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娛樂場用筍鼓,包括鼓面(1)、安裝環(2)、鼓體(3)、底座(4)、下限位環(5)、上限位環(6)、聲音傳感器(7)、控制盒(8)、信號放大器(9)、單片機(10)以及無線通信模塊(11),其特征在于:所述鼓體(3)為上端面大、下端面小的圓弧形柱體結構,所述鼓體(3)的上端安裝有鼓面(1)且鼓面(1)通過安裝環(2)進行固定,所述鼓體(3)的下端裝配有底座(4),所述鼓體(3)上端的左側位置安裝有上限位環(6),所述鼓體(3)下端的左側位置安裝有下限位環(5),所述鼓體(3)的內部下端面上固定有控制盒(8),所述控制盒(8)的上端安裝有聲音傳感器(7),所述信號放大器(9)、單片機(10)以及無線通信模塊(11)位于控制盒(8)的內部,所述聲音傳感器(7)與信號放大器(9)單向電性連接,所述信號放大器(9)與單片機(10)單向電性連接,所述單片機(10)與無線通信模塊(11)單向電性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娛樂場用筍鼓,其特征在于:分布在鼓體(3)左側位置的上限位環(6)與下限位環(5)規格相同。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娛樂場用筍鼓,其特征在于:所述鼓體(3)的外表面上分布有防滑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娛樂場用筍鼓,其特征在于:所述鼓體(3)的底座(4)通過螺栓與地面進行固定。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娛樂場用筍鼓,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4)為上端面小、下端面大的圓臺形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