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劈柴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劈柴機。
背景技術:
劈柴機用于將大型原木劈小為更適于使用的小型木材,應用非常廣泛。劈柴機的劈刀將原木劈開成兩半后,兩半塊木頭會朝向劈刀兩側裂開,裂開的木頭可能會砸到操作者。
發(fā)明內容
為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操作安全使用壽命高的劈柴機。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劈柴機,包括主體,設于主體中由馬達驅動的驅動軸,與所述驅動軸配接的劈刀,所述主體上還設置有沿所述驅動軸的延伸方向縱長延伸且超出所述劈刀的縱長臂,所述縱長臂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與主體連接,所述縱長臂的至少部分自第二端沿著橫向遠離所述驅動軸軸線的方向朝第一端延伸。所述縱長臂至少部分沿直線延伸。所述縱長臂至少部分沿弧線延伸,所述弧線的中心點位于所述縱長臂鄰近劈刀的一側。所述縱長臂包括沿直線延伸的部分和沿弧線延伸的部分。所述縱長臂橫向遠離所述驅動軸軸線的部分在沿驅動軸的延伸方向上延伸超出所述主體。所述第一端與所述主體活動連接。所述主體包括相對所述劈刀固定設置的第一殼體及相對所述劈刀移動并所述第一殼體配接的第二殼體,所述劈刀與所述第二殼體相對移動的過程中,所述第二端沿所述劈刀相對工件進給的方向始終超出所述劈刀。所述縱長臂的橫向延伸范圍位于所述主體的橫向延伸范圍內。所述劈柴機由操作者提離地面使所述劈刀與工件接觸并由操作者推動所述劈刀朝向工件進給。所述主體包括設置所述劈刀的第一殼體及與所述第一殼體配接的第二殼體,所述劈柴機由操作者推動所述劈刀相對所述第二殼體移動朝向工件進給。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劈柴機的主體上設置有沿驅動軸的延伸方向縱長延伸且超出劈刀的縱長臂,裂開的木頭會打到縱長臂上,縱長臂會阻擋裂開的木頭的運動從而防止木頭砸到操作者,操作安全;且由于縱長臂的至少部分自第二端沿著橫向遠離驅動軸軸線的方向朝第一端延伸,即延伸臂從第二端開始逐漸遠離劈刀,當原木從其上端被劈開成兩半后,劈刀與縱長臂之間存在一個避讓裂開成兩半的木頭的空間,減輕甚至避免了裂開成兩半的原木對縱長臂的剛性碰撞,從而保護縱長臂,提高劈柴機的使用壽命。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劈柴機的整機立體圖;圖2是圖1所示劈柴機使用前的狀態(tài)示意圖;圖3是圖1所示劈柴機的使用過程的狀態(tài)示意圖;圖4是圖1所示劈柴機的爆炸圖;圖5是圖4所示劈柴機的連接臂的局部放大圖;圖6是圖2所示劈柴機沿A-A方向的剖視
圖7是圖6所示劈柴機沿B-B方向的剖視圖;圖8是圖3所示劈柴機沿C-C方向的剖視圖;圖9是圖8所示劈柴機沿D-D方向的剖視圖;圖10和圖11是圖1所示劈柴機的縱長臂變化狀態(tài)示意圖;圖12是圖1所示的劈柴機由操作者操作的示意圖。其中,I主體115限位圓柱銷2劈刀100劈柴機 12第二筒狀部21錐尖10第二殼體 121第一端22螺紋部11第一筒狀部122第二端23連接部111第一端面 123護罩24螺紋部端面112第二端面 1231邊沿3握持部113第一開孔 124擋板4第一殼體114第二開孔 125第三開孔41馬達5輸出部 81第一臂91縱長臂51驅動軸 82第二臂92第一端6套管 83結合部93板狀件61第一端 84連接孔94樞轉銷62第二端 841第一側面 95扭簧63腰形滑槽842第二側面 96弧形面64抵靠板 843第三側面 98第二端7復位彈簧844第四側面 99彈性墊8連接臂 85橫向槽
具體實施例方式請參見圖1至圖4,本實施例提供的劈柴機100包括主體I,設置在主體I上由馬達驅動的劈刀2。本實施例的劈柴機100上還設有供操作者握持的握持部3,劈柴機100由操作者通過握持部3提至待劈的木頭處并推動劈刀2朝向待劈的木頭(工件)進給從而將木頭劈開。
