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醫療器械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用于度量眼科手術切口長度的測量器。
背景技術:
目前,眼科手術中用到的測量工具有兩種,一種是分類型測量器,這類測量器只能測量組織表面兩點之間的距離,無法深入切口內壁,在組織內測量切口長度,另一類使單件探頭式接口測量器。現有的測量器,測量過程較為復雜,針對不同的癥狀需要準備多種測量器,需要在手術過程中不斷地更換,操作極為復雜,不僅如此,現有的測量器測量精度不高,安全性較低,結構過于復雜,經濟性較高。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度量眼科手術切口長度的測量器,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可根據患者癥狀的不同通過選擇按鈕選擇相應的測量頭,在測量過程中微調節旋鈕和粗調旋鈕的設置使測量的安全性和精度大大的提高。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用于度量眼科手術切口長度的測量器,包括伸縮控制元件、傳動桿、滑槽、選擇按鈕、橫向卡槽、粗調節旋鈕和套裝外殼,所述套裝外殼上固定安裝有可拆卸端蓋,且套裝外殼下方設有可拆卸測量器頭部,所述粗調節旋鈕固定安裝在可拆卸端蓋上,且粗調節旋鈕與微調節旋鈕相連接,所述伸縮控制元件與粗調節旋鈕通過連接軸轉動連接,且伸縮控制元 件通過連接軸與傳動桿傳動連接,所述傳動桿固定安裝在滑槽內,所述橫向卡槽固定安裝在滑槽內,且橫向卡槽上設有選擇按鈕,所述橫向卡槽與測量頭相連接,所述套裝外殼外部固定安裝有掛架。
優選的,所述微調節旋鈕上設有快速歸零旋鈕。
優選的,所述伸縮控制元件與傳動桿之間設有彈簧。
優選的,所述快速歸零旋鈕、微調節旋鈕和粗調節旋鈕上設有防滑花紋。
優選的,所述套裝外殼上安裝有防滑套。
優選的,所述可拆卸測量器頭部上設有測量頭出口。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設備聚集多種測量頭為一身,可根據患者癥狀的不同通過選擇按鈕選擇相應的測量頭,在測量過程中微調節旋鈕和粗調旋鈕的設置使測量的安全性和精度大大的提高,快速歸零按鈕的使用,使工作效率得到了極大的提高,可方便快捷的進行操作,掛架的設置使該裝置的攜帶更加方便,同時防滑套的安裝增加了在手術過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設備可以方便、精確地測量眼科白內障手術的透明角膜隧道切口、角膜隧道切口、鞏膜隧道切口等切口的長度的測量器,同時測量器結構簡單,測量精度高,操作方便,便于攜帶。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中:1-快速歸零旋鈕;2-微調節旋鈕;3-掛架;4-連接軸;5- 伸縮控制元件;6-彈簧;7-傳動桿;8-滑槽;9-選擇按鈕;10-橫向卡槽;11-測量頭;12-粗調節旋鈕;13-防滑花紋;14-可拆卸端蓋;15-套裝外殼;16-可拆卸測量器頭部;17-防滑套;18-測量頭出口。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用于度量眼科手術切口長度的測量器,包括伸縮控制元件5、傳動桿7、滑槽8、選擇按鈕9、橫向卡槽10、粗調節旋鈕12和套裝外殼15,套裝外殼15上固定安裝有可拆卸端蓋14,且套裝外殼15下方設有可拆卸測量器頭部16,粗調節旋鈕12固定安裝在可拆卸端蓋14上,且粗調節旋鈕12與微調節旋鈕2相連接,伸縮控制元件5與粗調節旋鈕12通過連接軸4轉動連接,且伸縮控制元件5通過連接軸4與傳動桿7傳動連接,傳動桿7固定安裝在滑槽8內,橫向卡槽10固定安裝在滑槽8內,且橫向卡槽10上設有選擇按鈕9,所述橫向卡槽10與測量頭11相連接,套裝外殼15外部固定安裝有掛架3,微調節旋鈕2上設有快速歸零旋鈕1,伸縮控制元件5與傳動桿7之間設有彈簧6,快速歸零旋鈕1、微調節旋鈕2和粗調節旋鈕12上設有防滑花紋13,套裝外殼15上安裝有防滑套17,可拆卸測量器頭部 16上設有測量頭出口18。
工作原理;使用時,醫生可根據患者癥狀的不同通過選擇按鈕9選擇相應的測量頭11,橫向卡槽10將測量頭11推向滑槽8內,然后通過調節粗調節旋鈕12和微調節旋鈕2對測量頭11的位置進行精確,然后用對應的測量頭11對切口進行測量,當測量結束后,用快速歸零旋鈕1將測量頭收回,整個測量過程結束。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