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容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容器。所述容器包括具有上開口的瓶體,所述瓶體包括底部、包括所述上開口的頂部以及設置在所述底部和頂部之間的中間部,所述中間部的橫截面大小從所述底部向所述頂部是逐漸減小的;所述容器還包括可移除地接合在所述瓶體外表面上的罩體,所述罩體包括本體和端部,所述本體接合在所述中間部的至少一部分上并且所述端部的內表面接合在所述頂部的至少一部分的外表面上,其中,當所述罩體向上從所述瓶體外表面移除并且倒置時,所述罩體的所述端部的所述內表面能夠被向下接合在所述頂部的所述外表面上,從而所述罩體成為所述容器的漏斗。本實用新型的容器便于將物品裝入其中,從而使得操作更加簡便,并且可以有效減少污染和浪費。
【專利說明】一種容器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容器,具體地,涉及一種方便裝料的容器。
【背景技術】
[0002]日常生活中常用的許多廚房容器或用具通常都被設計為具有相對窄小的開口部分,例如,具有研磨功能的食品容器(比如,儲存和研磨胡椒等調料的容器)等。
[0003]然而,上述設計在使用上存在不便之處。以具有研磨功能的食品容器為例,由于容器的開口部分窄小,在將待研磨物裝入該容器時,待研磨物容易漏灑出來,從而造成使用上的不便,甚至會造成污染或浪費。設計一個專用的漏斗不但不經濟,而且不方便攜帶和存放。
[0004]因此,需要提供一種容器來解決上述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5]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具有可用作漏斗的罩體的容器。
[0006]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容器包括具有上開口的瓶體,所述瓶體包括底部、包括所述上開口的頂部以及設置在所述底部和頂部之間的中間部,所述中間部的橫截面大小從所述底部向所述頂部是逐漸減小的;所述容器還包括可移除地接合在所述瓶體外表面上的罩體,所述罩體包括本體和端部,所述本體接合在所述中間部的至少一部分上并且所述端部的內表面接合在所述頂部的至少一部分的外表面上,其中,當所述罩體向上從所述瓶體外表面移除并且倒置時,所述罩體的所述端部的所述內表面能夠被向下接合在所述頂部的所述外表面上,從而所述罩體成為所述容器的漏斗。
[0007]在優選實施方案中,瓶體的頂部和中間部之間可以設置有瓶體臺階,并且罩體的端部和本體之間可以設置有罩體臺階,罩體臺階的內表面與瓶體臺階的外表面相接合。
[0008]在優選實施方案中,罩體可以為一體成形的薄壁罩體。在更加優選的實施方案中,罩體可以為一體成形的且壁厚均勻的薄壁罩體。
[0009]在優選實施方案中,瓶體的頂部、中間部以及底部中的任意一個的橫截面形狀可以為圓形或橢圓形。在優選實施方案中,罩體的本體和端部中的任意一個的橫截面形狀可以為圓形或橢圓形。然而容易理解的是,本實用新型不以此為限。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將瓶體的頂部、中間部和頂部和/或罩體的本體和端部設計為具有與本文示意性舉例不同的形狀。
[0010]在優選實施方案中,中間部的長度可以大于瓶體的長度的50%。本實用新型在此方面不受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計中間部的長度與瓶體的長度這二者之間的比例關系,例如,可以將中間部的長度設計為大約是瓶體長度的45%等。
[0011]在優選實施方案中,本體的長度可以大于中間部的長度的50%。類似地,本實用新型在此方面亦不受限,本體的長度與中間部的長度之間的其他比例關系也是可行的,例如,可以將本體的長度設計為大約是中間部的長度的40%。同時,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擇任何特定的比例關系,例如,選擇將本體的長度設計為大約是中間部的長度的60% 或 100% 等。
[0012]在優選實施方案中,底部的橫截面大小可以大于頂部的橫截面大小的兩倍。容易理解的是,這樣的大小關系僅僅是一種優選的實施方案,本實用新型在實踐中應不以此為限,例如,底部的橫截面大小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被設計為與頂部的橫截面具有特定的倍數關系或非整數倍數關系。舉例來說,底部的橫截面大小可以是頂部的橫截面大小的三倍或四點五倍。
[0013]在優選實施方案中,容器還可以包括蓋體,蓋體的內表面接合在罩體的端部的外表面上。
[0014]在優選實施方案中,容器還可以包括設置在容器中的研磨單元,研磨單元包括和蓋體耦合的驅動桿。
[0015]根據本實用新型所公開的容器,可以將其罩體取下而用作容器的漏斗,從而便于將物品裝入容器,不僅使得操作更加簡便,同時有效減少污染和浪費。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通過參照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案的圖示說明可以更好地理解本實用新型,在附圖中:
[0017]圖1為根據一個實施方案的本實用新型的容器的立體視圖;