參見圖1和圖4,主體I包括第一殼體4和與第一殼體4配接的第二殼體10。參見圖4和圖6,優(yōu)選的,本實施例的劈刀2是具有軸線X-X的錐形劈刀,該劈刀2由馬達驅動旋轉,包括具有錐尖21的螺紋部22和與馬達配接的連接部23。螺紋部22具有錐形截面且延伸的螺線具有尖銳刃部,可快速旋進木頭從而將木頭劈開。為方便傳遞馬達輸出的扭矩,連接部23具有內六方孔,連接部23的外部形式可以有很多選擇,本實施例中連接部23的外部形狀同樣呈六方形以方便制造,連接部23的外接圓直徑小于與之相連的螺紋部22端面24的直徑從而方便的與馬達配接。本實施例的劈刀不限于錐形劈刀,其它任意形式的劈刀均可用于本實施例的劈柴機。參見圖6至圖9,本實施例的劈刀2可在朝向木頭進給的方向上相對第二殼體10移動并劈開木頭。由此,劈柴機100使用時,操作者僅需推動劈刀2朝向木頭移動即可,而不需一并推動整個劈柴機100移動,操作高效而省力。同時,劈刀2在馬達的驅動下繞其軸線X-X旋轉,由此,本實施中,劈刀2的軸線、相對第二殼體10的移動線、朝向工件的進給線、旋轉軸線四線合一,均為圖中的X-X線。本實施例中,劈刀2與第二殼體10滑移配接從而劈刀2相對第二殼體10移動。優(yōu)選的,劈柴機100上有與劈刀2同步移動的導向件,導向件與第二殼體10滑移配接從而使劈刀2與第二殼體10滑移配接。具體的,參見圖4,本實施例的劈刀2是由馬達驅動旋轉的錐形劈刀,導向件為套管6,套管6設在馬達輸出部5上,從而套管6可與劈刀2同步移動但不影響劈刀2的旋轉。套管6與第一殼體4固連,從而第一殼體4與第二殼體10滑移配接。第一殼體4上設有握持部3,由此握持部3可推動第一殼體4、套管6相對第二殼體10移動,從而推動劈刀2相對第二殼體10移動。優(yōu)選的,第一殼體4內收容有驅動劈刀的馬達41及由馬達41驅動的減速機構42,從而握持部3推動由收容在第二殼體4內的馬達41驅動旋轉的劈刀2相對第二殼體10移動朝向工件進給,結構簡單可靠。劈刀2與第二殼體10之間的導向件不限于套管,其它任意形式的方便劈刀2與第二殼體10滑移配接的導向件均可。具體的,結合圖4和圖6,劈刀2與內置在第一殼體4內的馬達41通過輸出部5連接,輸出部5的驅動軸51與劈刀2連接部23的內六方孔形配。套管6套設在輸出部5外,套管6縱長延伸,第一端61與第二殼體4連接或一體成型,第二端62可將劈刀2的連接部23部分收容在內,從而使馬達41的輸出部5全部收容在套管6中以避免輸出部5暴露在夕卜。連接部23的外接圓直徑小于套管6的內孔直徑,同時,套管6第二端62與劈刀2螺紋部22靠近連接部23的端面24間隔一定距離,從而劈刀2的連接部23可在套管6內自由旋轉。本實施例的套管6呈圓筒狀,圓筒狀套管6的中心線、驅動軸51的軸線與劈刀2的旋轉軸線X-X共線,均為圖中的X-X線,結構緊湊。可替換的,套管呈其它任意形狀,如方筒形等均可。結合圖4、圖6和圖7,套管6與第二殼體10滑移配接。第二殼體10包括固定連接的第一筒狀部11和第二筒狀部12,第一筒狀部11和第二筒狀部12沿劈刀2的進給線X-X縱長延伸。第一筒狀部11的兩端封閉,兩端面111、112上分別設置有相對的可供套管6自由滑動的第一開孔113和第二開孔114。第二筒狀部12中空且兩端開放,其中,第二筒狀部的第一端121與第一筒狀部11的第二端固接,第二筒狀部12內設有擋板124,擋板124上設有與第一筒狀部11兩端面上的開孔113和114對齊的第三開孔125。第一筒狀部11和第二筒狀部12固接后,第一筒狀部11的第二端收容在第二筒狀部12的第一端121內。本實施例中,第一筒狀部11和第二筒狀部12呈對稱的方筒形,其中心線與劈刀2的旋轉軸線X-X共線,均為圖中的X-X線,結構合理而緊湊。套管6依次穿過第一筒狀部11兩端面111、112上的第一開孔113和第二開孔114及第二筒狀部12的擋板124上開設的第三開孔125,并可在這些開孔中自由滑動,由于套管6與第二殼體4連接從而與電機驅動軸51同步移動,套管6相對第二殼體10滑移,收容在套管6內的電機驅動軸51相對第二殼體10滑移,從而與電機驅動軸51相連的劈刀2相對第二殼體10滑移。套管6與第二殼體10之間設置有防轉裝置。具體的,套管6和第二殼體10中的一個上設有滑槽,套管6和第二殼體10中的另一個上設有與滑槽配接的限位件,如此,套管6和第二殼體10可相對滑移但不可相對旋轉,提高操作部3的可控性。優(yōu)選的,滑槽為封閉滑槽,限位件與封閉滑槽的兩端抵接可限制套管6相對第二殼體10移動的距離。本實施例中,套管6上開設有與其延伸方向同向延伸的腰形滑槽63,第二殼體10的第一筒狀部11上設有與腰形滑槽63配接的限位圓柱銷115。本實施例中,滑槽63為兩個,兩個滑槽63相對套管6的軸線X-X對稱設置,相應的,限位圓柱銷115的數量同樣為兩個,分別與兩個滑槽63配接,如此,可以平穩(wěn)的對套管6的移動進行導向。