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鍋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生活電器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鍋具。
背景技術:
傳統的電壓力鍋等鍋具的鍋蓋和鍋體是分離式的,烹飪完成后,鍋蓋的放置給用戶造成困擾,一方面是廚房臺面空間可能不足,另一方面鍋蓋上的水會積存在臺面上。為解決上述問題,有的分離式電壓力鍋在打開鍋蓋后可以將鍋蓋插掛定位于鍋體上,現有的此類電壓力鍋的鍋蓋只能定位在鍋體的右邊,不便于慣用左手的用戶的使用。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旨在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為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種慣用左手的用戶可根據自己使用習慣將鍋蓋定位在鍋體上的鍋具。根據本實用新型的鍋具,包括:鍋體,所述鍋體的外壁上設有位于所述鍋體左側的第一定位部;鍋蓋,所述鍋蓋可拆卸地配合在所述鍋體上,且所述鍋蓋的外壁上設有第二定位部,所述第二定位部在所述鍋蓋打開時與所述第一定位部配合以將所述鍋蓋定位在所述鍋體上。根據本實用新型的鍋具,通過在鍋體的左側位置設置第一定位部,且在鍋蓋上設有與第一定位部配合的第二定位部,從而慣用左手的用戶可將鍋蓋定位在鍋體的鄰近用戶的左手的位置上,可避免慣用左手的用戶被鍋內蒸汽燙傷,提高了鍋具使用時的人性化程度。
·[0006]另外,根據本實用新型的鍋具還具有如下附加技術特征:根據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實施例,所述鍋體的外壁上還設有第三定位部,所述第三定位部與所述第一定位部沿所述鍋體的徑向相對,所述第二定位部與所述第一定位部和所述第三定位部中的其中一個配合。從而使得用戶可根據自己的使用習慣將鍋蓋定位在鍋體上,可避免被鍋內蒸汽燙傷,提高了鍋具使用時的人性化程度。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所述鍋蓋的外壁上還設有與所述第一定位部和所述第三定位部中的另一個配合的第四定位部,所述第四定位部和所述第二定位部沿所述鍋蓋的徑向相對。從而可進一步便于用戶根據自己的使用習慣將鍋蓋定位在鍋體上。進一步地,所述鍋體的相對的兩側壁上分別設有第一把手和第二把手,所述第一定位部和所述第三定位部分別設在所述第一把手和所述第二把手上。從而不僅便于用戶移動鍋體,且使得鍋體結構簡單。具體地,所述第一定位部形成為貫穿所述第一把手的插孔,所述第三定位部形成為貫穿所述第二把手的插孔。從而鍋體結構簡單。 具體地,所述第二定位部和所述第四定位部中的每一個均形成為大體“L”形且包括:水平板,所述水平板的第一端設在所述鍋蓋的外壁上;豎直板,所述豎直板的上端與所述水平板的第二端相連。從而第二定位部和第四定位部結構簡單,提高開蓋后鍋蓋放置在鍋體上的可靠性。進一步地,所述豎直板垂直于所述水平板。從而便于第二定位部和第四定位部的加工成型。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所述鍋蓋還包括裝飾件,所述第二定位部和所述第四定位部與所述裝飾件一體成型。從而不僅可提高鍋蓋的外觀美觀性,且可便于第二定位部和第四定位部的制造裝配。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鍋具還包括緊固件,所述第二定位部和所述第四定位部分別通過所述緊固件固定在所述鍋蓋上。可選地,所述第二定位部和所述第四定位部分別為塑料件。本實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優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實用新型的實踐了解到。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鍋具的分解示意圖;圖2是圖1所示的鍋具的俯視圖;圖3是圖1所示的鍋具的左視圖;圖4是圖1所示 的鍋具中的鍋蓋定位在鍋體上時的示意圖。附圖標記:鍋具100、鍋體1、第一定位部10、第三定位部11、第一把手12、第二把手13、鍋蓋2、第二定位部20、第二定位部的水平板201、第二定位部的豎直板202、第四定位部21、第四定位部的水平板211、第四定位部的豎直板21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僅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上”、“下”、“前”、“后”、“左”、
