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預測高爾夫揮桿或連續揮桿使球進洞的可能性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在高爾夫比賽中選擇開始發球后揮桿或開始發球后連續揮桿;
b)建立與包括至少球位置和高爾夫球場的歷史比賽信息的數據庫鏈接的啟用通信的數據處理設備,以計算即將揮桿和/或隨后揮桿的成功幾率,
c)將啟用電子通信的球位置識別設備放置在相對于參與所述揮桿或多次揮桿的球的功能距離和位置,
d)激活所述啟用電子通信的球位置識別設備,以便精確地確定球的位置,并將該信息實時地廣播到處理設備,
e)將在處理站接收的實時球位置信息與先前球位置的數據庫進行比較,以便計算即將揮桿或多次揮桿以進洞為終點的幾率。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測高爾夫揮桿或連續揮桿使球進洞的可能性的方法,其中啟用電子通信的球位置識別設備包括在精確已知的位置處的多個激光測距儀。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測高爾夫揮桿或連續揮桿使球進洞的可能性的方法,其中所述啟用電子通信的球位置識別設備包括在精確已知的位置處的配備羅盤的激光測距儀。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測高爾夫揮桿或連續揮桿使球進洞的可能性的方法,其中所述啟用電子通信的球位置識別設備包括一個或多個配備GPS的激光測距儀。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測高爾夫揮桿或連續揮桿使球進洞的可能性的方法,其中所述啟用電子通信的球位置識別設備包括一個或多個利用IR頻率的激光測距儀。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測高爾夫揮桿或連續揮桿使球進洞的可能性的方法,其中所述啟用電子通信的球位置識別設備包括一個或多個利用不可見光頻率的激光測距儀。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測高爾夫揮桿或連續揮桿使球進洞的可能性的方法,其中所述啟用電子通信的球位置識別設備包括在精確已知的位置處的一個或多個攝像頭,并且歷史比賽信息的數據庫包括用于比較的來自類似或相同位置的攝像信息。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測高爾夫揮桿或連續揮桿使球進洞的可能性的方法,其中所述啟用電子通信的球位置識別設備包括在精確已知的位置處配備觀測儀器和三腳架的激光測距儀。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測高爾夫揮桿或連續揮桿使球進洞的可能性的方法,其中所述啟用電子通信的球位置識別設備包括在精確已知的位置處的易于移動的激光測距儀。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測高爾夫揮桿或連續揮桿使球進洞的可能性的方法,其中所述啟用電子通信的球位置識別設備安裝在易于操縱的空中無人機上。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測高爾夫揮桿或連續揮桿使球進洞的可能性的方法,其中所述啟用電子通信的球位置識別設備安裝在配備易于操縱的GPS的空中無人機上,其編程為使用機載攝像頭信息以盤旋在球的正上方,從而傳遞球的精確位置。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測高爾夫揮桿或連續揮桿使球進洞的可能性的方法,其中所述啟用電子通信的球位置識別設備包括在球中的GPS或無線電發射器。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測高爾夫揮桿或連續揮桿使球進洞的可能性的方法,其中處理關于所述揮桿或多次揮桿的成功可能性的信息以產生幾率,以促進提供博彩市場。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測高爾夫揮桿或連續揮桿使球進洞的可能性的方法,其中所產生的信息涉及兩次連續揮桿通過至少第二次揮桿而導致球入洞的可能性。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測高爾夫揮桿或連續揮桿使球進洞的可能性的方法,其中所產生的信息涉及源自距目標球洞的預定距離內和兩次連續揮桿通過至少第二次揮桿而導致球入洞的可能性。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測高爾夫揮桿或連續揮桿使球進洞的可能性的方法,其中所產生的信息涉及源自距目標球洞的200米內和兩次連續揮桿通過至少第二次揮桿而導致球入洞的可能性。
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測高爾夫揮桿或連續揮桿使球進洞的可能性的方法,其中所產生的信息涉及源自距目標球洞的250米內和兩次連續揮桿通過至少第二次揮桿而導致球入洞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