本領域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的技術啟示下還可能做出其他變更設計,如在第一筒狀部11上僅設置一個貫穿套管6上兩個滑槽63的限位圓柱銷;或者,將限位圓柱銷設置在第二殼體的第二筒狀部上;又或者圓柱銷設置在套管上,滑槽設置在第二殼體上等等,只要其實現的功能以及達到的效果與本發(fā)明相同或相近似,均應涵蓋于本發(fā)明保護范圍內。參見圖6和圖8,套管6和第二殼體10之間設置有復位彈性件,劈柴機100使用時,握持部3推動套管6克服復位彈性件的彈力相對第二殼體10移動,握持部3停止對套管6施力后,套管6在彈性件的作用下恢復相對第二殼體10移動前的位置。復位彈性件的形式多種多樣,本實施例中為復位彈簧7。具體的,套管6上設有抵靠板64,復位彈簧7設置在抵靠板64和第二殼體10上的擋板124之間,優(yōu)選的,如圖4所示,抵靠板64為設置在套管6外周面上的環(huán)形板,復位彈簧7為套設在套管6上的螺旋彈簧,螺旋彈簧一端與抵靠板64抵接,另一端與第二殼體10內的第一擋板124抵接。為進一步控制套管6相對第二殼體10移動的距離,抵靠板64設置在第二殼體10第一筒狀部11的第二端面112和第二筒狀部12的擋板124之間,且抵靠板64的外部直徑大于第二、第三開孔114、124的直徑,也就是說,抵靠板64不能穿過第二、第三開孔114、124,從而設置有抵靠板64的套管6僅能在這樣兩個極限位置之間移動,在圖6所示的第一極限位置,抵靠板64與第一筒狀部11的第二端面112抵接,套管6相對遠離第二筒狀部12的第二端122 ;在圖8所示的第二極限位置,抵靠板64壓縮彈簧7向第一擋板124靠近,套管6相對靠近第二筒狀部12的第二端122。本實施例可將第一筒狀部11的第二端面112看作與第二筒狀部12的擋板124相對的第二擋板,第二擋板112相對第一擋板124遠離劈刀2,優(yōu)選的,第二擋板112與第一擋板124之間的距離小于螺旋彈簧7的自由高,即螺旋彈簧7在正常狀態(tài)下部分被壓縮使抵靠板64與第二擋板112抵接,從而使套管6相對第二殼體10處于第一極限位置,此時,如圖6所示,劈刀2完全收容在第二殼體10的第二筒狀部12內;劈柴機100使用時,操作者克服彈簧7的彈力通過握持部3推動套管6上的抵靠板64朝向第二殼體10內的第一擋板124移動,如圖8所示,從而使劈刀2伸出第二筒狀部12外,伸出第二筒狀部12外的劈刀與待劈的木頭接觸即可劈柴;木柴劈開后,操作者松開操作部,彈簧7恢復變形,推動抵靠板64朝向第二擋板112移動,從而劈刀2自動縮回第二筒狀部12內,恢復使用前的狀態(tài)。本實施例中,第一擋板124和第二擋板112之間的距離小于限位圓柱銷115在腰形滑槽63內移動的距離,因此,限制劈刀2相對第二殼體10移動距離的主要是第一擋板124和第二擋板112之間的距離及彈簧7的壓縮量,而限位圓柱銷115與腰形滑槽63的配合主要是限制套管6相對第二殼體10的轉動。本領域技術人員在上述技術啟示下,可以想至IJ,第二殼體10上可不設置第二擋板112,而由限位圓柱銷115在腰形滑槽63內移動的距離來限制劈刀2和第二殼體10的相對位置,如此,第一筒狀部11和第二筒狀部12可合二為一,結構更簡單。劈刀2工作過程中會產生振動,振動會通過套管6傳遞到握持部3上,影響操作者的操作舒適性,本實施例在套管6和第二殼體10上設置彈簧不僅可以使套管6相對第二殼體10移動后自動復位,還可減輕劈刀的振動對操作者的負面影響。參見圖4、圖7和圖9,第二殼體10的第二筒狀部12的第二端122形成護罩123,護罩123可與第二筒狀部12縱長延伸的部分一體成型,即護罩123是第二筒狀部12的一部分;護罩123也可是單獨的部分并與第二筒狀部12安裝連接。由于劈刀2可相對第二殼體10移動,由此,劈刀2相對護罩123可在兩個位置之間移動,在如圖7所示的兩者相對移動的第一位置,劈刀2收容在護罩123內,在如圖9所示的第二位置,劈刀2至少部分伸出護罩123外。劈刀2的錐尖21非常尖銳,在第一位置,劈刀2收容在護罩123內可防止操作者觸及錐尖21以保護操作者;在第二位置,劈刀2伸出護罩123外并與待劈的木頭接觸可將木頭劈開。如前所述,本實施例的劈刀2具有螺紋部22,為有效劈開木頭,螺紋部22的螺線具有尖銳刃部,為避免操作者觸及螺紋部22的刃部被割傷,本實施例的第二殼體10上的護罩123除了可供劈刀2自由伸縮的一端開口外,其余的部分均是全封閉的,也就是說,護罩123環(huán)繞劈刀2設置,從而使劈刀2在相對第二殼體10的第一極限位置,操作者通過護罩123開口外的部分無法觸及劈刀。優(yōu)選的,護罩123由透明材料制成,如此,在劈柴機100使用過程中,操作者可方便的觀察劈刀2相對護罩123的位置關系。