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在后移方式下可操作的改進的絨毛地毯清潔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在后移方式下可操作的改進的絨毛地毯清潔機。
背景技術:
緊湊型的絨毛地毯清潔機,即所謂的內藏型(self-contained )絨 毛地毯清潔機由機器主體構成,該機器主體包含用于潔凈水的水箱和 回收箱。
可能添加有去污劑的潔凈水被噴灑在絨毛地毯上,其被沖洗組件 噴灑并最終抽吸。
特別地,水或者水與去污劑的溶液通過位于土地附近的噴嘴噴灑, 并且該液體被水箱抽吸并被噴灑泵在壓力下推出。抽吸嘴位于與絨毛 地毯接觸的位置,并用于從絨毛地毯上抽吸帶有從絨毛地趙上除掉的 贓物的噴灑液體。
通常清洗組件還具有由電動馬達驅動的轉動的刷子 對于內藏型的絨毛地毯清潔機,清洗組件位于機器本身的主體下, 并接近于地面。
通過移動整個機器,操作者清洗位于清洗組件下的絨毛地毯條。 該內藏型機器根據它們是否能夠被操作者操縱而被特別地分為兩類
"后移型",其中操作者向后牽引該機器;以及"前推型",其中操作 者向前推動該機器。
第一種被推薦適用于小面積,而第二種適合于中等的以及大面積。
在后移型機器中,抽吸嘴位于機器的前部。因此在向后運動過程 中,絨毛毯通過抽吸嘴被噴灑、刷洗并最終被抽吸。
在前推型機器中,抽吸嘴位于機器的后部,這樣在向前運動中, 絨毛毯通過該后部的抽吸嘴先被噴灑,然后刷洗并最終被抽吸。因此對于通常通過把手向后移的后移型機器,如果從把手相反側 推動的話,其可能象把手位于與其實際位置相反的前推型機器一樣工 作。
市場上有一種具有可折疊把手的內藏型機器,這樣同一個機器既 可用于后移式也可以用于前推式。
同樣還具有帶兩個抽吸嘴的地毯清潔機, 一個抽吸嘴相對于操作 者的位置位于前部而一個位于后部。這些機器同樣可在兩種方式下工作。
特別地,在這種機器中,當機器被向后拉時,前抽吸嘴進行干燥, 而當機器被前推時,干燥過程由后抽吸嘴實施。
因此,在現有技術中,用作參考的后移式機器包括具有僅在后 移方式下起作用的地毯清潔機,以及可在兩種方式下工作的后移功能 式機器。
后移式機器允許在向后拉動機器時清潔機器本身主體下的條狀區域。
在每個條的末端,操作者必須稍微抬起機器的前部,保持抽吸嘴 抬起,并將機器帶到接下來需要清洗的條的開始點。
實際上,與絨毛地毯本身接觸的用于絨毛地毯的抽吸嘴反抗操作 者將機器向前推并在沒有抬起抽吸嘴的情況下使其滑行的嘗試。
于是操作者被迫通過在位于機器后部的機器輪子上抬起機器的抽 吸嘴,向前推動機器,在幾米內維持其平衡,然后釋放該機器,這樣 又一次將抽吸嘴擱在絨毛地毯上。
在該前推動作中機器僅靠后輪支撐,因此,操作者必須通過保持 該機器在后輪上的平衡來支撐機器的重量。
此外,對于現今已知的絨毛地毯,不可能在清洗之前進行通常情 況下有用的預刷過程。這樣的結果是專用的機器是必需的。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發明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缺陷,以及尤其是提供一種操作者容易使用的在后移方式下可操作的絨毛地毯清潔機。
特別地,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在后移方式下可操作的絨毛
地毯清潔機,其減少了操作者為了將清潔機放置在隨后的絨毛地毯條
起始端上而必須向前推動機器狀態時的工作量。
本發明進一步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在后移方式下可操作的絨毛地
毯清潔機,其允許使用同一個機器進行絨毛地毯的預刷過程,然后進
行清洗工作。
根據本發明的這些以及其他目的通過權利要求1提到的在后移方 式下可操作的絨毛地毯清潔機達到。
