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中藥制劑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小兒中藥止咳平喘糖液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我國生產的治療兒童悶喘咳嗽的中藥、西藥、中成藥很多,但有的藥物療效太慢,有的藥物副作用太大,有的藥物小兒吞咽困難。中藥中如桑菊飲(桑葉、菊花、杏仁、連翹、薄荷、甘草、桔梗、蘆根)治療小兒外感咳嗽,清寧散(桑白皮、葶藶子、赤茯苓、車前子、炙甘草)治療小兒內傷咳嗽,麻杏石甘湯(麻黃、杏仁、石膏、甘草)治療小兒支氣管炎、肺炎,定喘湯(麻黃、白果、黃芩、半夏、款冬、桑白皮、甘草、杏仁、蘇子)治療小兒哮喘都存在療效慢和服藥困難的不足;中成藥如枇杷止咳糖漿、蛇膽川貝液等同樣療效緩慢;西藥中如青霉素類有過敏反應和局部刺激(疼痛)的不足,氨基甙類如丁胺卡那霉素有損害第八對腦神經(耳毒性)及腎毒性的不良反應,且易產生抗藥性,對于小兒“臟腑嬌嫩”“形氣未充”的生理特點不利。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和不足,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小兒中藥止咳平喘糖液,該小兒止咳平喘糖液使用純中藥制得,具有高治愈率和治愈效果短的特點;對治療小兒止咳平喘,久咳不止,百日咳,過敏性咳喘,化痰理氣,解毒散結有特效。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小兒中藥止咳平喘糖液的制備方法,該制備方法步驟簡單,操作控制方便,質量穩定,生產效率高,生產成本低,可大規模化工業生產。
本發明的目的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實現:一種小兒中藥止咳平喘糖液,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化州橘紅8-20份、前胡4-13份、白前3-15份、紫菀5-13份、百部3-10份、牡荊子6-12份、桑白皮4-13份、馬兜鈴3-12份、沉香2-10份、款冬花3-11份、沙參5-13份、竹茹4-12份、秦皮3-13份、生姜5-15份、豬膽粉9-16份、枇杷葉5-12份、連翹6-16份、浙貝母7-19份、白附子5-13份、甘草4-9份、遠志9-18份、黃芩5-12份、沙參5-13份、佛手3-12份、薄荷2-10份、紅糖10-50份、冰糖50-100份、純化水300-1000份。
本發明通過采用化州橘紅、前胡、白前、紫菀、百部、牡荊子、桑白皮、馬兜鈴、沉香、款冬花、沙參、竹茹、秦皮、生姜、豬膽粉、枇杷葉、連翹、浙貝母、白附子、甘草、遠志、黃芩、沙參和佛手多種中藥配伍,并采用薄荷、紅糖和冰糖作為輔料,制得的小兒止咳平喘糖液具有高治愈率和治愈效果短的特點;對治療小兒止咳平喘,久咳不止,百日咳,過敏性咳喘,化痰理氣,解毒散結有特效。
優選的,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化州橘紅8-14份、前胡4-8份、白前3-9份、紫菀5-9份、百部3-6份、牡荊子6-9份、桑白皮4-8份、馬兜鈴3-8份、沉香2-6份、款冬花3-7份、沙參5-9份、竹茹4-8份、秦皮3-8份、生姜5-10份、豬膽粉9-12份、枇杷葉5-8份、連翹6-11份、浙貝母7-13份、白附子5-9份、甘草4-6份、遠志9-14份、黃芩5-8份、沙參5-8份、佛手3-8份、薄荷2-6份、紅糖10-30份、冰糖50-75份、純化水300-600份。
另一優選的,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化州橘紅11-17份、前胡6-10份、白前6-12份、紫菀7-11份、百部4-8份、牡荊子8-10份、桑白皮6-10份、馬兜鈴6-10份、沉香4-8份、款冬花5-9份、沙參7-11份、竹茹6-10份、秦皮5-11份、生姜8-12份、豬膽粉10-14份、枇杷葉6-10份、連翹8-14份、浙貝母10-16份、白附子7-11份、甘草5-7份、遠志12-16份、黃芩6-10份、沙參6-10份、佛手6-10份、薄荷4-8份、紅糖20-40份、冰糖60-90份、純化水400-800份。