參見圖1和圖3,劈柴機100在劈較大的木頭時,護罩123先于劈刀2接觸木頭,因此,優(yōu)選的,護罩123的邊沿1231與劈刀2接觸的木頭表面形狀一致,這樣,護罩123可與待劈的木頭表面更好的貼合,從而支撐木頭,且可在劈木過程中防止木頭裂開速度過快而砸到操作者,起到一定緩沖作用。本實施例的劈刀2為錐形劈刀,錐形劈刀一般與待劈的圓木的周面接觸,因此,本實施例護罩123的邊沿1231為弧形,弧形邊沿1231的圓心朝向劈刀2的進給方向并遠離主體I。弧形邊沿的護罩123可與各種直徑的圓木的周面良好的接觸。本領域技術人員可知,護罩123的邊沿還可以處于一個平面內,以方便與圓木的端面良好的接觸;或者護罩邊沿的中間部分為弧形,外圍部分延伸處于一個平面內,這樣,無論劈刀與圓木的端面還是周面接觸,劈刀可與待劈的木頭良好的接觸。更優(yōu)選的,護罩123還可以包括交叉設置的第一延伸部和第二延伸部,從而具有夾爪或呈夾爪狀以可靠的夾持木頭,防止劈刀剛開始與木頭接觸時木頭旋轉或移動。為增大護罩與工件的摩擦力,護罩的邊沿可設置彈性墊,或者護罩的邊沿設有齒形部。夾爪狀的護罩在劈刀剛與工件接觸時夾持工件,在劈刀插入工件后,夾爪需要相對工件移動以讓開木頭裂開的空間,由此,護罩可相對第一殼體和/或第二殼體移動。優(yōu)選的,護罩與第一殼體和/或第二殼體之間設置有離合器,護罩在劈木過程中出現某一條件時,離合器起作用使護罩相對第一殼體或第二殼體移動。上述劈柴機在使用時,操作者將劈柴機提到待劈的木頭處,使護罩123的邊沿1231與待劈的木頭抵接,操作者沿劈刀2的旋轉軸線X-X推動操作部3帶動套管6相對第二殼體10移動,從而推動劈刀2相對第二殼體10移動使錐尖21露出護罩123外,隨后,通過設置在握持部3上的開關31啟動馬達41,馬達41驅動劈刀2旋轉,同時,操作者對握持部3持續(xù)施以朝向劈刀2方向的力,使劈刀2在旋轉的同時沿其軸線X-X方向朝向工件持續(xù)進給,使錐形劈刀2的螺紋部22旋入木頭并最終將木頭劈開。將一根木頭劈開后,操作者將劈柴機100提到另一根待劈的木頭處并重復前述過程將第二根木頭劈開,以此類推,不再一一贅述。當然,操作者亦可一開始就啟動馬達驅動劈刀2旋轉,再驅動劈刀2朝向工件進給同樣可順利的將木頭劈開。劈柴機將原木劈開成兩半后,兩半塊木頭會朝向劈刀兩側裂開,裂開的木頭可能會砸到操作者,為避免這種危險,參見圖1、圖4和圖5,本實施例的劈柴機100的主體I上還設置有沿劈刀2相對工件的運動方向縱長延伸的縱長臂91。縱長臂91包括與主體I連接的第一端92和遠離第一端92的第二端98。在劈刀2的進給線X-X上,第二端98至少與劈刀2的錐尖21平齊,優(yōu)選的,第二端98在劈刀2的進給方向上超出劈刀2從而方便第二端98與地面抵接。本實施例中,縱長臂91設置在第二殼體10上,第二殼體10上固接有用于將縱長臂91連接在其上的連接臂8,連接臂8包括交叉連接的第一臂81和第二臂82,第一臂81和第二臂82的延伸方向與劈刀2的進給線X-X交叉,第一臂81和第二臂82的一端與第二殼體10固接,另一端相交形成結合部83,縱長臂91的第一端92與連接臂8的結合部83連接。本實施例的第二殼體10筒狀縱長延伸以最小的體積供劈刀2軸向移動,為避免劈刀2與縱長臂91干涉,在第二殼體10上設置與劈刀2進給線X-X交叉的連接臂8以安裝縱長臂91,從而使縱長臂91與劈刀2間隔一定距離。亦可將連接臂8看作第二殼體10的一部分,縱長臂91與連接臂8連接即縱長臂91與第二殼體10連接。可替換的,第二殼體10可呈其它任意形狀以方便安裝縱長臂91。可替換的,亦可取消第二殼體10及第二殼體10和第一殼體4的配接裝置,此時,可將縱長臂91設置在第一殼體4上。本實施例中,縱長臂91的橫向延伸范圍位于主體I的橫向延伸范圍內,或者說,延伸臂91在與主體I重合的長度范圍內的部分朝向主體I方向的投影位于主體I上,從而縱長臂91和主體I位置比較接近,而劈刀2設置在主體I上,因此,縱長臂91與劈刀2位置就比較接近,從而劈刀2要某個地方劈木,縱長臂91即在劈刀2的外圍擋住裂開的木頭,提高使用安全性。縱長臂91與連接臂8樞轉連接。具體的,縱長臂91第一端92與連接臂8通過樞轉銷94樞轉連接,樞轉銷94上套設有扭簧95,扭簧95的兩自由端分別與連接臂8和縱長臂91連接。樞轉銷94的軸線Z-Z垂直于劈刀2的旋轉軸線X-X和縱長臂91的延伸線Y-Y確定的平面。縱長臂91的延伸線即假設縱長臂91無限細而抽象得到的線條,本實施例中,縱長臂91具有對稱的形狀,其延伸線Y-Y即縱長臂91延伸方向的中心線。優(yōu)選的,連接臂8上設有限制縱長臂91樞轉角度的限位部。具體的,連接臂8的結合部83設有連接孔84,第一端92插入連接孔84中,樞轉銷94穿過結合部83和第一端92將縱長臂91樞轉連接在連接臂8上。