“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下面參考圖1-圖4描述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鍋具100,該鍋具100可為電壓力鍋或電飯煲等,其中該鍋具100的鍋體I和鍋蓋2為分離式。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鍋具100,如圖1-圖4所示,包括:鍋體I和鍋蓋2,其中,鍋體I的外壁上設有位于鍋體I左側的第一定位部10。鍋蓋2可拆卸地配合在鍋體I上,且鍋蓋2的外壁上設有第二定位部20,第二定位部20在鍋蓋2打開時與第一定位部10配合以將鍋蓋2定位在鍋體I上。由于第一定位部10設在鍋體I的左側,從而慣用左手的用戶在打開鍋蓋2上,可將第一定位部10與第二定位部20配合以將鍋蓋2定位在鍋體I的鄰近用戶的左手的位置上。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鍋具100,通過在鍋體I的左側位置設置第一定位部10,且在鍋蓋2上設有與第一定位部10配合的第二定位部20,從而慣用左手的用戶可將鍋蓋2定位在鍋體I的鄰近用戶的左手的位置上,可避免慣用左手的用戶被鍋內蒸汽燙傷,提高了鍋具100使用時的人性化程度。
在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實施例中,鍋體I的外壁上還設有第三定位部11,第三定位部11與第一定位部10沿鍋體I的徑向相對,第二定位部20與第一定位部10和第三定位部11中的其中一個配合。從而,由于第一定位部10和第三定位部11沿鍋體I的徑向相對,即此時第一定位部10位于鍋體I的左側,第三定位部11位于鍋體I的右側,當慣用右手的用戶打開鍋蓋2時,可將第二定位部20與鄰近用戶右手位置的第三定位部11配合,以將鍋蓋2定位在該鄰近用戶右手的位置上。當慣用左手的用戶打開鍋蓋2時,可將第二定位部20與鄰近用戶左手位置的第一定位部10配合,以將鍋蓋2定位在該鄰近用戶左手的位置上。其中,值得理解的是,開蓋后當鍋蓋2配合在鍋體I上時,鍋蓋2上的第二定位部20也可以與第一定位部10和第三定位部11中的一個配合。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鍋具100,由于在鍋體I的外壁上設有沿鍋體I的徑向相對的第一定位部10和第三定位部11,鍋蓋2上的第二定位部20可與第一定位部10或第三定位部11配合,慣用右手的用戶在打開鍋蓋2時可將鍋蓋2定位在鍋體I上的鄰近用戶右手的位置,慣用左手的用戶在打開鍋蓋2時將鍋蓋2定位在鍋體I上的鄰近用戶左手的位置,從而用戶可根據自己的使用習慣將鍋蓋2定位在鍋體I上,可避免被鍋內蒸汽燙傷,提高了鍋具100使用時的人性化程度。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中,如圖1-圖6所示,鍋蓋2的外壁上還設有與第一定位部10和第三定位部11中的另一個配合的第四定位部21,第四定位部21和第二定位部20沿鍋蓋2的徑向相對。從而通過設有第四定位部21,可進一步便于用戶根據自己的使用習慣將鍋蓋2定位在鍋體I上。優選地,如圖1-圖4所示,第二定位部20和第四定位部21分別設在鍋蓋2的左右兩側。進一步地,如圖2所示,鍋體I的相對的兩側壁上分別設有第一把手12和第二把手13,第一定位部10和第三定位部11分別設在第一把手12和第二把手13上。從而不僅便于用戶移動鍋體1,且使得鍋體I結構簡單。如圖2所示,第一把手12和第二把手13分別形成為從鍋體I的相應的側壁上向外延伸的凸塊。具體地,第一定位部10形成為貫穿第一把手12的插孔,第三定位部11形成為貫穿第二把手13的插孔。從而使得鍋體I結構簡單。在圖2的示例中,第一定位部10形成為豎向貫穿第一把手12的插孔,第三定位部11形成為豎向貫穿第二把手13的插孔。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中,第二定位部20和第四定位部21中的每一個均形成為大體“L”形且包括:水平板201和211、豎直板202和212,其中,水平板201和211的第一端設在鍋蓋2的外壁上。豎直板202和212的上端與水平板201和211的第二端相連。換言之,第二定位部20包括水平板201和豎直板202,水平板201的右端設在鍋蓋2的外壁上,豎直板202的上端與水平板201的左端相連。第四定位部21包括水平板211和豎直板212,水平板211的左端設在鍋蓋2的外壁上,豎直板212的上端與水平板211的右端相連。優選地,豎直板202和212垂直于水平板201和211,換言之,豎直板202垂直于水平板201,豎直板212垂直于水平板211。可選地,水平板201和211和豎直板202和212為一體成型件,換言之,豎直板202與水平板201為一體成型件,豎直板212與水平板211為一體成型件。 在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中,開蓋后當鍋蓋2配合在鍋體I上時,第二定位部20的豎直板202和第四定位部21的豎直板212位于第一定位部10和第三定位部11的正上方,當打開鍋蓋2以將鍋蓋2定位在鍋體I上時,可將鍋蓋2豎立放置以使得第二定位部20或第四定位部21的水平板201或211伸入到相應的第一定位部10或第三定位部11內,此時第二定位部20或第四定位部21的豎直板202或212處于水平狀態且豎直板202或212的上表面與相應的第一把手12或第二把手13的下表面接觸,以將鍋蓋2穩固地定位在鍋體I上。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中,鍋蓋2還包括裝飾件(圖未示出),第二定位部20和第四定位部21與裝飾 件一體成型。從而不僅可提高鍋蓋2的外觀美觀性,且便于第二定位部20和第四定位部21的裝配。