[0018]圖2為圖1所示的容器的縱向剖面視圖;以及
[0019]圖3為圖1所示的容器在使用過程中的示意性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0]在以下的描述中,為了達到解釋說明的目的以對本實用新型有一個全面的認識,闡述了大量的具體細節,然而,很明顯地,對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無需這些具體細節也可以實現本實用新型。在其他示例中,公知的結構和裝置在方框圖表中示出。在這方面,所舉的說明性的示例實施方案僅為了說明,并不對本實用新型造成限制。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受上述具體實施方案所限,僅以所附的權利要求書的范圍為準。
[0021]首先,參照圖1和圖2,圖1為根據一個實施方案的本實用新型的容器100的立體視圖,圖2為圖1所示的容器的縱向剖面視圖。容器100包括具有上開口 10的瓶體110,瓶體Iio包括底部111、包括上開口 10的頂部112以及設置在底部111和頂部112之間的中間部113。如在圖1中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可見的,中間部113的橫截面大小從底部向頂部可以是逐漸減小的。在實際應用中,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需要設計中間部113的橫截面大小的變化情況,不以此為限。
[0022]容器100還包括可移除地接合在瓶體110外表面上的罩體120,罩體120包括本體121和端部122,本體121接合在中間部113的至少一部分上并且端部122的內表面接合在頂部112的至少一部分的外表面上。其中,當罩體120向上從瓶體110外表面移除并且倒置時,罩體120的端部的內表面能夠被接合在頂部112的外表面上,從而罩體120成為瓶體110的漏斗(如圖2所示)。
[0023]在一個實施方案中,瓶體110的頂部112和中間部113之間可以設置有瓶體臺階,并且罩體120的本體121和端部122之間可以設置有罩體臺階,罩體臺階的內表面與瓶體臺階的外表面相接合。其中,罩體120可以為一體成形的薄壁罩體。在更加優選的實施方案中,罩體120可以為一體成形的且壁厚均勻的薄壁罩體。
[0024]在另一實施方案中,瓶體110的頂部112、中間部113以及底部111中的任意一個的橫截面形狀可以為圓形或橢圓形。在優選實施方案中,罩體120的本體121和端部122中的任意一個的橫截面形狀可以為圓形或橢圓形。然而容易理解的是,本實用新型不以此為限。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將瓶體120的頂部112、中間部113和頂部111和/或罩體120的本體121和端部122設計為具有與本文示意性舉例不同的各種形狀,比如圓錐體、橢圓錐體、棱錐體等等。
[0025]在優選實施方案中,中間部113的長度可以大于瓶體110的長度的50%。本實用新型在此方面不受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計中間部113的長度與瓶體110的長度這二者之間的比例關系,例如,可以將中間部113的長度設計為大約是瓶體110長度的 30%、45%、50%、60% 或 80% 等。
[0026]在優選實施方案中,本體121的長度可以大于中間部113的長度的50%。類似地,本實用新型在此方面亦不受限,本體121的長度與中間部113的長度之間的其他比例關系也是可行的,例如,可以將本體121的長度設計為大約是中間部113的長度的40%。同時,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擇任何特定的比例關系,例如,選擇將本體121的長度設計為大約是中間部113的長度的30%、45%、50%、60%、85%或100%等。
[0027]在此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所舉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根據附圖可見,罩體120的本體121與瓶體110的中間部113適當地貼合在一起。換言之,本體121與中間部113的外輪廓可以相配合或一致,但這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眾多實現方式中的一種。容易想到的是,本體121可以與中間部113的外輪廓僅部分貼合或一致,例如本體121可以同時具有與中間部113的外輪廓貼合的一部分以及呈發散狀向外伸展的部分,從而本體121可以僅部分地與中間部113貼合,由此可以使得本體121在滿足可以用作漏斗的情況下,與容器100的其他部分配合形成不同造型,這樣不僅可以使操作更加便利,同時還可以兼具美觀的裝飾作用。在其他的實施方案中,本體121還可以被設計為具有折疊和伸展功能的構件,從而其在折疊狀態可以置于中間部113的外部,當其被取下來用作漏斗時,可以根據需要進行伸展來形成更大的敞口面積,從而滿足不同的應用需要。在更進一步的實施方案中,容器100可以具有多個罩體120,并且可以使不同的罩體120具有不同的形狀和結構,從而可以根據不同的需要來選擇使用不同的罩體。
