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飲酒娛樂器具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眾人飲酒娛樂玩具。
背景技術:
我國是酒的故鄉(xiāng),也是酒文化的發(fā)源地,是世界上釀酒最早的國家之一,酒文化內涵豐富,歷史悠久。為提升飲酒氣氛,除了通過歌舞音樂助興外,大多是通過猜拳或用骰子行酒令的方式助興,不僅娛樂方式單一,而且這種方式通常局限了參與的人數(shù),難以人人參與,娛樂趣味性較低。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眾人飲酒娛樂玩具,以解決上述問題。
為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目的,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眾人飲酒娛樂玩具,包括玩偶體,玩偶體開設有至少一個拋擲物進口和至少兩個拋擲物出口;玩偶體內部設有與至少一個拋擲物進口相通的拋擲物腔室,拋擲物出口與拋擲物腔室之間連通有通道。
進一步地,所述拋擲物腔室與各所述通道相通處設有啟閉開關。
進一步地,所述玩偶體包括軀體、位于軀體上的頭部、位于軀體兩側的手臂;所述拋擲物腔室位于頭部內。
進一步地,所述拋擲物進口設于頭頂和/或手臂的上端;拋擲物出口設于軀體和/或手臂的下端。
進一步地,所述玩偶體為上輕下重結構。
進一步地,所述玩偶體的底部為重質材質,中部和頂部均為輕質材質。
進一步地,所述玩偶體底部為可拆卸的半球體。
進一步地,還包括底盤,所述玩偶體轉動設置在底盤上。
進一步地,所述底盤設置有驅動玩偶體轉動的旋轉裝置。
進一步地,所述玩偶體的底部四周配設有周向分隔的多個拋擲物承接區(qū)。
進一步地,所述拋擲物腔室內的拋擲物為球或骰子。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過向拋擲物進口投入球或骰子等拋擲物,或預先貯拋擲物到拋擲物腔室內,根據(jù)不同的人所拋擲的球或骰子經(jīng)不同通道、從不同拋擲物出口落出玩偶體后,進行相應不同的飲酒形式或數(shù)量等,增加了眾人的飲酒樂趣,適合多人參與進來,娛樂性強。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眾人飲酒娛樂玩具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帶有底盤和拋擲物承接區(qū)的眾人飲酒娛樂玩具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玩偶體底部為可拆卸半球體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的實施例子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詳細描述。
圖1、圖2、圖3示出了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眾人飲酒娛樂玩具,包括玩偶體1,玩偶體1開設有至少一個拋擲物進口2和至少兩個拋擲物出口3;玩偶體1內部設有與至少一個拋擲物進口2相通的拋擲物腔室4,拋擲物出口3與拋擲物腔室4之間連通有通道。
玩偶體1包括軀體、位于軀體上的頭部、位于軀體兩側的手臂;拋擲物腔室4位于頭部內,也可位于軀體內。拋擲物進口2設于頭頂和/或手臂的上端;拋擲物出口3設于軀體和/或手臂的下端,袖口或手掌等,可結合手指的手形狀態(tài)游戲娛樂。有的拋擲物進口2可開在玩偶體1上的對應內部通道處,從該拋擲物進口2拋入時,直接經(jīng)與其相通的通道排出。玩偶體1的頭部上可設置帽子類結構,既美觀,又同時起到對頭頂拋擲物進口2的導向漏斗作用。
拋擲物腔室4內的拋擲物為球或骰子。拋擲物腔室4與各通道相通處設有啟閉開關5,可通過設置啟閉開關5控制通道的開啟,使球進入通道并從拋擲物出口3落出,可以根據(jù)游戲規(guī)則的需要直接采用常閉開關門,如電磁開關門等,可以通過設置與其相連的按鈕用于控制開啟,還可以通過設置控制器進行定時開啟設置,定時從拋擲物腔室4出球或骰子等,這些皆可根據(jù)游戲規(guī)則適應性設置。也可向拋擲物進口2投擲球或骰子等,從不同通道落出執(zhí)行不同的飲酒方式。
玩偶體1為上輕下重結構,見圖1,形成不倒翁類似結構,方便游戲操作和轉動,玩偶體1的底部為重質材質,如金屬,中部和頂部均為輕質材質,如木質,整體是木質外觀。
也可設置承載玩偶體1的底盤,玩偶體1轉動設置在底盤6上,玩偶體1的軀體呈圓柱狀,見圖2,手動轉動玩偶體1,或在底盤6設置驅動玩偶體1轉動的旋轉裝置,如電機,電機輸出軸帶動玩偶體1轉動,電機采用伺服電機,可連接PLC,設置不同的轉速檔位,通過不同的檔位按鈕切換不同的轉速,形成不同的游戲等級、增加趣味性。玩偶體1底部為可拆卸的半球體,見圖3,可通過螺栓或卡扣等方式可拆卸連接在玩偶體1下端,同時又可通過該連接結構實現(xiàn)與底盤6的安裝連接。
玩偶體1的底部四周配設有周向分隔的多個拋擲物承接區(qū),根據(jù)需要使用,拋擲物承接區(qū)也可直接設于底盤6上,玩偶體1轉動設于底盤6中心,底盤6的上盤面周向分隔為多個拋擲物承接區(qū),即由隔板7在盤面上圓周分隔出不同的拋擲物承接區(qū),各拋擲物承接區(qū)內具有不同的標記,可以是飲酒方式或數(shù)量等等,拋擲物掉落至不同的拋擲物承接區(qū),球上也可具有不同的標記,結合球或骰子上的標記以及落出的數(shù)量,進行不同的飲酒方式,娛樂趣味性很強。底盤6外沿圍設擋板,防止拋擲物掉到底盤6外部。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