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制備非木質纖維紙的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由非木質纖維原料來制備各種紙張類型的方法,所述非木質纖維原料如亞麻和小麥的混合物。所述纖維原料被切割為平均長度在1-100mm之間、濕法處理、脫水、并在NaOH和蒽醌的存在下加熱、然后洗滌、漂白、并形成紙張。包含韌皮和芯的整個秸稈能夠用于紙產品的制備。
【專利說明】一種用于制備非木質纖維紙的方法
[0001]優先權信息
本相關申請主張美國臨時專利申請61/358,446,申請日為2010年6月25日的權利。【背景技術】
[0002]在北美,傳統用于造紙的纖維的原料是木材。在許多國家,非木質纖維用于造紙已經有數千年的歷史,并作為主要或獨有的用于造紙的原料。
[0003]隨著木材使用上的限制不斷增加,在紙產品生產中,對由通過由非木質纖維,尤其是由一年生植物的非木質纖維構成的木漿產品,恢復的興趣滿足或超出了標準。
【發明內容】
[0004]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由非木質纖維原料制備復印紙、打印紙、激光圖紙和同樣地許多其它的紙張類型包括:將一定量的干燥非木質纖維原料切割為
1-1OOmm或3_75mm或更優5_50mm之間的平均長度;濕法處理被切割原料以除去污物、細粉和水溶性提取物;將所述被切割原料脫水;加熱所述被切割原料,所述加熱在5-50%的NaOH或10-40%的NaOH或優選12-30%的NaOH和0-10%或0_5%或更優0_2%的蒽醌的存在下,于100-240°C或120-200°C或更優140_180°C間的一個溫度,加熱10-240分鐘或15-200分鐘或更優20-150分鐘;洗滌經過加熱的被切割原料;粉碎漂白經洗滌的原料;經漂白的原料;并使經粉碎、漂白的原料形成紙張。
[0005]正如在此所討論的,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材料可以在洗滌和漂白之前用水冷卻。
[0006]所述非木質纖維可以選自包含亞麻、小麥、和其組合的群。
[0007]在一些實施例中,100%的小麥被使用。
[0008]在一些實施例中,兩種纖維類型在粉碎之前被混合。
[0009]優選地,所述亞麻為完整的亞麻原莖。
[0010]在一些實施例中,亞麻和小麥的組合被使用。值得注意的,合適的混合物包括0.1%-99.9%的小麥和0.1%-99.9%的亞麻。在一些實施例中,混合物為60%_90%的小麥和10-40%的亞麻、或70-90%的小麥和10-30%的亞麻、或75-85%的小麥和15-25%的亞麻。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非木質纖維大約為80%的小麥和大約20%的亞麻、95-100%的麥秸和0-5%剝皮的亞麻原莖。
[0011]在另外其他實施例中,80-100%的小麥和0-20%亞麻也是可以的。
[0012]根據本發明的第二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由非木質纖維原料制備紙產品的方法,包括:將一定量的干燥非木質纖維原料切割為1-1OOmm之間的平均長度;濕法處理被切割原料以除去污物、細粉和水溶性提取物;將所述被切割原料脫水;加熱所述被切割原料,所述加熱在5-50%的NaOH和0-10%的蒽醌的存在下,于140_180°C間的一個溫度,加熱10-240分鐘;洗滌經過加熱的被切割原料;粉碎漂白經洗滌的原料;經漂白的原料;并使經粉碎、漂白的原料形成紙產品。
[0013]所述紙產品可能選自包含復印紙、廁所紙、棉紙、紙巾、包裝紙、箱板、相片紙、顏色紙、商用打印級別的紙(用于書刊印刷和出版)、書寫紙、信紙、紙袋和紙板以及本領域已知的其他紙張類型的群。
