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彈簧拉力器,包括主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支架上部開有左右貫穿的圓孔,所述主支架上部通過圓孔安裝有旋轉軸,所述旋轉軸上安裝有旋轉支架,所述旋轉支架為長方形框架結構,在旋轉支架中間開有左右貫穿的圓孔,旋轉支架通過該圓孔與旋轉軸相互連接,所述旋轉支架兩側對稱安裝有抓手,所述抓手為空心結構,通過其空心圓柱套裝在旋轉支架兩側,所述主支架下部前方開有五個不貫穿的圓孔,主支架底部開有五個與圓孔位置相互對應的長方形孔,所述圓孔中安裝有按鈕彈簧,所述按鈕彈簧固定連接在每個圓孔的底部,所述按鈕彈簧上部與限位桿相互連接,所述限位桿下部固定安裝有彈簧擋板,限位桿中部開有正方形的通孔,在通孔一側的底邊處有固定連接有三角形的卡扣,限位桿頂部與圓柱形的按鈕固定連接,所述按鈕按到底部時限位桿中部的通孔剛好與主支架底部的長方形孔相對齊,所述的限位桿與限位塊相互連接,有向外的拉力時,限位桿上的卡扣剛好與限位塊后部的三角形結構相重合,所述限位塊后補有一圓環,所述圓環與相對應的彈簧相互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彈簧拉力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所述抓手的一側為波浪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彈簧拉力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分為第一彈簧、第二彈簧、第三彈簧、第四彈簧和第五彈簧,其中,第一彈簧與第三彈簧和第五彈簧為右旋彈簧,第二彈簧與第四彈簧為左旋彈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彈簧拉力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塊后部有一三角形的限位結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彈簧拉力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支架的長度略超過主支架上方伸出桿長度的兩倍。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彈簧拉力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配合設置增量式旋轉編碼器,增量式旋轉編碼器通過內部兩個光敏接受管轉化其角度碼盤的時序和相位關系,得到其角度碼盤角度位移量增加或減少,通過計算每秒增量式旋轉編碼器編碼器輸出脈沖的個數就能反映當前彈簧的運動速度。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彈簧拉力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還配合設置用于記錄運動次數的反射式光電開關,反射式光電開關由振蕩回路產生的調制脈沖經反射電路后,由發光管GL輻射出光脈沖;當彈簧進入受光器作用范圍時,被反射回來的光脈沖進入光敏三極管DU,并在接收電路中將光脈沖解調為電脈沖信號,再經放大器放大和同步選通整形,然后用數字積分或RC積分方式排除干擾,最后經延時或不延時觸發驅動器輸出光電開關控制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