[0028]在優選實施方案中,底部111的橫截面大小可以大于頂部113的橫截面大小的兩倍。容易理解的是,這樣的大小關系僅僅是一種優選的實施方案,本實用新型在實踐中應不以此為限,例如,底部111的橫截面大小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被設計為與頂部113的橫截面具有特定的倍數關系或非整數倍數關系。舉例來說,底部的橫截面大小可以是頂部的橫截面大小的一倍半、三倍或四倍等等。
[0029]在優選實施方案中,容器100還可以包括蓋體130,蓋體130的內表面接合在罩體120的端部122的外表面上。在使用過程中,先將蓋體130取下,接著將罩體120移除后倒置并向下接合于容器100的頂部113 (如圖3所示),從而可以通過倒置的罩體120來將物品裝入容器100。在裝填結束后,可以將罩體120取下或收回瓶體110之外,來進行后續操作。
[0030]在優選實施方案中,容器100還可以包括設置在底部111的研磨單元140,研磨單元140包括和蓋體130耦合的驅動桿141。研磨單元的結構為本領域常見和公知的結構,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需要采用不同的研磨單元與本實用新型所涉及的容器一起使用,例如可以使用不具有驅動桿的研磨單元等,故在此對研磨單元的結構不再加以贅述。
[0031]本實用新型所公開或涉及的容器可以是胡椒研磨瓶或類似的裝置,然而本實用新型不以此為限,亦可以用于其他物質(例如咖啡、糖粒、鹽粒等)的研磨裝置。再者,本實用新型可以用于承裝其他物品的口徑較小的容器或器皿,同時所涉及的物品也不限于固體顆粒,還可以是液體(例如油、醬油、醋等各種調料或者飲料等)或者是固液混合物等。容器100的各個部件的材料可以是玻璃、樹脂、橡膠、塑料、陶瓷或金屬等等,或它們的組合。
[0032]盡管已經在上面以細節描述了數個示例性實施方案,但是所公開的實施方案僅是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并且本領域技術人員將容易意識到,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很多其他修改、改動和/或替換是可能的,而不實質偏離本公開的新穎性教導和優點。因此,所有這些修改、改動和/或替換意圖被包括在如所附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本公開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容器,所述容器包括具有上開口的瓶體,所述瓶體包括底部、包括所述上開口的頂部以及設置在所述底部和頂部之間的中間部,所述中間部的橫截面大小從所述底部向所述頂部是逐漸減小的, 其特征在于, 所述容器還包括可移除地接合在所述瓶體外表面上的罩體,所述罩體包括本體和端部,所述本體接合在所述中間部的至少一部分上并且所述端部的內表面接合在所述頂部的至少一部分的外表面上,其中,當所述罩體向上從所述瓶體外表面移除并且倒置時,所述罩體的所述端部的所述內表面能夠被向下接合在所述頂部的所述外表面上,從而所述罩體成為所述容器的漏斗。
2.如權利要求1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瓶體的所述頂部和所述中間部之間設置有瓶體臺階,并且所述罩體的所述端部和所述本體之間設置有罩體臺階,所述罩體臺階的內表面與所述瓶體臺階的外表面相接合。
3.如權利要求1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罩體為一體成形的罩體。
4.如權利要求1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瓶體的所述頂部、所述中間部以及所述底部中的任意一個的橫截面形狀為圓形或橢圓形。
5.如權利要求1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罩體的所述本體和所述端部中的任意一個的橫截面形狀為圓形或橢圓形。
6.如權利要求1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部的長度大于所述瓶體的長度的50%。
7.如權利要求1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的長度大于所述中間部的長度的50%。
8.如權利要求1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的橫截面大小大于所述頂部的橫截面大小的兩倍。
9.如權利要求1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還包括蓋體,所述蓋體的內表面接合在所述罩體的所述端部的外表面上。
10.如權利要求9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容器中的研磨單元,所述研磨單元包括和所述蓋體耦合的驅動桿。
【文檔編號】A47J47/00GK203468431SQ201320401040
【公開日】2014年3月12日 申請日期:2013年7月5日 優先權日:2013年7月5日
【發明者】姚振邦 申請人:漢怡企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