該機器的更進一 步的特點在從屬權利要求中提到。
根據本發明的在后移方式下可操作的絨毛地毯清潔機的特點和優 點將通過下面結合示意性的附圖進行例示性和非限定性的描述變得更
加明顯,其中
附圖1為根據本發明在后移方式下可操作的絨毛地毯清潔機的一 優選但非限定實施方式中裝置在工作的清洗狀態下的側面正視示意
附圖2為附圖1中的絨毛地毯清潔機在抬起前面部位狀態下的側 面正視示意附圖3為附圖l和2中的絨毛地毯清潔機在抬起前面部位并且處 于預刷工作狀態的側面正視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考這些附圖,以10整體標示了在后移方式下可操作的絨毛地毯 清潔機。
根據本發明的后移機10包括大體上由用于水,或者用于水和去污 劑的溶液的水箱以及回收箱組成的機器主體ll構成。
此外,機器主體11具有位于其上部的把手15和在其下部的主后輪12,以及刷子組件13和位于機器IO前部的絨毛地毯用抽吸嘴14。 根據本發明,該后移機還具有至少一個輔助輪16。 該輪16優選安裝于支撐裝置19上,而支撐裝置19被限制在機器
主體11上。
在該示出的實施方式中,當輔助輪16的支撐裝置19相對于機器 主體11被限制為可移動方式時,機器主體11、主輪12和抽吸嘴14 形成一個單獨的剛性體。
特別地,在該實施方式中,支撐裝置19以及由此使輔助輪16可 相對于機器主體11在至少一個第一 A相對位置和至少一個第二 B相 對位置之間移動,這兩個位置分別對應于后移機10處于清洗工作的第 一狀態,和后移機處于抬起前部而穩定維持的第二狀態。
如果后移機10處于工作清洗位置,即輔助輪16位于依附地面20 的第一位置A并臨近于主體11,如圖1中所示,抽吸嘴14與絨毛地 趁20相接觸。
通過向后移機器,可以正常方式抽吸。
另一方面,在圖2和3中示出的抬起狀態,后移機10可被擱在主 輪12以及所述至少一個輔助輪16上,輔助輪16現在位于附著于地面 20但離機器主體11較遠的第二位置B,因此穩定地保持其處于前部 抬起狀態,其中抽吸嘴14不接觸絨毛地毯20或剛好不在其上施加壓 力的情況下接觸絨毛地毯20。
在該第二位置B,主輪12和輔助輪16的結合反作用力補償了后 移才幾10的重力。
后移機10可通過被擱在主輪12和輔助輪16上被向前推,并且抽 吸嘴14不接觸絨毛地毯20。
特別地,操作者不再被迫保持后移機10在主輪12上平衡。
在示出的優選實施方式中,支撐裝置19通過一端鉸接在機器主體 11的固定點上的連桿19形成,并且一輔助輪16安裝于連桿19上。
連桿19的轉動以輔助輪16可相對于機器主體11在如前所定義的 第一位置A和第二位置B之間擺動的方式,被末端擋塊17、 18所限制。所述至少一個輔助輪16的支撐裝置19同樣能夠以其它完全等效 的方式形成。例如,支撐裝置可制作為在第一充分壓縮狀態和第二充分打開的 狀態之間可移動的曲柄機構,所述第一充分壓縮狀態和第二充分打開 狀態分別對應于機器主體11相對于輔助輪16的笫一位置A和第二位 置B,這樣在第一位置A中,抽吸嘴14抵靠在絨毛地毯20上,而在 第二位置B抽吸嘴14從絨毛地毯20上抬起。在一可選實施方式中, 輔助輪16的支撐裝置19相對于機器主體11以剛性的方式被束綽,同 時輔助輪16相對于機器主體11可移動。在這種情況下,支撐裝置19可形成為沒有相對于機器主體11的 自由度的直線引導裝置,沿著支撐裝置19引導輔助輪16在兩個末端 擋塊之間自由移動,這樣能夠相對于機器主體11采取兩個位置A和B。同樣在該實施方式中,兩個位置A和B特征在于,在第一位置A 抽吸嘴14抵靠在絨毛地毯20上,而在第二位置B抽吸嘴14從絨毛 地趙20上抬起。在可替代實施方式中,主輪12和/或抽吸嘴14具有至少一個相對 于機器主體11的自由度,其在相對于機器主體11的至少一個第一相 對位置和相對于機器主體11的至少一個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其中, 在第一相對位置抽吸嘴14抵靠在地面20上,而在第二位置,抽吸嘴 實際上從地面20上抬起。