另一優選的,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化州橘紅14-20份、前胡8-13份、白前9-15份、紫菀9-13份、百部6-10份、牡荊子9-12份、桑白皮8-13份、馬兜鈴8-12份、沉香6-10份、款冬花7-11份、沙參9-13份、竹茹8-12份、秦皮8-13份、生姜10-15份、豬膽粉12-16份、枇杷葉8-12份、連翹11-16份、浙貝母13-19份、白附子9-13份、甘草6-9份、遠志14-18份、黃芩8-12份、沙參8-13份、佛手8-12份、薄荷6-10份、紅糖30份、冰糖75份、純化水600份。
更為優選的,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化州橘紅11份、前胡6份、白前6份、紫菀7份、百部4份、牡荊子8份、桑白皮6份、馬兜鈴6份、沉香4份、款冬花5份、沙參7份、竹茹6份、秦皮5份、生姜8份、豬膽粉10份、枇杷葉6份、連翹8份、浙貝母10份、白附子7份、甘草5份、遠志12份、黃芩6份、沙參6份、佛手6份、薄荷4份、紅糖20份、冰糖60份、純化水400份。
另一優選的,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化州橘紅14份、前胡8份、白前9份、紫菀9份、百部6份、牡荊子9份、桑白皮8份、馬兜鈴8份、沉香6份、款冬花7份、沙參9份、竹茹8份、秦皮8份、生姜10份、豬膽粉12份、枇杷葉8份、連翹11份、浙貝母13份、白附子9份、甘草6份、遠志14份、黃芩8份、沙參8份、佛手8份、薄荷6份、紅糖30份、冰糖75份、純化水600份。
另一優選的,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化州橘紅17份、前胡10份、白前12份、紫菀11份、百部8份、牡荊子10份、桑白皮10份、馬兜鈴10份、沉香8份、款冬花9份、沙參11份、竹茹10份、秦皮11份、生姜12份、豬膽粉14份、枇杷葉10份、連翹14份、浙貝母16份、白附子11份、甘草7份、遠志16份、黃芩10份、沙參10份、佛手10份、薄荷8份、紅糖40份、冰糖90份、純化水800份。
一種小兒中藥止咳平喘糖液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將中藥材加熱至40-80℃干燥,機械粉碎至120目粉末狀,用120目篩網過濾,得到中藥粉,再把中藥粉放入6-15倍重量的純化水中浸泡3-12h,回流煎煮1.5-2.5h,過濾并保留中藥濾渣,將中藥濾液濃縮至25℃溫度下、相對密度為1.1-1.2的中藥濃縮液備用;
(2)將步驟(1)的中藥濾渣加剩余的純化水,回流煎煮1.5-2.5h,過濾除去中藥濾渣,將中藥濾液減壓蒸餾濃縮至25℃溫度下、相對密度為1.15-1.25的中藥濃縮液備用;
(3)將步驟(1)和(2)所得的中藥濃縮液合并,繼續濃縮至25℃溫度下、相對密度為1.2-1.4的中藥濃縮液;
(4)將步驟(3)的中藥濃縮液加入所述重量份的薄荷、紅糖和冰糖進行溶解,加熱至60-100℃混合攪勻20-40min,然后將中藥混合濾液減壓冷卻至25-28℃,最后即得所述小兒止咳平喘糖液。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發明的小兒止咳平喘糖液使用純中藥制得,具有高治愈率和治愈效果短的特點;對治療小兒止咳平喘,久咳不止,百日咳,過敏性咳喘,化痰理氣,解毒散結有特效。
本發明的制備方法步驟簡單,操作控制方便,質量穩定,生產效率高,生產成本低,可大規模化工業生產。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便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的理解,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說明,實施方式提及的內容并非對本發明的限定。
