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眼部按摩裝置,特別涉及眼保儀。
背景技術:
生活中,由于電子產品的迅猛發展,人眼長時間盯著電子產品,人眼的疲勞度也逐漸增加,因此需要使用眼保儀對人眼進行按摩,目前使用的眼保儀都為固定式結構,及眼保儀的左右兩眼不能繞中心進行旋轉,由于人臉大小不同,使得眼保儀不能緊貼每個人的人臉,對按摩功效產生影響,且在攜帶是,由于體積大也很不方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提供一種方便攜帶,可緊貼人眼部的眼保儀。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眼保儀,包括殼體和設置在殼體內的按摩載體,所述殼體包括左上殼、左中殼、左底殼、右上殼、右中殼和右底殼,所述左上殼和左底殼分別卡接在左中殼兩側,所述右上殼和右底殼分別卡接在右上殼兩側,還包括中心軸,所述左中殼和右中殼分別和中心軸鉸接,還包括定位件,所述定位件固定在中心軸上,還包括設置在左中殼上的左限位塊和設置在右中殼上的右限位塊,所述左限位塊和右限位塊分別位于定位件兩弧邊的下方,使得左中殼和右中殼在向外旋轉過程中,左限位塊和右限位塊抵在定位件上實現限位。
進一步的是:還包括設置在左中殼上的氣管轉接頭,所述氣管轉接頭與左中殼為一體式結構,所述氣管轉接頭的進氣端伸入左中殼與左上殼形成的左上腔內,氣管轉接頭的出氣端伸入左中殼與左底殼之間的左下腔內,所述氣管轉接頭的進氣端設置有蒸汽發生器,所述左底殼與右底殼的外層面上設置有麂皮絨,左底殼與右底殼上設置有多個微孔使得蒸汽可以散發到麂皮絨上。
進一步的是:還包括安裝在右中殼上的振動電機。
進一步的是:還包括設置在殼體上的音樂播放器。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的眼保儀兩側可繞中心軸為圓心進行90度旋轉,使得眼保儀能貼合所有使用者的眼部,增加按摩功效,且在向外旋轉過程中,限位塊和右限位塊抵在定位件上實現限位,防止眼保儀的左右兩側無限制向外旋轉,當外出時,可將眼保儀的兩側繞中心軸向內旋轉實現折疊,可以很輕松的將眼保儀放在包內實現折疊,且本眼保儀具有震動、熱敷和音樂播放功能,增加了使用者的享受度。
附圖說明
圖1為眼保儀示意圖。
圖2為眼保儀后視圖。
圖3為眼保儀內部后視圖。
圖4為眼保儀內部上視圖。
圖中標記為:左上殼1、左中殼2、左底殼3、右上殼4、右中殼5、右底殼6、定位件7、右限位塊9、氣管轉接頭10。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如圖1所示的眼保儀,包括殼體和設置在殼體內的按摩載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包括左上殼1、左中殼2、左底殼3、右上殼4、右中殼5和右底殼6,所述左上殼1和左底殼3 分別卡接在左中殼2兩側,所述右上殼4和右底殼6分別卡接在右上殼4兩側,還包括中心軸,所述左中殼2和右中殼5分別和中心軸鉸接,還包括定位件7,所述定位件7的兩端固定在中心軸兩端上,還包括設置在左中殼2上的左限位塊和設置在右中殼5上的右限位塊9,所述左限位塊和右限位塊9分別位于定位件7兩弧邊的下方,使得左中殼2和右中殼5在向外旋轉過程中,左限位塊和右限位塊9抵在定位件7上實現限位,使用時,將左中殼和右中殼繞中心軸向外旋轉,使得眼保儀緊貼在人眼部,啟動殼體內的按摩載體進行眼部按摩,當不使用時,可將左中殼和右中殼繞中心軸向內旋轉,進行折疊,以此減少眼保儀的占用體積,可以實現眼保儀的隨身攜帶,同時定位件的設置,使得左中殼2和右中殼5在向外旋轉過程中,左限位塊和右限位塊9抵在定位件7上,實現眼保儀左右兩側90度至10度的限位旋轉。
此外,所述殼體的各殼之間采用凹凸點固定方式,如左上殼與左中殼卡接,左上殼上設置多個凹槽,左中殼上設置有多個與凹槽一一對應的凸起,當凹槽與凸起配合時實現卡接,此種卡接方式,結構簡單,拆卸方便。
此外,所述眼保儀為加長版,眼保儀兩端可延伸至人體太陽穴,實現眼部與太陽穴的同時按摩。
在上述基礎上,還包括設置在左中殼2上的氣管轉接頭10,所述氣管轉接頭10與左中殼2為一體式結構,所述氣管轉接頭10的進氣端伸入左中殼2與左上殼1形成的左上腔內,氣管轉接頭10的出氣端伸入左中殼2與左底殼3之間的左下腔內,所述氣管轉接頭10的進氣端設置有蒸汽發生器,所述左底殼3與右底殼6的外層面上設置有麂皮絨,左底殼3與右底殼6上設置有多個微孔使得蒸汽可以散發到麂皮絨上,使用時,蒸汽發生器將蒸汽散發到麂皮絨上,由于麂皮絨緊貼人眼部,實現對眼部的熱敷功效,且氣管轉接頭10與左中殼2為一體式結構,結構更加穩定,麂皮絨的使用也增加了眼部的舒適度。
此外,還包括安裝在右中殼5上的振動電機,振動電機的設置可以實現眼保儀對人眼部的振動按摩。
此外,還包括設置在殼體上的音樂播放器,當人眼部進行按摩時,可打開音樂播放器收聽音樂,增加了人體的享受度。
此外,蒸汽發生器、振動電機等結構都由電池進行供電,因此無需將眼保儀連接外部電源,使得此眼保儀可進行隨身攜帶。
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