連接孔84沿縱長臂91的延伸方向具有相對的第一側面841和第二側面842,第二側面842相對第一側面841遠離劈刀2的旋轉軸線X_X,第一側面841和第二側面842延伸可相交,縱長臂91在扭簧95作用下與第二側面842抵接,縱長臂91在樞轉的第二極限位置與第一側面841抵接,因此連接孔84可限制縱長臂91的樞轉角度。本實施例通過連接孔的兩側面對縱長臂的樞轉角度進行限位,結構簡單而合理。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想到,連接臂上可不設置連接孔,連接臂和縱長臂可側面抵接并用樞轉銷連接,另在連接臂與縱長臂相抵的側面上設置擋塊限制縱長臂的樞轉角度,只要其實現的功能以及達到的效果與本發(fā)明相同或相近似,均應涵蓋于本發(fā)明保護范圍內。為使縱長臂91的活動范圍更大,縱長臂91第一端92同時可相對主體I平移,從而使縱長臂91遠離或靠近劈刀。優(yōu)選的,縱長臂91第一端92與連接臂8滑移配接。第一端92和連接臂8中的一個上設有相對劈刀的進給方向橫向延伸的長槽,第一端92和連接臂8中的另一個上設有與長槽配接的突起。本實施例中,優(yōu)選突起為縱長臂9與連接臂8樞轉連接的銷94,從而銷94可同時樞轉和滑移,結構簡單而合理。具體的,結合圖4和圖5,連接臂8上的連接孔84還包括相對第一側面842和第二側面842橫向設置的第三側面843和第四側面844,第一側面841、第三側面843、第二側面842、第四側面844順序連接成環(huán),結合部83貫穿第三側面843和第四側面844設置有橫向長槽85,橫向長槽85的延伸方向S-S在劈刀2的旋轉軸線X-X和縱長臂91的延伸方向Y-Y確定的平面上與旋轉軸線X-X成一角度,優(yōu)選垂直,如圖10和圖11所示,樞轉銷94可在腰形槽85內滑動,從而縱長臂91可相對主體I在腰形槽85的延伸線S-S上平移。結合圖5和圖10,縱長臂91初始狀態(tài)下在扭簧95的作用下其第一端92與連接孔84內的第二側面842抵接使其第二端98相對靠近劈刀2,同時樞轉銷94位于橫向槽85靠近劈刀2的最近位置;木頭裂開后會與縱長臂91碰撞,本實施例的縱長臂91與主體I活動連接,從而裂開的木頭與縱長臂91碰撞時,結合圖5和圖11,如圖11箭頭R所示,縱長臂91樞轉使其第一端92與連接孔83內的第一側面841抵接以使第二端98遠離劈刀2,圖11中虛線Tl表示縱長臂91樞轉前的軸線Y-Y,點劃線T2表示縱長臂91樞轉后的軸線Y-Y ;同時,如圖11中箭頭V所示,固設在縱長臂91第一端92的樞轉銷95會在連接臂8的橫向長槽85中滑動而遠離劈刀2,由此,與連接臂8活動連接的縱長臂91會存在較大的緩沖木頭撞擊的空間,從而避免木頭與縱長臂91剛性碰撞而損壞縱長臂91。本實施例的縱長臂91相對連接臂8可同時樞轉和平移。當然縱長臂91僅相對連接臂8樞轉亦可,此時,在連接臂8上僅設置可供樞轉銷94轉動的圓柱孔即可;縱長臂91也可僅相對連接臂8平移,此時,在縱長臂91上設置與橫向槽85配接的方形銷即可。只要其實現的功能以及達到的效果與本發(fā)明相同或相近似,均應涵蓋于本發(fā)明保護范圍內。本實施例的劈刀2由馬達驅動旋轉,旋轉的劈刀2與木頭接觸劈木的過程中會對木頭產生較大的扭矩,該扭矩可能會使木頭繞劈刀2的旋轉軸線X-X轉動而不利于木頭的劈開。本實施例中,在主體I上設置沿劈刀2相對工件進給的方向縱長延伸的縱長臂91,縱長臂91的第二端98在劈刀2的進給方向上超出劈刀2,當劈刀2旋轉帶動木頭轉動到與縱長臂9抵接時,縱長臂9會阻止木頭的進一步旋轉,從而使劈刀2與靜止的木頭接觸從而順利將木頭劈開。由此,本實施例的縱長臂不僅可以阻擋裂開的木頭傷人;在劈刀旋轉時,還可防止木頭扭轉。參見圖10至圖11,本實施例中,縱長臂91沿劈刀2的進給方向延伸,且縱長臂91的至少部分從第二端98沿著橫向遠離軸線X-X的方向朝第一端92延伸。即縱長臂91從第二端98朝向第一端92的方向上的至少部分與旋轉軸線X-X的距離遞增。具體的,如圖10所示,縱長臂91相對靠近第二端98的點N到軸線X-X的距離L2小于縱長臂91相對靠近第一端92的點M到軸線X-X的距離LI。劈刀2劈木過程中,會將木頭從先與劈刀接觸的上端開始逐漸分開成兩半,木頭會朝向兩邊與劈刀2分開,分開的木頭可能會與縱長臂91碰撞,縱長臂91從第二端98到第一端92與劈刀2的旋轉軸線X-X的距離遞增,一方面在縱長臂91靠近第一端92的一頭提供避讓已分開的木頭的空間,避免木頭與縱長臂91抵死而損壞縱長臂91,另一方面,當劈刀2由馬達驅動旋轉時,木頭與劈刀2接觸旋轉時可很快的與縱長臂91第二端98接觸,從而盡快對木頭止轉。