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治療多發性硬化(MS)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施用根據式MW-001的羥脯氨酸和二十二碳六烯酸(DHA)的綴合物:
2.用于預防多發性硬化(MS)的突發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施用根據式MW-001的羥脯氨酸和二十二碳六烯酸(DHA)的綴合物:
3.用于預防由多發性硬化(MS)引起的持續慢性退化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施用根據式MW-001的羥脯氨酸和二十二碳六烯酸(DHA)的綴合物:
4.用于治療多發性硬化(MS)的癥狀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施用根據式MW-001的羥脯氨酸和二十二碳六烯酸(DHA)的綴合物:
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通過以下方式施用所述綴合物:口服、腸胃外、經鼻施用、經肺部施用或其任何組合。
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綴合物連同藥物載體一起被施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藥物載體為氣體、液體或固體。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藥物載體為鹽溶液、水、乳液、分散體或其任何組合。
9.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綴合物以修飾釋放的形式被施用。
10.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綴合物連同另外的活性成分一起被施用。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另外的活性成分選自干擾素β1a、干擾素β1b、醋酸格拉替雷、米托蒽醌、甲基-潑尼松龍、潑尼松、潑尼松龍、地塞米松、促腎上腺皮質激素(ACTH)、促腎上腺皮質素、β干擾素、皮質類固醇、那他珠單抗芬戈莫德
醋酸格拉替雷
米托蒽醌、特立氟胺
或其任何合適的組合。
12.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綴合物以1mg/kg至1000mg/kg之間的量被施用。
13.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綴合物長期被施用、在疾病突然發作期間被施用、在疾病爆發之前被施用或其任何組合。
14.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綴合物每天一次、每天兩次、每天三次或至少每天一次被施用。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綴合物持續10天、20天、30天、60天、90天、120天或長期被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