實施例1
一種小兒中藥止咳平喘糖液,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化州橘紅8份、前胡4份、白前3份、紫菀5份、百部3份、牡荊子6份、桑白皮4份、馬兜鈴3份、沉香2份、款冬花3份、沙參5份、竹茹4份、秦皮3份、生姜5份、豬膽粉9份、枇杷葉5份、連翹6份、浙貝母7份、白附子5份、甘草4份、遠志9份、黃芩5份、沙參5份、佛手3份、薄荷2份、紅糖10份、冰糖50份、純化水300份。
一種小兒中藥止咳平喘糖液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將中藥材加熱至40℃干燥,機械粉碎至120目粉末狀,用120目篩網過濾,得到中藥粉,再把中藥粉放入6倍重量的純化水中浸泡3h,回流煎煮1.5h,過濾并保留中藥濾渣,將中藥濾液濃縮至25℃溫度下、相對密度為1.1的中藥濃縮液備用;
(2)將步驟(1)的中藥濾渣加剩余的純化水,回流煎煮1.5h,過濾除去中藥濾渣,將中藥濾液減壓蒸餾濃縮至25℃溫度下、相對密度為1.15的中藥濃縮液備用;
(3)將步驟(1)和(2)所得的中藥濃縮液合并,繼續濃縮至25℃溫度下、相對密度為1.2的中藥濃縮液;
(4)將步驟(3)的中藥濃縮液加入所述重量份的薄荷、紅糖和冰糖進行溶解,加熱至60℃混合攪勻40min,然后將中藥混合濾液減壓冷卻至25℃,最后即得所述小兒止咳平喘糖液。
臨床應用例1:黃小孩,7歲,癥狀為咳嗽,采用本發明實施例1的小兒中藥止咳平喘糖液,每日服用兩次,一個療程后,癥狀消失。
實施例2
一種小兒中藥止咳平喘糖液,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化州橘紅11份、前胡6份、白前6份、紫菀7份、百部4份、牡荊子8份、桑白皮6份、馬兜鈴6份、沉香4份、款冬花5份、沙參7份、竹茹6份、秦皮5份、生姜8份、豬膽粉10份、枇杷葉6份、連翹8份、浙貝母10份、白附子7份、甘草5份、遠志12份、黃芩6份、沙參6份、佛手6份、薄荷4份、紅糖20份、冰糖60份、純化水400份。
一種小兒中藥止咳平喘糖液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將中藥材加熱至50℃干燥,機械粉碎至120目粉末狀,用120目篩網過濾,得到中藥粉,再把中藥粉放入8倍重量的純化水中浸泡5h,回流煎煮1.8h,過濾并保留中藥濾渣,將中藥濾液濃縮至25℃溫度下、相對密度為1.15的中藥濃縮液備用;
(2)將步驟(1)的中藥濾渣加剩余的純化水,回流煎煮1.8h,過濾除去中藥濾渣,將中藥濾液減壓蒸餾濃縮至25℃溫度下、相對密度為1.2的中藥濃縮液備用;
(3)將步驟(1)和(2)所得的中藥濃縮液合并,繼續濃縮至25℃溫度下、相對密度為1.25的中藥濃縮液;
(4)將步驟(3)的中藥濃縮液加入所述重量份的薄荷、紅糖和冰糖進行溶解,加熱至70℃混合攪勻35min,然后將中藥混合濾液減壓冷卻至26℃,最后即得所述小兒止咳平喘糖液。
臨床應用例2:徐小孩,10歲,癥狀為久咳不止,采用本發明實施例2的小兒中藥止咳平喘糖液,每日服用兩次,一個療程后,癥狀消失。
實施例3
一種小兒中藥止咳平喘糖液,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化州橘紅14份、前胡8份、白前9份、紫菀9份、百部6份、牡荊子9份、桑白皮8份、馬兜鈴8份、沉香6份、款冬花7份、沙參9份、竹茹8份、秦皮8份、生姜10份、豬膽粉12份、枇杷葉8份、連翹11份、浙貝母13份、白附子9份、甘草6份、遠志14份、黃芩8份、沙參8份、佛手8份、薄荷6份、紅糖30份、冰糖75份、純化水600份。
一種小兒中藥止咳平喘糖液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將中藥材加熱至60℃干燥,機械粉碎至120目粉末狀,用120目篩網過濾,得到中藥粉,再把中藥粉放入10倍重量的純化水中浸泡8h,回流煎煮2h,過濾并保留中藥濾渣,將中藥濾液濃縮至25℃溫度下、相對密度為1.15的中藥濃縮液備用;
(2)將步驟(1)的中藥濾渣加剩余的純化水,回流煎煮2h,過濾除去中藥濾渣,將中藥濾液減壓蒸餾濃縮至25℃溫度下、相對密度為1.2的中藥濃縮液備用;