縱長臂91可以從第二端98到第一端92的整個長度上與劈刀2的旋轉軸線X-X的距離遞增,也可以從第二端98開始延伸的部分縱長臂91與劈刀2的旋轉軸線X-X的距離遞增,遞增的末尾部分可以是縱長臂91在劈刀2的旋轉軸線X-X上與第二筒狀部12平齊的位置附近,即縱長臂91自第二端98開始橫向遠離軸線X-X的部分在軸線X-X上延伸超出第二殼體10。為使縱長臂91從第二端98到第一端92與劈刀2的進給線X_X的距離遞增,縱長臂91可以沿直線延伸;也可以在朝向劈刀2的一側沿弧線延伸,弧線的中心點位于縱長臂91鄰近劈刀2的一側;縱長臂91還可以包括沿直線延伸的部分和沿弧線延伸的部分,在此不再一一列舉,但只要其實現的功能與達到的效果與本發(fā)明相同或相似,則均應涵蓋于本發(fā)明保護范圍內。如前所述,劈刀2可相對第二殼體10軸向移動從而朝向工件進給,優(yōu)選的,劈刀2相對第二殼體10移動的距離小于劈刀2相對第二殼體10移動前劈刀2與縱長臂91第二端98在沿劈刀進給線X-X上的距離。即劈刀2相對第二殼體10移動的過程中,縱長臂91的第二端98在劈刀2的進給方向上始終超出劈刀2。劈柴機100使用過程中,縱長臂91的第二端98可與地面接觸,第二端98始終超出劈刀2,劈刀2在相對第二殼體10移動的過程中,劈刀2始終不會與地面接觸,可避免劈刀2和地面的損壞。參見圖4和圖7,縱長臂91的第二端98上還設有大于第二端98的端面面積的板狀件93,板狀件93相對縱長臂91的縱長延伸方向橫向設置,板狀件96與地面接觸可以增大縱長臂91與地面的接觸面積,本實施例的板狀件93朝向劈刀2的方向彎折,可替換的,板狀件93可以朝背離劈刀2的方向彎折,或者與第二端98同心設置等等。板狀件93可與地面接觸,板狀件93與地面接觸的表面可以為平面或弧面。優(yōu)選的,板狀件93上設有彈性墊99,彈性墊99與地面接觸。彈性墊99與地面接觸一方面可增大縱長臂91與地面的摩擦從而更穩(wěn)固的支撐劈柴機,另一方面,如圖3所示,在木頭碰撞縱長臂91時,彈性墊可為縱長臂91的運動提供緩沖以防止縱長臂91損壞。本實施例中,板狀件93與縱長臂91第二端98光滑過渡連接,具有遠離劈刀2的弧形面96,弧形面96的圓心朝向劈刀2,如此,弧形面96可與地面接觸從而使劈刀2的旋轉軸線X-X與地面成一定角度。弧形面96與地面接觸時,可相應的調整操作部3的位置以方便操作者握持。劈柴機100工作時,操作者可以使板狀件93與地面抵接,從而沿垂直于地面的方向對劈刀2施力;也可以使板狀件93與縱長臂91第二端98相連的弧形面96與地面接觸,從而沿與地面成銳角(或鈍角)的直線向劈刀2施力使劈刀2朝向木頭進給,優(yōu)化操作界面,方便操作者施力,且操作者可按自己的身高及操作習慣使弧形面96的不同位置與地面接觸,從而改變施力方向與地面的角度,同時調整操作部3相對地面的豎直高度。當然,如前所述,縱長臂91的第二端98也可直接與地面接觸,第二端98與地面接觸的表面可根據需要設置成平面或弧面均可,第二端98與地面接觸的表面上同樣可設置彈性墊。本實施例中,劈柴機100上僅設置有一個縱長臂,可替換的,劈柴機100上亦可設置兩個縱長臂,兩個縱長臂對稱位于劈刀兩側間隔180度設置,這樣,可更好的阻擋裂開的木頭,且在劈刀旋轉時,無論劈刀順時針還是逆時針旋轉均可有效的對木頭的旋轉止動。可替換的,還可在上述設置兩個縱長臂的劈柴機基礎上再增加一個第三縱長臂,該第三縱長臂與第一縱長臂及第二縱長臂的距離相等且與劈刀間隔一定距離設置。工作時,第三縱長臂可與待劈的圓木的一個端部抵接,可更穩(wěn)固的支撐待劈的木頭且可保證劈刀在與木頭端部一定距離處將木頭劈開,實驗證明,在與木頭端部一定距離處更容易將木頭劈開。參見圖1、圖3和圖12,本實施例設有縱長臂91的劈柴機100在使用時,操作者提起劈柴機100到待劈的木頭處,使縱長臂91的板狀件93與地面抵接,并沿劈刀2的軸線方向X-X推動操作部3,使劈刀2相對第二殼體10移動從而劈刀2的錐尖21露出護罩123外與木頭抵接,優(yōu)選錐尖21至少部分插入木頭中,隨后,通過設置在握持部3上的開關31啟動馬達,馬達驅動劈刀2旋轉,同時,操作者對握持部3持續(xù)施以朝向劈刀2方向的力,使劈刀2在旋轉的同時沿其軸線方向朝向工件進給,使錐形劈刀2的螺紋部22旋入木頭并最終將木頭劈開。將一塊木頭劈開后,操作者將劈柴機100提到另一塊待劈的木頭處并重復前述過程將第二塊木頭劈開,以此類推,不再一一贅述。劈刀為其它形式時,同樣可推動劈刀相對主體移動朝向工件進給從而劈開工件。如前所述,本實施例劈柴機100主體I上護罩123可夾持并支撐木頭以方便劈刀2朝向工件進給;縱長臂91可對旋轉的木頭止轉,同樣可方便劈刀2朝向工件進給。