例如,抽吸嘴14可鉸接在機器主體11上,其可在所述的第一相 對位置A和第二相對位置B之間轉動。在這種情況下,當抽吸嘴14處于第二相對位置時,機器10穩定 地放置在主輪12上以及所述至少一個輔助輪16上。在一個這樣的實施方式中,輔助輪16的支撐裝置19可以剛性的 方式連接在機器主體11上。另一方面,當主輪12相對于機器主體11為鉸接時,抽吸嘴14 可相對于機器主體11為剛性的。同樣在這種情況下,輔助輪16的支撐裝置19不是必要地以具有自由度的方式,而是以剛性方式與機器主 體11連接。在一優選實施方式中,抬升狀態同樣可用于在抽吸嘴14不會形成 機器10移動的阻礙物的情況下,通過向前和向后移動機器10,進行 絨毛地毯20的預刷過程。最終如圖3所示的,刷子組件13可從機器主體11上降低以接觸 至絨毛地趁。此外,可調節旋轉刷13的壓力來獲得所需的刷動作壓力。適當的約束裝置21操作在相對于機器主體可移動的裝置12、 14、 16、 19上,其同時允許裝置12、 14、 16、 19相對于機器主體11在所 述兩個相對位置A和B之間的移動,在沒有施加在這些可移動裝置 12、 14、 16、 19上的其他外力情況下,所述約束裝置21將所述可移 動裝置保持在第二相對位置B。在所示出的實施方式中,約束裝置21由彈簧制成,所述彈簧將輔 助輪16朝與第二位置B有關的末端擋塊17推動。因此,比如通過向后轉動該后移才幾10和在主輪12上樞軸轉動, 這樣的輔助輪16即使相對于地面20保持抬起,但仍然保持在第二位 置B。即使該后移機10在輔助輪16上施加更大的負荷,比如通過在該 至少一個輔助輪16上樞軸轉動而轉動該后移機10向前運動,或者通 過在相應的箱內添加更多水或者溶液來增加機器10的重量,該穩定平 衡位置B通過所述至少一個輔助輪16維持。最后,該輔助輪16即使在后移機10的前進或后退運動過程中, 也維持在其第二位置B。另一方面,該輔助輪16通過后移機10的重量維持在其第一位置 A。因此,對于并不是過大外力施加在機器的把手15上的情況,以及 對于地面20不是過分不連續的情況來說,輔助輪16保持在其第一位 置A,并且特別地不會移動至第二位置B。為了將可移動裝置12、 14、 16、 19相對于機器主體11從它們的第二相對位置B退回至對應于后移機10的工作清洗狀態的第一相對位置A,提供了控制裝置22。該控制裝置22通過施加一合適的與約束裝置21施加的作用力相反的作用力,促使移動裝置12、 14、 16、 19產生位移。 控制裝置22優選位于后移機10的把手15附近。 在該特別示出的實施方式中,相反作用力傳遞至支撐裝置19,并且因此通過制動線22的方式傳遞至輔助輪16。可替代地,控制裝置22可形成為一踏板或電促動器。 參考圖中示出的實施方式在下面描述根據本發明的后移機10的操作過程。當后移機10處于抽吸嘴14與絨毛地毯20相接觸的工作清洗狀態 時,該輔助輪16接觸地面20,這樣可阻止輔助輪16朝其第二位置B 移動。而通過稍微抬起后移機10,在彈簧21施加的回推力的作用下輔 助輪16朝其第二位置B移動。通過充分地抬起該后移機10,輔助輪16不再與地面20接觸,并 自由移動至第二位置B。對于輔助輪16來說,第二位置B為一個穩 定平衡位置,即使在操作者釋放該后移機IO的情況下, 一旦處于這個 位置則輪16趨向于保持在那里。實際上,作用在輔助輪16上的重力、 地面20的反作用力和輪16與機器主體11之間的反作用力都不能使輪 16返回至其第一位置A.。該第二位置B為這樣的位置,當輔助輪16處于該位置B時,該 機器10同時抵靠在主輪12和輔助輪16上,而抽吸嘴14保持從地面 20升起。因此,操作者能夠通過在機器IO上施加一水平力而將后移機向前 推,并且特別地不需要施加任何力來保持后移機10的平衡。為了使輔助輪16恢復至其與工作清洗狀態相關的第一位置A,操 作者啟動通過支撐裝置19而間接作用在輔助輪16上的控制裝置22。