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籃球訓練用體育器材裝置,屬于體育器材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在籃球訓練中,投球訓練是比不可少的訓練科目,在進行投球訓練時,往往需要很多籃球進行快速投球訓練,目前,為了保證訓練效率,訓練場需要專門人員進行撿球,因此,提出一種安裝籃球收納筒和收納箱的籃球訓練體育器材是非常有必要的。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上述問題,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籃球訓練用體育器材裝置,采用籃球收納筒焊接在支撐板上,收納箱放置在籃球收納筒正下方的承載板上的設計,進行籃球訓練時,投中的籃球能夠通過籃球收納筒進入到收納箱,節省了人力去撿球的時間,同時,利用調節柱焊接在籃板的底端,調節筒安裝在調節柱上,支撐板焊接在調節筒的底端的設計,實現籃球收納筒的高度的調節,其設計科學合理,結構簡單,能夠方便高籃球訓練中收集籃球,提高籃球訓練效率。
本發明的一種籃球訓練用體育器材裝置,它包含:承載板、籃球架立柱、支撐梁、籃板、籃筐、調節柱、調節筒、支撐板、籃球收納筒、罩斗、上支架、支撐柱、下支架、支撐筒、籃網、收納箱、支撐調節螺栓、高度調節螺栓、活動銷軸、緊固螺栓、水泥地,所述的籃球架立柱焊接在承載板上,支撐梁通過活動銷軸安裝在籃球架立柱上的頂端,籃板焊接在支撐梁上的左端,籃筐焊接在籃板上,所述的調節柱焊接在籃板的底端,調節筒安裝在調節柱上,支撐板焊接在調節筒的底端,所述的籃球收納筒焊接在支撐板上,收納箱放置在籃球收納筒正下方的承載板上,所述的上支架焊接在支撐梁上,下支架焊接在籃球架立柱上,支撐柱通過活動銷軸安裝在上支架上,支撐筒通過活動銷軸安裝在下支架上,支撐柱的底端插入到支撐筒內。
進一步,所述的承載板通過緊固螺栓安裝在水泥地上,支撐調節螺栓安裝在支撐筒上,高度調節螺栓安裝在調節筒上,所述的籃網安裝在籃筐上,所述的罩斗焊接在籃球收納筒的頂端。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本發明采用籃球收納筒焊接在支撐板上,收納箱放置在籃球收納筒正下方的承載板上的設計,進行籃球訓練時,投中的籃球能夠通過籃球收納筒進入到收納箱,節省了人力去撿球的時間,同時,利用調節柱焊接在籃板的底端,調節筒安裝在調節柱上,支撐板焊接在調節筒的底端的設計,實現籃球收納筒的高度的調節,其設計科學合理,結構簡單,能夠方便高籃球訓練中收集籃球,提高籃球訓練效率。
附圖說明
為了易于說明,本發明由下述的具體實施及附圖作以詳細描述。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承載板;2-籃球架立柱;3-支撐梁;4-籃板;5-籃筐;6-調節柱;7-調節筒;8-支撐板;9-籃球收納筒;10-罩斗;11-上支架;12-支撐柱;13-下支架;14-支撐筒;15-籃網;16-收納箱;17-支撐調節螺栓;18-高度調節螺栓;19-活動銷軸;20-緊固螺栓;21-水泥地。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明了,下面通過附圖中示出的具體實施例來描述本發明。但是應該理解,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發明的范圍。此外,在以下說明中,省略了對公知結構和技術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發明的概念。
如圖1所示,本具體實施方式采用以下技術方案:它包含:承載板1、籃球架立柱2、支撐梁3、籃板4、籃筐5、調節柱6、調節筒7、支撐板8、籃球收納筒9、罩斗10、上支架11、支撐柱12、下支架13、支撐筒14、籃網15、收納箱16、支撐調節螺栓17、高度調節螺栓18、活動銷軸19、緊固螺栓20、水泥地21,所述的籃球架立柱2焊接在承載板1上,支撐梁3通過活動銷軸19安裝在籃球架立柱2上的頂端,籃板4焊接在支撐梁3上的左端,籃筐5焊接在籃板4上,所述的調節柱6焊接在籃板4的底端,調節筒7安裝在調節柱6上,支撐板8焊接在調節筒7的底端,所述的籃球收納筒9焊接在支撐板7上,收納箱16放置在籃球收納筒9正下方的承載板1上,所述的上支架11焊接在支撐梁3上,下支架13焊接在籃球架立柱2上,支撐柱12通過活動銷軸19安裝在上支架11上,支撐筒14通過活動銷軸19安裝在下支架13上,支撐柱12的底端插入到支撐筒14內。
進一步,所述的承載板1通過緊固螺栓20安裝在水泥地21上,支撐調節螺栓17安裝在支撐筒14上,高度調節螺栓18安裝在調節筒7上,所述的籃網15安裝在籃筐5上,所述的罩斗10焊接在籃球收納筒9的頂端。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中,采用籃球收納筒焊接在支撐板上,收納箱放置在籃球收納筒正下方的承載板上的設計,進行籃球訓練時,投中的籃球能夠通過籃球收納筒進入到收納箱,節省了人力去撿球的時間,同時,利用調節柱焊接在籃板的底端,調節筒安裝在調節柱上,支撐板焊接在調節筒的底端的設計,實現籃球收納筒的高度的調節。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發明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范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