由此,操作者可選擇的使第二殼體10上的護罩123和縱長臂91中的一個起支撐作用,在劈較大直徑的木頭時,可由第二殼體10支撐工件,在劈較小的木頭時,可由縱長臂撐地,從而本實施例的劈柴機應用廣泛。本實施例的劈柴機結構簡單,適于由操作者提至待劈的木頭處劈柴,為減輕操作者的勞動負擔,本實施例的劈柴機100的重量小于等于12kg。優(yōu)選的,劈柴機的重量小于等于10kg。更優(yōu)選的,劈柴機的重量小于等于9kg,更優(yōu)選的,劈柴機的重量小于等于8kg。如前所述,本實施例的劈柴機100包括主體1,設置在主體I上的由馬達驅動的劈刀2,設置在主體I上的縱長臂91。為使手持式劈柴機100的重量小于12kg,本實施例的主體I由塑料制成,重量小于等于2kg。劈柴機100的馬達可選用體積小,重量輕、轉速高的串激電機,優(yōu)先的,該串激電機的重量小于等于1.5kg。由于串激電機的轉速極易提高,而串激電機的直徑與轉速成反t匕,在功率一定情況下,提高串激電機的轉速,可減小電機的直徑,進而減小劈柴機的體積及重量,本實現例使用的串激電機的功率在500W到2000W之間,優(yōu)選為1000W,電機轉速在22000轉/分到38000轉/分之間,優(yōu)選為30000轉/分。優(yōu)選的,馬達41與驅動軸51之間設有減速傳動機構42,減速比在30到80之間,可獲得最佳的效果,且減輕劈柴機的重量。另外,由于串激電機價格比感應電機低,可降低劈柴動力工具的成本。為提供足夠的強度,劈刀2由金屬材料制成,重量在小于等于2kg,如前所述,本實施例的劈刀2為錐形劈刀,為減輕劈刀2的重量,螺紋部22可包括順次連接的兩部分,第一部分相對第二部分先接觸工件,兩部分用不同的材料制成,第一部分的強度大于第二部分的強度。優(yōu)選的,可將劈刀內部設置為中空以進一步減輕劈刀2的重量,劈刀的中空內部可設置筋條以加強劈刀的強度。為減輕重量及降低成本,縱長臂91優(yōu)選由塑料制成,同時,由于縱長臂91要阻擋裂開的木頭,同時要對旋轉的木頭止擋,必須具備一定的強度,因此,縱長臂91在縱長延伸的同時具有一定的橫向寬度,如此,縱長臂91的重量在小于等于1.5kg。為減輕重量及降低成本,劈柴機100的其它主要部件如套管6、連接臂8均可由塑料或輕質金屬材料或塑料制成。本實施例的劈柴機100主體I縱長延伸,如圖12所示,一般由操作者站立操作使劈刀2與待劈的工件接觸,為方便操作者操作,結合圖7,本實施例的劈柴機在豎直方向上,握持部3到劈刀2的最遠距離H1大于等于500mm小于等于IOOOmm之間,H1為圖6所示的E點到F點的距離。優(yōu)選的,H1大于等于600mm小于等于900mm之間;更優(yōu)選的,H1大于等于7000mm小于等于800mm之間,更優(yōu)選的,H1為750mm。本實施例中投影點F為錐尖21的投影點。如前所述,本實施例的劈柴機100主體I上設置有縱長臂91,縱長臂91的第二端98相對劈刀2遠離握持部2,優(yōu)選的,在劈刀2的進給線X-X上,握持部3到縱長臂91的最遠距離H2在800mm到1300mm之間,優(yōu)選值H2在900mm到1200mm之間。更優(yōu)選的,握持部3到劈刀2的最遠距離EF是劈刀3與握持部3最遠點F到縱長臂91第二端的最遠距離FG的2到3倍,即H1是H2-H1的2到3倍,從而使劈柴機100各部分比例協調。G為彈性墊99與地面的抵接點。由于套設在輸出部5外的套管6可在操作部3推動下相對主體I軸向移動,從而劈刀2在操作部3推動下可相對主體I軸向移動,握持部3移動過程中,握持部3與板狀件93最靠近地面的點的距離會改變,從而會影響操作者的操作舒適性,本實施例中,握持部3沿劈刀2的進給線X-X上軸向移動的距離在150mm到400mm之間。 如前所述,套管6與第二殼體10滑移配接,套管6上沒有縱長延伸的腰形槽63,第二殼體10上的限位圓柱銷115與腰形槽63配接,優(yōu)選的,如圖6所示,握持部3到腰形槽的最遠距離H3是腰形槽與握持部3距離最遠點K到劈刀2的最遠距離H4的2至3倍。
