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含蝸牛黏液提取物的功效性修護霜,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去離子水75-80重量份,蝸牛黏液提取物1-2重量份,保濕劑8-10重量份,皮膚調理劑8-10重量份,潤膚劑1-2重量份,乳化劑1-2重量份,成膜劑0.5-1重量份,乳化穩定劑0.3-0.8重量份,植物成分提取物0.1-0.2重量份,增稠劑0.01-0.02重量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蝸牛黏液提取物的功效性修護霜,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濕劑由甘油、甘油聚醚-26和甜菜堿構成,其中甘油6-8重量份,甘油聚醚-26 0.5-1.5重量份,甜菜堿0.5-1.5重量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蝸牛黏液提取物的功效性修護霜,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膚調理劑由丁二醇、聚二甲基硅氧烷、聚二甲基硅氧烷交聯聚合物、透明質酸鈉、氫化卵磷脂、可溶性膠原構成,其中丁二醇5-8重量份、聚二甲基硅氧烷1.5-2重量份、聚二甲基硅氧烷交聯聚合物0.05-0.1重量份、透明質酸鈉0.01-0.02重量份、氫化卵磷脂0.01-0.02重量份、可溶性膠原0.01-0.02重量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蝸牛黏液提取物的功效性修護霜,其特征在于:所述乳化劑由PEG-100 硬脂酸酯、甘油硬脂酸酯和聚山梨醇酯-20構成,其中PEG-100硬脂酸酯0.3-0.8重量份,甘油硬脂酸酯0.3-0.8重量份,聚山梨醇酯-20 0.2-0.5重量份。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蝸牛黏液提取物的功效性修護霜,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成分提取物由黑柳樹皮提取物、春榆根提取物、尾穗莧籽提取物、卡瓦胡椒葉/根/莖提取物、馬齒莧提取物、光果甘草根提取物構成,其中黑柳樹皮提取物0.01-0.03重量份、春榆根提取物0.01-0.03重量份、尾穗莧籽提取物0.01-0.03重量份、卡瓦胡椒葉/根/莖提取物0.01-0.03重量份、馬齒莧提取物0.01-0.03重量份、光果甘草根提取物0.01-0.03重量份。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蝸牛黏液提取物的功效性修護霜,其特征在于:所述潤膚劑為一種鯨蠟硬脂醇乙基己酸酯。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蝸牛黏液提取物的功效性修護霜,其特征在于:所述成膜劑為一種聚甲基硅倍半氧烷。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蝸牛黏液提取物的功效性修護霜,其特征在于:所述成膜劑為一種丙烯酸(酯)類/C10-30 烷醇丙烯酸酯交聯聚合物。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蝸牛黏液提取物的功效性修護霜,其特征在于:所述增稠劑為一種黃原膠。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蝸牛黏液提取物的功效性修護霜,其特征在于:每100重量份的原料中含有去離子水77.4重量份,每100重量份的原料中含有蝸牛黏液提取物1重量份,每100重量份的原料中含有保濕劑6.5重量份,每100重量份的原料中含有皮膚調理劑8.47重量份,每100重量份的原料中含有潤膚劑1.5重量份,每100重量份的原料中含有乳化劑1.3重量份,每100重量份的原料中含有成膜劑0.7重量份,每100重量份的原料中含有乳化穩定劑0.5重量份,每100重量份的原料中含有植物成分提取物0.12重量份,每100重量份的原料中含有增稠劑0.01重量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