[0014]所述非木質纖維可能選自包含亞麻、大麻、黃麻、洋麻、燕麥、谷物、苜蓿、小麥、大麥和多年生牧草以及其它本領域已知植物的群。
[0015]所述多年生牧草可能選自包含薦草、野麥、柳枝稷、竹子或牛毛草。其它合適的牧草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是明顯的。
【具體實施方式】
[0016]除非另有定義,正如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的一般理解,所有在此使用的技術和科學的術語具有相同的意思。盡管任何類似或等同的在此所述的方法和材料可以用于本發明的實踐或測試,現在描述優選的方法和材料。所述在下面涉及到的出版物在此通過引用被合并到本發明。
[0017]在此所述的為從非木質纖維來用于造紙的方法。合適的植物包括但不限于亞麻、大麻、燕麥、小麥、大麥、黃麻、洋麻、棉花、谷物、苜蓿、小米、多年生牧草、多年生植物和上述組合。優選地,植物的整個秸桿被使用。值得注意的,與大多數韌皮植物相比,所述韌皮植物需要通過其他方法(例如,通過濕法、干法、機械或其他這樣的方法)來剝皮或分離并且只有韌皮纖維或外層樹皮可以用在紙中。特別值得注意的,所述韌皮被認為是一個長的“特級軟木材”纖維,而芯材料被認為是一個弱的相當于硬木材的纖維。典型地,造紙商分別購買所述韌皮和所述芯材料并將它們混合到一塊以制造最終產品。這是因為所述芯和所述韌皮不同地蒸煮,并因此假定它們不同的化學組分和顆粒結構不利于共同加工。然而,在此所述的是令人吃驚的發現,包含韌皮和芯的整個秸桿可以被“共同蒸煮”和應用在紙產品的生產中。
[0018]正如本領域技術人員所了解的,這允許在相當低的成本下紙產品的生產。值得注意的,特定條件的發現是數年研究和在該發現之前許多失敗的嘗試的結果。
[0019]正如在此所討論的,可以明確表明的是,單獨由非木質纖維混合構成的紙能夠滿足商業上由木材制備的紙的技術物理指標。主要的積極結果是生產美學上令人印象深刻的紙的證明。該紙滿足了幾乎商業上生產用紙的每個技術說明。
[0020]正如在此所討論的,合適的植物基于多項標準來選擇,例如,纖維含量、半纖維含量、木質素含量、硅含量、木質芯含量、纖維長度和纖維寬度。
[0021]正如本領域技術人員所了解的,不同植物的組合和百分率根據最終產品預期用途可能被使用。例如,根據在此所述方法制備的紙可能用于打印紙、廁所紙、棉紙、紙巾、包裝紙、箱板、相片紙、彩色紙、印刷紙、便箋、信紙、紙袋、紙箱等等。
[0022]正如本領域技術人員所了解的,所述韌皮含量與最終產品的強度呈比例。因此,對于特定產品,高韌皮植物如亞麻的更高百分率是更加需要的。
[0023]正如本領域技術人員所了解的,重要的性能包括但不限于,反映強度和剛度長纖維含量、反映脫水速率自由度、和反映印刷表面質量的平滑度、亮度和不透明度。
[0024]在本發明的一個優選實施例中,一種亞麻和小麥的混合物用于制備打印紙。值得注意的,正如在此討論的,合適的混合物包括:0.1%-99.9%的小麥和0.1%-99.9%的亞麻,這取決于紙的所需最終性能。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混合物為60-90%的小麥和10-40%的亞麻或其它合適的非木質纖維原料、或70-90%的小麥和10-30%的亞麻或其它合適的非木質纖維原料、或75-85%的小麥和15-25%的亞麻或其它合適的非木質纖維原料。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非木質纖維為大約80%的小麥和大約20%的亞麻或其它合適的非木質纖維原料。正如在此討論的,所述亞麻和所述小麥的整個秸桿來加工,并且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加工材料在粉碎之前被混合到一塊。
