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乒乓球發球機,包括集球網兜(1),所述集球網兜(1)設于球桌的一端,且其開口朝向球桌的另一端,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集球槽(2):呈斗形,其設于集球網兜(1)的下端,其底部設有集球管(3);
送球管(4):所述集球管(3)的底端連通至送球管(4)上,所述送球管(4)的一端設有送球鼓風機(5),另一端豎直設置且連通至發球機構;
所述發球機構包括:
發球管(6):呈三通狀,其底部開口設有伸縮管(61),所述伸縮管(61)的底端活動套接在所述送球管(4)的頂端內,發球管(6)剩下的兩個開口分別設有發球鼓風機(7)與加旋裝置,所述加旋裝置穿過集球網兜(1)并指向球桌;
所述加旋裝置包括:
加旋管(8):其尾端活動套接在所述發球管(6)內,所述加旋管(8)的管身設有開口(81);
加旋輪(9):其外輪面設有膠皮(91),所述加旋輪(9)設于所述加旋管(8)外部,其伸入開口(81)內且外輪面與所述加旋管(8)的內壁相切;
驅動電機(10):固定于加旋管(8)外部并驅動所述加旋輪(9)旋轉。
所述集球管(4)、發球管(6)的內徑大于等于乒乓球的外徑,所述加旋管(8)的內徑等于乒乓球的外徑。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乒乓球發球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口(81)四周設有朝向開口(81)中心的密封刷毛(82),所述密封刷毛(82)的端部與加旋輪(9)/膠皮(91)接觸。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乒乓球發球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發球頻率控制器,其包括:
金屬彈片(11):其頂端固定在所述集球管(3)內壁,其底端為自由端;
電磁鐵(12):設于集球管(3)外部,且位置與所述金屬彈片(11)位置對應;
脈沖發生器(13):其輸出端連接至所述電磁鐵(12)的輸入端,脈沖發生器(13)形成脈沖電流,以控制電磁鐵(12)的導通與斷開。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乒乓球發球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護罩(14),所述護罩(14)罩于所述加旋輪(9)的外部。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乒乓球發球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電機(10)為變頻電機。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乒乓球發球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發球鼓風機(7)為變頻鼓風機。
7.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乒乓球發球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膠皮(91)為光面膠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