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水上運動器械,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1),所述支架(1)上設置有腳踏部(3),所述腳踏部(3)用于固定使用者的足部;
所述支架(1)的底部設置有壓水板(4),所述壓水板(4)的一端與所述支架(1)鉸接,所述壓水板(4)的另一端為自由端,用于以鉸接點為基點在所述支架(1)的底部旋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上運動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壓水板(4)的鉸接端為具有尖角的一端;所述壓水板(4)與所述支架(1)之間的夾角為0°-9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水上運動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壓水板(4)上設置有彈性復位元件,所述彈性復位元件用于促使打開的所述壓水板(4)沿順時針方向旋轉。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水上運動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1)包括交錯設置的第一橫桿(11)和第一豎桿(12),所述第一橫桿(11)和所述第一豎桿(12)的徑向橫截面均為兩端小中間大的梭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水上運動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橫桿(11)包括多根組合桿(111),所述組合桿(111)首尾相連;所述第一豎桿(12)上設置有連接孔,所述組合桿(111)設置在所述連接孔內。
6.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水上運動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1)的底部設置有下層網格架(5),所述下層網格架(5)上鉸接設置有下層壓水板(7)。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水上運動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層網格架(5)包括交錯設置的第二橫桿(51)和第二豎桿(52),所述第二橫桿(51)和所述第二豎桿(52)的徑向橫截面均為兩端小中間大的梭形。
8.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水上運動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1)的底端設置有行走支架(6),所述行走支架(6)的底面為向外凸出的弧面,所述行走支架(6)用于在地面上或在水底行走時提供支撐。
9.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水上運動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踏部(3)上設置有相互粘接固定的固定帶;所述腳踏部(3)上設置有調節大小的定位環。
10.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水上運動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1)上設置有撐桿(2),所述撐桿(2)上設置有多個斜桿(21),所述斜桿(21)與所述支架(1)相連;
所述撐桿(2)包括多根連接桿(22),所述連接桿(22)首尾相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