16份、九里香16份、云芝17份、金沸草19份、腫節風15份、斷血流14份、香加皮21份、藍布正11份、佩蘭13份、滿山紅23份、翻白草24份、錦燈籠14份、桑白皮25份、野馬追26份、續斷16份和百合24份。
更優選地,所述藥劑可以是片劑、分散片、膠囊劑或湯劑。
本發明所述的治療哮喘的藥劑的全部成分都是天然材料,安全性較好,療效明確,適于在臨床上大規模推廣。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進一步說明本發明。應該理解的是,本發明的實施例是用于說明本發明而不是對本發明的限制。根據本發明的實質對本發明進行的簡單改進都屬于本發明要求保護的范圍。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本發明中的百分數是重量百分數。
實施例本發明的湯劑
稱取玄參7克、干姜1 3克、山茱萸22克、桔梗15克、白芷21克、旋覆花13克、王不留行28克、天仙藤11克、防風17克、麻黃24克、毛訶子27克、巴戟天18克、白屈菜17克、白茅根23克、蒼耳子21克、余甘子16克、九里香16克、云芝17克、金沸草19克、腫節風15克、斷血流14克、香加皮21克、藍布正11克、佩蘭13克、滿山紅23克、翻白草24克、錦燈籠14克、桑白皮25克、野馬追26克、續斷16克和百合24克,加入水2000毫升,在裝有冷凝管的燒瓶中在80°C下加熱4小時,過濾。將濾液濃縮至600毫升,即得本發明所述的湯劑。
實驗例
診斷標準:
參照《支氣管哮喘防治指南》(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支氣管哮喘防治指南.中華結核和呼吸雜志,1997,20 (5):261.)中標準,并經X線攝片,血常規等檢查診斷為支氣管哮喘。中醫診斷符合《中藥新藥臨床研究指導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中藥新藥臨床研究指導原則.第I輯.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1994.),證屬痰熱饔肺。臨床表現:咳嗽氣喘,喉中痰鳴音,痰黃粘稠,痰少不暢,胸中煩悶,夜不能臥,舌質紅苔黃膩,脈滑數。
一般資料
觀察病例均為本院門診患者,共60例,其中男30例,女30例,年齡17_54歲,平均年齡35.5歲,病程3個月-20年。
治療方法:
使用實施例1中制備的湯劑,每天一次,每次服用30毫升,連續治療兩周。
療效評定標準:
痊愈:哮喘完全消失,半年以上未發??;好轉:哮喘明顯減輕;無效:治療后癥狀,體征無改善。
療效結果:
經過治療發現,60位患者中痊 愈53例,好轉7例。
權利要求
1.一種治療哮喘的藥劑,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物質制成:玄參5-10份、干姜10-20份、山茱萸20-30份、桔梗10-20份、白芷15-25份、旋覆花5_15份、王不留行10-30份、天仙藤1-15份、防風10-20份、麻黃15-30份、毛訶子20-30份、巴戟天1_20份、白屈菜1-20份、白茅根10-25份、蒼耳子10-30份、余甘子1_20份、九里香15-20份、云芝10-20份、金沸草15-20份、腫節風15-30份、斷血流10-20份、香加皮10-25份、藍布正5_15份、佩蘭1-20份、滿山紅15-25份、翻白草15-25份、錦燈籠10-20份、桑白皮15-25份、野馬追20-30份、續斷1-20份和百合10-25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哮喘的藥劑,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物質制成:玄參7份、干姜13份、山茱萸22份、桔梗15份、白芷21份、旋覆花13份、王不留行28份、天仙藤11份、防風17份、麻黃24份、毛訶子27份、巴戟天18份、白屈菜17份、白茅根23份、蒼耳子21份、余甘子16份、九里香16份、云芝17份、金沸草19份、腫節風15份、斷血流14份、香加皮21份、藍布正11份、佩蘭13份、滿山紅23份、翻白草24份、錦燈籠14份、桑白皮25份、野馬追26份、續斷16份和百合24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哮喘的藥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藥劑可以是片劑、分散片、膠囊劑 或湯劑。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治療哮喘的藥劑,它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物質制成玄參5-10份、干姜10-20份、山茱萸20-30份、桔梗10-20份、白芷15-25份、旋覆花5-15份、王不留行10-30份、天仙藤1-15份、防風10-20份、麻黃15-30份、毛訶子20-30份、巴戟天1-20份、白屈菜1-20份、白茅根10-25份、蒼耳子10-30份、余甘子1-20份、九里香15-20份、云芝10-20份、金沸草15-20份、腫節風15-30份、斷血流10-20份、香加皮10-25份、藍布正5-15份、佩蘭1-20份、滿山紅15-25份、翻白草15-25份、錦燈籠10-20份、桑白皮15-25份、野馬追20-30份、續斷1-20份和百合10-25份。本發明所述的治療哮喘的藥劑的全部成分都是天然材料,安全性較好,療效明確,適于在臨床上大規模推廣。
文檔編號A61P11/06GK103142954SQ20131008512
公開日2013年6月12日 申請日期2013年3月18日 優先權日2013年3月18日
發明者蔣曉云 申請人:蔣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