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便攜式快速急救沖洗設備,包括水槽底座、立桿水管、淋浴噴頭和蓄水罐,所述蓄水罐位于水槽底座的一側,所述立桿水管的一端固定于所述水槽底座的上端,所述立桿水管的另一端連接所述淋浴噴頭,其特征在于,
所述立桿水管的中部設置有三通閥,所述三通閥的橫向接頭處連接橫向分支水管,所述橫向分支水管連接有接水盤,所述接水盤的內側安裝有眼睛沖洗軟管噴嘴,用于將所述橫向分支水管中的水噴出;
所述橫向分支水管上還安裝有眼睛沖洗噴嘴閥門,用于調節來自橫向分支水管中的沖洗水壓;
所述立桿水管的上端與淋浴噴頭間設置有彎管,所述與淋浴噴頭連接的彎管一端安裝有淋浴噴頭閥門,所述淋浴噴頭閥門上連接有閥門拉環,用于快速開啟淋浴噴頭;
所述水槽底座上設置有入水接口,所述入水接口一端連接與水源相連的供水管,另一端與所述立桿水管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快速急救沖洗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眼睛沖洗軟管噴嘴的端口向上設置,所述眼睛沖洗軟管噴嘴能夠在0-90°范圍內轉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快速急救沖洗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槽底座的底端設置有滾輪,用于沖洗設備的便攜式移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便攜式快速急救沖洗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槽底座的內部設置有排水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快速急救沖洗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桿水管焊接在水槽底座上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快速急救沖洗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源為外部水源或所述蓄水罐。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快速急救沖洗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三通閥的豎向接頭與所述立桿水管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