當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此,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些實施例中,鍋具100還包括緊固件(圖未示出),第二定位部20和第四定位部21分別通過緊固件固定在鍋蓋2上。此時,第二定位部20和第四定位部21可為單獨的塑料件或五金零件。下面參考圖1-圖4描述根據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的鍋具100中的鍋蓋2打開后的定位過程。其中,第一定位部10位于鍋體I的左側,第三定位部11位于鍋體I的右側,第二定位部20位于鍋蓋2的左側,第四定位部21位于鍋蓋2的右側。當慣用右手的用戶打開鍋蓋2時,可將鍋蓋2豎直放置以使得第四定位部21與鍋體I上的第三定位部11配合,此時第四定位部21中的水平板211處于豎直狀態以伸入到第三定位部11內,第四定位部21中的豎直板212處于水平狀態且處于水平狀態的豎直板212的上表面與第二把手13的下表面接觸以將第四定位部21定位在鍋體I的右側,即將鍋蓋2定位在鍋體I的右側。當慣有左手的用戶打開鍋蓋2時,可將鍋蓋2豎直放置以使得第二定位部20與鍋體I上的第一定位部10配合,此時第二定位部20中的水平板201處于豎直狀態以伸入到第一定位部10內,第二定位部20中的豎直板202處于水平狀態且處于水平狀態的豎直板202的上表面與第一把手12的下表面接觸以將第二定位部20定位在鍋體I的左側,即將鍋蓋2定位在鍋體I的左側。[0047]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鍋具100,用戶可根據自己的使用習慣插放鍋蓋2,避免用戶被鍋內的蒸汽燙傷,提高了鍋具100使用的人性化程度。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意性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 用新型的范圍由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權利要求1.一種鍋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鍋體,所述鍋體的外壁上設有位于所述鍋體左側的第一定位部; 鍋蓋,所述鍋蓋可拆卸地配合在所述鍋體上,且所述鍋蓋的外壁上設有第二定位部,所述第二定位部在所述鍋蓋打開時與所述第一定位部配合以將所述鍋蓋定位在所述鍋體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鍋體的外壁上還設有第三定位部,所述第三定位部與所述第一定位部沿所述鍋體的徑向相對,所述第二定位部與所述第一定位部和所述第三定位部中的其中一個配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鍋蓋的外壁上還設有與所述第一定位部和所述第三定位部中的另一個配合的第四定位部,所述第四定位部和所述第二定位部沿所述鍋蓋的徑向相對。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鍋體的相對的兩側壁上分別設有第一把手和第二把手,所述第一定位部和所述第三定位部分別設在所述第一把手和所述第二把手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部形成為貫穿所述第一把手的插孔,所述第三定位部形成為貫穿所述第二把手的插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定位部和所述第四定位部中的每一個均形成為大體“L”形且包括 水平板,所述水平板的第一端設在所述鍋蓋的外壁上; 豎直板,所述豎直板的上端與所述水平板的第二端相連。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豎直板垂直于所述水平板。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鍋蓋還包括裝飾件,所述第二定位部和所述第四定位部與所述裝飾件一體成型。
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鍋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緊固件,所述第二定位部和所述第四定位部分別通過所述緊固件固定在所述鍋蓋上。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定位部和所述第四定位部分別為塑料件。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鍋具,包括鍋體和鍋蓋,鍋體的外壁上設有位于所述鍋體左側的第一定位部。鍋蓋可拆卸地配合在鍋體上,且鍋蓋的外壁上設有第二定位部,第二定位部在鍋蓋打開時與第一定位部配合以將鍋蓋定位在鍋體上。根據本實用新型的鍋具,慣用左手的用戶可根據自己的使用習慣將鍋蓋定位在鍋體上,可避免被鍋內蒸汽燙傷,提高了鍋具使用時的人性化程度。
文檔編號A47J27/08GK203088708SQ20122074960
公開日2013年7月31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31日 優先權日2012年12月31日
發明者劉紅 申請人: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