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醫療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三腔胃腸營養管。
背景技術:
胃腸營養管是針對重癥患者進行腸內營養、診斷、治療和監護而設計的專用胃腸管,臨床上用于插入患者的胃部進行清洗,經胃、十二指腸或者空腸進行營養供給和胃腸減壓,還可以用于對重癥監護病人進行胃液引流、胃液PH值的測定和胃出血等癥狀的早期診斷和治療,不同的病人體質不同,體內所含細菌不同,目前的胃腸營養管沒有特定的潤滑輔助裝置,也沒有設置特定的加藥殺菌裝置,對于醫護人員來說十分不方便,對于患者來說痛苦加大了,為此,我們提出一種三腔胃腸營養管。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三腔胃腸營養管,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三腔胃腸營養管,包括營養導管管體和輔助裝置,所述營養導管管體的上端設置有營養導管接頭,所述營養導管管體的內部穿插有導引鋼絲,所述導引鋼絲的上端連接有導引鋼絲接頭,所述營養導管管體的下部設置有胃營養腔、負壓吸引腔和小腸營養腔,所述營養導管管體的內表面和外表面均設置有親水涂層,所述營養導管接頭的下表面通過彈簧安裝有輔助裝置,所述輔助裝置包括海綿層,所述海綿層的上部設置有擋板,且擋板緊密貼合于營養導管管體的外表面,所述海綿層的外側壁緊密貼合有外板,且外板的下部通過鉚釘連接有撐合裝置,所述海綿層的下部設置有底板。
優選的,所述營養導管管體的外表面設置有刻度。
優選的,所述撐合裝置包括撐合板和鎖緊螺絲,所述撐合板通過鎖緊螺絲與底板活動安裝。
優選的,所述撐合板的數量為兩個。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輔助裝置及親水涂層,實現了根據不同病人加潤滑劑或消炎藥劑、幫助撐合口腔的作用,潤滑劑或消炎藥劑通過海綿層勻速流向管體,撐合板能夠幫助撐開病人口腔,親水涂層可減小摩擦,刻度能夠顯示插入的深度,本實用新型完成了潤滑、殺菌消炎和撐合口腔的過程,有效地實現了潤滑和消炎,保證了營養管能夠順利插入病人體內,極大地方便了醫護人員,同時減少了病人的不舒服。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中:1營養導管管體、101胃營養腔、102負壓吸引腔、103小腸營養腔、2輔助裝置、201海綿層、202擋板、203外板、204撐合裝置、205底板、206撐合板、207鎖緊螺絲、3營養導管接頭、4導引鋼絲、5導引鋼絲接頭。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三腔胃腸營養管,包括營養導管管體1和輔助裝置2,所述營養導管管體1的上端設置有營養導管接頭3,所述營養導管管體1的內部穿插有導引鋼絲4,所述導引鋼絲4的上端連接有導引鋼絲接頭5,所述營養導管管體1的下部設置有胃營養腔101、負壓吸引腔102和小腸營養腔103,所述營養導管管體1的內表面和外表面均設置有親水涂層,具有減小摩擦的作用,所述營養導管接頭3的下表面通過彈簧安裝有輔助裝置2,所述輔助裝置2包括海綿層201,所述海綿層201的上部設置有擋板202,使潤滑劑或藥劑流向海綿層201,且擋板202緊密貼合于營養導管管體1的外表面,所述海綿層201的外側壁緊密貼合有外板203,且外板203的下部通過鉚釘連接有撐合裝置204,所述海綿層201的下部設置有底板205。
具體而言,所述營養導管管體1的外表面設置有刻度,可以顯示插入深度。
具體而言,所述撐合裝置204包括撐合板206和鎖緊螺絲207,所述撐合板206通過鎖緊螺絲207與底板205活動安裝,幫助撐合病人口腔。對于大于16F的胃腸營養管,可設有撐合板,用以輔助撐合病人口腔,對于小于16F的的胃腸營養管,可取消該撐合板。
具體而言,所述撐合板206的數量為兩個,具有撐開口腔的作用。
工作原理:調松鎖緊螺絲207,使兩個撐合板206處于松動可調狀態,拉伸或壓縮輔助裝置2使撐合板206放至于口腔內,實現撐合作用,撐合板206放至于合適位置后,擰緊鎖緊螺絲207使兩個撐合板206的開口度固定,將營養管插入體內,根據病人體質向外板203內加入潤滑劑或消炎藥劑,潤滑劑或消炎藥劑通過海綿層201均勻流向營養導管管體1,用完后,將鎖緊螺絲207調松,壓合兩個撐合板206,將輔助裝置2及營養管取出,親水涂層可減小摩擦。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