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測量體內病灶大小的測量尺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內鏡專用直接測量尺,包括筒體和軟管,軟管套接在筒體內側,推軟管的頭端設有氣口,拉桿的頭端設有橡皮圈,推拉桿套接在筒體內,粗塑料刻度圈的兩端分別設有細塑料圈,其中一個細塑料圈連接在推軟管的頭端,另一個細塑料圈連接氣口,粗塑料刻度圈上設有刻度線。將推拉桿向下端推進,此時氣體從氣孔進入到粗塑料刻度圈和細塑料圈,最后粗塑料刻度圈形成不彎曲的直線形狀,粗塑料刻度圈上有刻度線,這樣可以測量除病灶的實際大小,而且此用塑料的材料能夠有效的避免測量尺對身體的傷害,通過使用此裝置,可以在內鏡下準確的測量出病灶的實際大小,操作簡便,使用簡單。
【專利說明】
一種測量體內病灶大、的測量尺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醫(yī)用醫(yī)療器械,尤其涉及一種測量體內病灶大小的測量尺。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fā)展,內鏡的應用領域越來越廣泛,不僅可用于疾病的診斷,更重要的是用于疾病的微創(chuàng)治療。通過內鏡直視下測量病灶的實際大小,對于疾病的診斷和治療前后進行對比分析非常重要。我們在內鏡顯示器上看到的病灶的大小,隨著內鏡頭端與病灶距離的變化而變化,內鏡頭端距病灶越近,病灶顯示越大,反之亦然。目前對于內鏡下病變大小的診斷只能憑經驗估計或以活檢鉗開口的大小做參照,無法直接精確測量病灶的實際大小。
【發(fā)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測量體內病灶大小的測量尺,解決目前只能憑經驗估計內鏡下病灶大小的問題,解決數據的不準確問題。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0005]—種內鏡專用直接測量尺,包括筒體和軟管,軟管套接在筒體內側,其特征是:推軟管的頭端設有氣口,拉桿的頭端設有橡皮圈,推拉桿套接在筒體內,粗塑料刻度圈的兩端分別設有細塑料圈,其中一個細塑料圈連接在推軟管的頭端,另一個細塑料圈連接氣口,粗塑料刻度圈上設有刻度線。
[0006]根據所述的一種內鏡專用直接測量尺,其特征是:所述粗塑料刻度圈與細塑料圈充滿氣體的情況下,粗塑料刻度圈的形狀為不彎曲的直線型。
[0007]本實用新型可以實現以下有益效果:將推拉桿向下端推進,此時氣體從氣孔進入到粗塑料刻度圈和細塑料圈,最后粗塑料刻度圈形成不彎曲的直線形狀,粗塑料刻度圈上有刻度線,這樣可以測量除病灶的實際大小,而且此用塑料的材料能夠有效的避免測量尺對身體的傷害,通過使用此裝置,可以在內鏡下準確的測量出病灶的實際大小,操作簡便,使用簡單。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09]圖2為圖1中A的局部放大圖。
[0010]附圖中:1、筒體;2、推拉桿;3、橡皮圈;4、軟管;5、粗塑料刻度圈;6、氣口;7、細塑料圈。
【具體實施方式】
[0011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12]本實用新型測量體內病灶大小的測量尺如圖1、2所示,一種內鏡專用直接測量尺,包括筒體I和軟管4,軟管4套接在筒體I內側,其特征是:推軟管4的頭端設有氣口 6,拉桿2的頭端設有橡皮圈3,推拉桿2套接在筒體I內,粗塑料刻度圈5的兩端分別設有細塑料圈7,其中一個細塑料圈7連接在推軟管4的頭端,另一個細塑料圈7連接氣口 6,粗塑料刻度圈5上設有刻度線。根據所述的一種內鏡專用直接測量尺,其特征是:所述粗塑料刻度圈5與細塑料圈7充滿氣體的情況下,粗塑料刻度圈5的形狀為不彎曲的直線型。
[0013]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如下所述:首先將軟管4插入到患者體內,然后將拉桿2向下推,此時氣體從氣孔6進入到粗塑料刻度圈5和細塑料圈7,最后粗塑料刻度圈5形成不彎曲的直線形狀,粗塑料刻度圈5上有刻度線,這樣可以測量除病灶的實際大小。
[0014]上面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和保護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設計構思的前提下,本領域中普通工程技術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出的各種變型和改進,均應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內鏡專用直接測量尺,包括筒體(I)和軟管(4),軟管(4)套接在筒體(I)內側,其特征是:推軟管(4)的頭端設有氣口(6),拉桿(2)的頭端設有橡皮圈(3),推拉桿(2)套接在筒體(I)內,粗塑料刻度圈(5 )的兩端分別設有細塑料圈(7 ),其中一個細塑料圈(7 )連接在推軟管(4)的頭端,另一個細塑料圈(7)連接氣口(6),粗塑料刻度圈(5)上設有刻度線。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內鏡專用直接測量尺,其特征是:所述粗塑料刻度圈(5)與細塑料圈(7)充滿氣體的情況下,粗塑料刻度圈(5)的形狀為不彎曲的直線型。
【文檔編號】A61B5/107GK205458692SQ201620145804
【公開日】2016年8月17日
【申請日】2016年2月28日
【發(fā)明人】薛微波
【申請人】薛微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