該控制裝置22足以使輔助輪16至少超過該穩定限度,以使得后移機10的重量使輔助輪16回到其第一位置A,即抽吸嘴14附著在絨 毛地毯20上的機器狀態。通過以上的描述,機器的特點、本發明的目的以及同樣的相關優 點變得明顯。根據本發明的后移機除了具有主輪、用于絨毛地毯的刷子組件和 抽吸嘴之外,還具有至少一個其他的輔助輪。當機器必須被向前推時,該輔助輪以便利的方式支承機器本身的 部分重量。在該方式中,操作者不再需要象已知機器中出現的僅在后輪上維持其平衡的那樣支撐機器的重量。而在后移運動中,機器必須用與絨毛地毯緊密接觸的抽吸嘴清潔 絨毛地趙。因此,輔助輪相對于機器主體采取一個位置,這樣在工作中不會 阻礙抽吸嘴與絨毛地毯接觸。最后應當清楚的是,上面所構思的設備以及本發明的所有部分, 允許多種修改和變化;此外所有細節可替代為技術上同等的要素。在實踐中,所使用的材料以及大小,可根據技術需要為任意類型。
權利要求
1.在后移方式下能夠操作的絨毛地毯清潔機,包括具有主后輪(12)和位于前部的抽吸嘴(14)的機器主體(11),其特征在于支撐裝置(19)被限制于所述的清潔機(10)上,至少一個輔助輪(16)安裝在該支撐裝置(19)上,并且所述主輪(12)、所述抽吸嘴(14)、所述至少一個輔助輪(16)和所述支撐裝置(19)中的至少一個為相對于所述的機器主體(11)在至少一個第一相對位置(A)和至少一個第二相對位置(B)之間能夠移動的裝置,這樣,當所述能夠移動的裝置(12,14,19,16)處于所述的第一相對位置(A)時,所述抽吸嘴(14)保持依附在地面(20)上,而當所述能夠移動的裝置(12,14,19,16)處于所述的第二相對位置(B)時,所述抽吸嘴(14)保持完全從所述地面(20)抬起。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絨毛地毯清潔機(10),其特征在于 約束裝置(21)作用在相對于所述機器主體(11)能夠移動的所述裝 置(12, 14, 19, 16)上,并且該約束裝置(21)趨向于保持所述能 夠移動的裝置(12, 14, 19, 16)和所述機器主體(11)處于一個所 述的相對位置(A或B)中。
3.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絨毛地毯清潔機(10),其特征在于 所述約束裝置(21)趨向于保持所述能夠移動的裝置(12, 14, 19, 16)和所述機器主體(11)處于所述第二相對位置(B)。
4. 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絨毛地毯清潔機(10 ),其特征在 于控制裝置(22)操作在所述能夠移動的裝置(12, 14, 19, 16) 上,使其適于反抗所述約束裝置(21)的動作。
5. 根據前述任意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絨毛地毯清潔機(10),其 特征在于該清潔機(10)包括能夠移動的刷子組件(13),這樣即使 當所述能夠移動的裝置(12, 14, 19, 16)和所述機器主體(11)處 于所述的第二相對位置(B)時,也能夠使得刷子組件(12)與所述 地面(20)相接觸。
6. 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絨毛地毯清潔機(10 ),其特征在 于所述控制裝置(22)為與所述能夠移動的裝置(12, 14, 19, 16) 連接的制動線。
7. 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絨毛地毯清潔機(10 ),其特征在 于所述控制裝置(22)為踏板控制件。
8. 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絨毛地毯清潔機(10 ),其特征在 于所述控制裝置(22)為電控制件。