(3)將步驟(1)和(2)所得的中藥濃縮液合并,繼續濃縮至25℃溫度下、相對密度為1.3的中藥濃縮液;
(4)將步驟(3)的中藥濃縮液加入所述重量份的薄荷、紅糖和冰糖進行溶解,加熱至80℃混合攪勻30min,然后將中藥混合濾液減壓冷卻至27℃,最后即得所述小兒止咳平喘糖液。
臨床應用例3:陳小孩,6歲,癥狀為百日咳,采用本發明實施例3的小兒中藥止咳平喘糖液,每日服用兩次,一個療程后,癥狀消失。
實施例4
一種小兒中藥止咳平喘糖液,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化州橘紅17份、前胡10份、白前12份、紫菀11份、百部8份、牡荊子10份、桑白皮10份、馬兜鈴10份、沉香8份、款冬花9份、沙參11份、竹茹10份、秦皮11份、生姜12份、豬膽粉14份、枇杷葉10份、連翹14份、浙貝母16份、白附子11份、甘草7份、遠志16份、黃芩10份、沙參10份、佛手10份、薄荷8份、紅糖40份、冰糖90份、純化水800份。
一種小兒中藥止咳平喘糖液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將中藥材加熱至70℃干燥,機械粉碎至120目粉末狀,用120目篩網過濾,得到中藥粉,再把中藥粉放入12倍重量的純化水中浸泡10h,回流煎煮2.2h,過濾并保留中藥濾渣,將中藥濾液濃縮至25℃溫度下、相對密度為1.15的中藥濃縮液備用;
(2)將步驟(1)的中藥濾渣加剩余的純化水,回流煎煮2h,過濾除去中藥濾渣,將中藥濾液減壓蒸餾濃縮至25℃溫度下、相對密度為1.2的中藥濃縮液備用;
(3)將步驟(1)和(2)所得的中藥濃縮液合并,繼續濃縮至25℃溫度下、相對密度為1.3的中藥濃縮液;
(4)將步驟(3)的中藥濃縮液加入所述重量份的薄荷、紅糖和冰糖進行溶解,加熱至90℃混合攪勻25min,然后將中藥混合濾液減壓冷卻至27℃,最后即得所述小兒止咳平喘糖液。
臨床應用例4:鐘小孩,5歲,癥狀為過敏性咳喘,采用本發明實施例4的小兒中藥止咳平喘糖液,每日服用兩次,一個療程后,癥狀消失。
實施例5
一種小兒中藥止咳平喘糖液,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化州橘紅20份、前胡13份、白前15份、紫菀13份、百部10份、牡荊子12份、桑白皮13份、馬兜鈴12份、沉香10份、款冬花11份、沙參13份、竹茹12份、秦皮13份、生姜15份、豬膽粉16份、枇杷葉12份、連翹16份、浙貝母19份、白附子13份、甘草9份、遠志18份、黃芩12份、沙參13份、佛手12份、薄荷10份、紅糖50份、冰糖100份、純化水1000份。
一種小兒中藥止咳平喘糖液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將中藥材加熱至80℃干燥,機械粉碎至120目粉末狀,用120目篩網過濾,得到中藥粉,再把中藥粉放入15倍重量的純化水中浸泡12h,回流煎煮2.5h,過濾并保留中藥濾渣,將中藥濾液濃縮至25℃溫度下、相對密度為1.2的中藥濃縮液備用;
(2)將步驟(1)的中藥濾渣加剩余的純化水,回流煎煮2.5h,過濾除去中藥濾渣,將中藥濾液減壓蒸餾濃縮至25℃溫度下、相對密度為1.25的中藥濃縮液備用;
(3)將步驟(1)和(2)所得的中藥濃縮液合并,繼續濃縮至25℃溫度下、相對密度為1.4的中藥濃縮液;
(4)將步驟(3)的中藥濃縮液加入所述重量份的薄荷、紅糖和冰糖進行溶解,加熱至100℃混合攪勻20min,然后將中藥混合濾液減壓冷卻至28℃,最后即得所述小兒止咳平喘糖液。
臨床應用例5:馬小孩,8歲,癥狀為咯痰、呼吸困難,采用本發明實施例5的小兒中藥止咳平喘糖液,每日服用兩次,一個療程后,癥狀消失。
本發明的小兒止咳平喘糖液使用純中藥制得,具有高治愈率和治愈效果短的特點;對治療小兒止咳平喘,久咳不止,百日咳,過敏性咳喘,化痰理氣,解毒散結有特效。
上述實施例為本發明較佳的實現方案,除此之外,本發明還可以其它方式實現,在不脫離本發明構思的前提下任何顯而易見的替換均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