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醫用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醫學檢驗儲存盒。
背景技術:
日產生活中,常常伴有突發事故發生,醫護人員需要攜帶緊急治療設備奔赴現場對需要治療的人員進行檢驗、治療。
現在市場上的醫學檢驗儲存盒僅僅是提供醫療設備的儲存器具,并不能夠為檢驗帶來其他有利因素,而且現有的醫學檢驗儲存盒并不能夠幫助醫療設備消毒,在醫療設備使用過后,就不能再次使用,從而增大了儲存盒設備的攜帶量,給攜帶人帶來了額外的負擔。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醫學檢驗儲存盒,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現有醫學檢驗儲存盒不具有消毒功能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醫學檢驗儲存盒,包括儲存盒蓋、第一器具收容袋、透明玻璃、第二器具收容袋、盒蓋卡扣、連接軸、儲存盒擺放器具主體、第一器具擺放卡槽、冷藏儲存盒、酒精儲存盒、酒精燃燒瓶、第二器具擺放卡槽、提手、盒身卡鎖和背吊帶,所述儲存盒蓋內部縫紉有第一器具收容袋,且第一器具收容袋左右兩側裝設有透明玻璃,所述透明玻璃外側縫紉有第二器具收容袋,所述儲存盒蓋蓋合處安裝有盒蓋卡扣,且儲存盒蓋通過連接軸銜接在儲存盒擺放器具主體上,所述儲存盒擺放器具主體內部中間安裝有第一器具擺放卡槽,且第一器具擺放卡槽左部安裝有冷藏儲存盒,所述第一器具擺放卡槽右部裝設有酒精儲存盒,且酒精儲存盒下部擺放有酒精燃燒瓶,所述第一器具擺放卡槽前部裝設有第二器具擺放卡槽,所述儲存盒擺放器具主體前部外表面安裝有提手,且提手左右兩側安裝有盒身卡鎖,所述儲存盒擺放器具主體前端邊緣處縫紉有背吊帶。
優選的,所述第一器具收容袋收口處鑲嵌有松緊帶。
優選的,所述第一器具擺放卡槽和第二器具擺放卡槽外表面均安裝有固定壓板。
優選的,所述冷藏儲存盒底部擺放有制冷劑。
優選的,所述酒精儲存盒為兩層結構,一層盛有醫用消毒酒精,另一層盛有燃燒用酒精。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醫學檢驗儲存盒內部擺放有醫療用酒精和燃燒用酒精,然后用燃燒酒精配合燃燒瓶使用對醫療設備進行消毒,以供醫療設備反復使用。第一器具擺放卡槽和第二器具擺放卡槽外表面均安裝有固定壓板,能夠有效的固定醫療設備,防止在運輸過程中,醫療設備相互碰撞損壞設備,該儲存盒內部還設有冷藏盒,為一些需要低溫處理的設備,提供使用條件,儲存盒內部設有多個醫療器具擺放盒,可以對醫療器具進行分類擺放,方便準確、快速提取醫療器具。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中:1、儲存盒蓋,2、第一器具收容袋,3、透明玻璃,4、第二器具收容袋,5、盒蓋卡扣,6、連接軸,7、儲存盒擺放器具主體,8、第一器具擺放卡槽,9、冷藏儲存盒,10、酒精儲存盒,11、酒精燃燒瓶,12、第二器具擺放卡槽,13、提手,14、盒身卡鎖,15、背吊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醫學檢驗儲存盒,包括儲存盒蓋1、第一器具收容袋2、透明玻璃3、第二器具收容袋4、盒蓋卡扣5、連接軸6、儲存盒擺放器具主體7、第一器具擺放卡槽8、冷藏儲存盒9、酒精儲存盒10、酒精燃燒瓶11、第二器具擺放卡槽12、提手13、盒身卡鎖14和背吊帶15,儲存盒蓋1內部縫紉有第一器具收容袋2,第一器具收容袋2收口處鑲嵌有松緊帶,且第一器具收容袋2左右兩側裝設有透明玻璃3,透明玻璃3外側縫紉有第二器具收容袋4,儲存盒蓋1蓋合處安裝有盒蓋卡扣5,且儲存盒蓋1通過連接軸6銜接在儲存盒擺放器具主體7上,儲存盒擺放器具主體7內部中間安裝有第一器具擺放卡槽8,第一器具擺放卡槽8和第二器具擺放卡槽12外表面均安裝有固定壓板,且第一器具擺放卡槽8左部安裝有冷藏儲存盒9,冷藏儲存盒9底部擺放有制冷劑,第一器具擺放卡槽8右部裝設有酒精儲存盒10,酒精儲存盒10為兩層結構,一層盛有醫用消毒酒精,另一層盛有燃燒用酒精,且酒精儲存盒10下部擺放有酒精燃燒瓶11,第一器具擺放卡槽8前部裝設有第二器具擺放卡槽12,儲存盒擺放器具主體7前部外表面安裝有提手13,且提手13左右兩側安裝有盒身卡鎖14,儲存盒擺放器具主體7前端邊緣處縫紉有背吊帶15。
工作原理:在使用該醫學檢驗儲存盒時,先通過盒蓋卡扣5打開儲存盒,然后把所需要攜帶的醫療器具擺放在各個擺放區內,在第二器具擺放卡槽12和第一器具擺放卡槽8內擺放好醫療器具后,再通過固定蓋板固定好;在第一器具收容袋2擺放好設備后,通過收縮松緊帶對第一器具收容袋2進行收口;然后對酒精儲存盒10添加適量的酒精,蓋好酒精儲存盒蓋后,再通過盒蓋卡扣5閉合儲存盒,最后通過提手13或背吊帶15提取、攜帶儲存盒。
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