9. 根據前述任意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絨毛地毯清潔機(10),其 特征在于相對于所述機器主體(11)能夠移動的所述裝置(12, 14, 19, 16)為所述支撐裝置(19)和所述至少一個輔助輪(16)。
10. 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絨毛地毯清潔機(10 ),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撐裝置(19)為與所述機器主體(11)鉸接的連桿,所述連桿(19)的轉動限制在兩個末端擋塊(17, 18)之間,并且所述約束裝 置(21)為適于將所述連桿(19)保持在所述的兩個末端擋塊(17, 18)中的一個處的彈性裝置。
11. 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絨毛地毯清潔機(10),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撐裝置(19)為在第一充分壓縮狀態和第二充分打開狀態之間 能夠移動的曲柄機構,并且所述約束裝置(21)為適于將所述支撐裝 置(19)保持在所述兩個狀態中的一個的彈性裝置。
12. 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絨毛地毯清潔機(IO), 其特征在于相對于所述的機器主體(11)能夠移動的所述裝置(12, 14, 19, 16)為所述至少一個輔助輪(16)。
13. 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絨毛地毯清潔機(10),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撐裝置(19)為直線引導裝置,所述輔助輪(16)能夠沿其自 由地在兩個末端擋塊之間移動,并且所述約束裝置(21)為適于將所 述輔助輪(16)保持在所述兩個末端擋塊中的一個處的彈性裝置。
14. 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絨毛地毯清潔機(IO), 其特征在于相對于所述的機器主體(11)能夠移動的所述裝置(12, 14, 19, 16)為所述主輪(12)。
15.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絨毛地毯清潔機(IO), 其特征在于相對于所述的機器主體(11)能夠移動的所述裝置(12, 14, 19, 16)為所述抽吸嘴(14)。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在后移方式下可操作的改進的絨毛地毯清潔機,包括具有主后輪(12)和位于前部的抽吸嘴(14)的機器主體(11),其中支撐裝置(19)被限制于所述機器(10),至少一個輔助輪(16)位于支撐裝置(19)上,所述主輪(12)、抽吸嘴(14)、至少一個輔助輪(16)和支撐裝置(19)中的至少一個為相對于所述機器主體(11)在至少一個第一相對位置(A)和至少一個第二相對位置(B)之間移動的裝置,當所述能夠移動裝置(12,14,19,16)處于所述第一相對位置(A)時,所述抽吸嘴(14)保持依附于地面(20),當所述能夠移動的裝置(12,14,19,16)處于第二相對位置(B)時,抽吸嘴(14)保持完全從所述的地面(20)抬起。
文檔編號A47L11/33GK101288576SQ20081009294
公開日2008年10月22日 申請日期2008年4月18日 優先權日2007年4月20日
發明者M·圣托瑪, N·圣托瑪 申請人:圣托瑪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