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想到的是,本發(fā)明還可以有其他的實現方式,但只要其采用的技術精髓與本發(fā)明相同或相近似,或者任何基于本發(fā)明做出的變化和替換都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劈柴機,包括主體,設于主體中由馬達驅動的驅動軸,與所述驅動軸配接的劈刀,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上還設置有沿所述驅動軸的延伸方向縱長延伸且超出所述劈刀的縱長臂,所述縱長臂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與主體連接,所述縱長臂的至少部分自第二端沿著橫向遠離所述驅動軸軸線的方向朝第一端延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劈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縱長臂至少部分沿直線延伸。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劈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縱長臂至少部分沿弧線延伸,所述弧線的中心點位于所述縱長臂鄰近劈刀的一側。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劈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縱長臂包括沿直線延伸的部分和沿弧線延伸的部分。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劈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縱長臂橫向遠離所述驅動軸軸線的部分在沿驅動軸的延伸方向上延伸超出所述主體。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劈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與所述主體活動連接。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劈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包括相對所述劈刀固定設置的第一殼體及相對所述劈刀移動并所述第一殼體配接的第二殼體,所述劈刀與所述第二殼體相對移動的過程中,所述第二端沿所述劈刀相對工件進給的方向始終超出所述劈刀。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劈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縱長臂的橫向延伸范圍位于所述主體的橫向延伸范圍內。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劈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劈柴機由操作者提離地面使所述劈刀與工件接觸并由操作者推動所述劈刀朝向工件進給。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劈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包括設置所述劈刀的第一殼體及與所述第一殼體配接的第二殼體,所述劈柴機由操作者推動所述劈刀相對所述第二殼體移動朝向工件進給。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劈柴機,包括主體,設于主體中由馬達驅動的驅動軸,與所述驅動軸配接的劈刀,所述主體上還設置有沿所述驅動軸的延伸方向縱長延伸且超出所述劈刀的縱長臂,所述縱長臂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與主體連接,所述縱長臂的至少部分自第二端沿著橫向遠離所述驅動軸軸線的方向朝第一端延伸。當原木從其上端被劈開成兩半后,劈刀與縱長臂之間存在一個避讓裂開成兩半的木頭的空間,減輕甚至避免了裂開成兩半的原木對縱長臂的剛性碰撞,從而保護縱長臂,提高劈柴機的使用壽命。
文檔編號B27L7/06GK103192437SQ20121000323
公開日2013年7月10日 申請日期2012年1月6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月6日
發(fā)明者張士松, 鐘紅風, 徐靜濤, 孫益民, 鄧偉, 陳秀連, 姜義邦, 楊秀榮 申請人:蘇州寶時得電動工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