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治療中耳炎的外用藥物,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備而成的:蒼耳子20-50份、地榆20-50份、巖黃連20-50份、蛇蛻20-50份、虎耳草10-25份、白珠樹10-25份、地耳草5-15份、馬鞭草5-15份、虎杖8-25份、一點紅8-25份、穿心蓮5-15份、水冬瓜10-25份、水慈姑5-15份、大血藤5-15份、絡石藤5-15份、紫珠8-20份、刺猬皮10-20份。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中耳炎的外用藥物,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備而成的:
蒼耳子30-40份、地榆30-40份、巖黃連30-40份、蛇蛻30-40份、虎耳草15-20份、白珠樹15-20份、地耳草8-12份、馬鞭草8-12份、虎杖15-20份、一點紅15-20份、穿心蓮8-12份、水冬瓜15-20份、水慈姑8-12份、大血藤7-12份、絡石藤7-12份、紫珠12-16份、刺猬皮12-16份。
3.如權利要求1或2任一項所述的治療中耳炎的外用藥物,其特征在于,它的活性成分是采用水提或40-70%體積百分濃度的乙醇提取制備而成。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治療中耳炎的外用藥物,其特征在于,它的活性成分是通過以下方法制備而成的:取全部原材料,混合后加水提取2-3 次,每次加水量相當于原材料總重量的6-12倍,每次提取時間為1-3 小時,合并提取液,濾過,濾液濃縮至70-80℃時相對密度為1.15-1.20 的清膏,即得活性成分。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治療中耳炎的外用藥物,其特征在于,它的活性成分是通過以下方法制備而成的:取全部原材料,混合后用40-70%乙醇回流提取2-3 次,每次乙醇用量為藥材總量的4-10 倍,提取時間為1-4 小時,合并提取液,過濾,濾液濃縮至70-80℃時相對密度為1.15-1.20 的清膏,即得活性成分。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治療治療中耳炎的外用藥物,其特征在于,它的活性成分是通過以下方法制備而成的:取全部原材料,混合后加水提取2-3 次,每次加水量相當于藥材總重量的6-12倍,每次提取時間為1-3 小時,合并提取液,濾過,濾液濃縮至70-80℃時相對密度為1.15-1.20 的清膏,加入乙醇,使含醇量為40-60%,靜置12-24 小時,濾過,濾液濃縮至70-80℃時相對密度為1.10-1.25 的浸膏,即得活性成分。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治療中耳炎的外用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用藥物通過以下方法制備而成的:取所得活性成分,加入雙氧水和薄荷油,混合后在0-15℃下用超聲波勻化20-40min,即得;所述雙氧水的用量為活性成分重量的40-80倍;所述薄荷油的用量為活性成分重量的10-50%。
8.如權利要求1或2任一項所述的治療中耳炎的外用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用藥物通過以下方法制備而成的:按重量份稱取全部藥材,分別放入陶瓷鍋內,加蓋后用木材燃火燒至全炭化,粉碎后混合均勻,滅菌,即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