[0025]在一些優選實施例中,所述混合物為60-100%的小麥和0-40%的亞麻或其它合適的非木質纖維原料、70-100%的小麥和0-30%的亞麻或其它合適的非木質纖維原料、80-100%的小麥和0-20%的亞麻或其它合適的非木質纖維原料、60-99.9%的亞麻和0.1-40%的亞麻或其它合適的非木質纖維原料、70-99.9%的小麥和0.1-30%的亞麻或其它合適的非木質纖維原料、80-99.9%的小麥和0.1-20%的亞麻或其它合適的非木質纖維原料.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非木質纖維原料為小麥或100%的小麥。
[0026]正如在此討論的,非木質纖維,例如,亞麻、大麻、燕麥、小麥、大麥、黃麻、洋麻、棉花、谷物、苜蓿、小米、多年生牧草、多年生植物和上述組合被切割為合適的平均長度。優選地,包含韌皮和芯的整個秸桿被使用。值得注意的,特定的平均長度依靠使用的特定的非木質纖維。特別地,正如下面所述的,所述長度被挑選從而合適纖維長度在進一步加工中被維持。例如,韌皮谷物纖維長度在化學漂白中大多被保持,并應該在一些應用如紙的形成中小于約6mm。因此,所述非木質纖維可能被切割成大約1-1OOmm之間、或大約3_75mm之間、或優選大約5-50mm之間的平均長度。例如,對于韌皮谷物,如亞麻、大麻、黃麻、洋麻等等。在一些實施例中,合適的平均長度大約為0mm,例如,5-15mm。對于谷類,例如,燕麥、谷物、苜蓿、小麥、大麥等等,和多年生牧草,例如,薦草、野麥、柳枝稷、竹子、牛毛草等等,在一些合適的實施例中,合適的平均長度為10-50_。值得注意的,更長的纖維折衷于所述紙張的形成,例如,通過凝結在紙張上。另一方面,短的纖維易于讓步于撕裂強度。值得注意的,所述纖維優選在1_6_的范圍。值得注意的在一些實施例中,取決于預期用途,所述纖維可能1-3_或3-6_。值得注意的,更長的纖維(3-6_)導致強度上的改進,但可能導致特定應用中的形成問題但對于其它應用可能是適宜的。
[0027]所述被切割材料然后濕法處理以進一步在蒸煮之前調整粒徑和除去污物、粉末和水溶性提出物。
[0028]在濕法處理之后,所述原料是脫水的,例如,使用螺旋壓力機。優選地,所述脫水得以執行,例如,這樣,非纖維原料、污物和水提取組分被除去。紙漿原料然后在氫氧化鈉(NaOH)和蒸煮液的存在下被蒸煮到需要的卡帕值,該卡帕值取決于預期用途。例如,所需要的卡帕值可能在0-30、5-25或小于約20。正如在此討論的,所述紙漿材料可能在蒸煮器內被蒸煮。
[0029]正如在此討論的,所述蒸煮條件依靠所選擇的材料。例如,具有高纖維素含量和很低木質素含量的棉花不需要大量蒸煮或漂白。
[0030]總之,添加的氫氧化鈉為干燥纖維重量的大約5-50%、或大約10-40%、或優選地大約12-30%以及添加的蒽醌(AQ)以干燥纖維基礎為大約0-10%、或大約0-5%、或優選地0-2%。所述被切割材料在大約100-240°C之間或優選地大約140-180°C之間的一溫度下蒸煮大約10-240分鐘或優選地大約15-200分鐘或優選的大約20-150分鐘或直到到達所需的卡帕值。正如本領域技術人員所了解的,所需卡帕值依靠于預期用途,也就是說,紙產品的不同類型將被生產。例如,所需卡帕值可以小于40、小于30、或優選地小于20的卡帕值。
[0031]特別地,在一些實施例中,小于20的卡帕值是合適的,韌皮農作物,如亞麻、大麻、黃麻、洋麻等等是可用的。添加的所述氫氧化鈉為干燥纖維重量的大約12-30%以及添加的蒽醌(AQ)為干燥纖維基礎的0-2%。所述韌皮農作物材料在150-180°C之間的一溫度蒸煮20-150分鐘直到獲得所需20或更小的卡帕值。
[0032]對于谷物和多年生牧草,在實施例中,小于20的卡帕值是合適的。添加的所述氫氧化鈉為干燥纖維重量的大約12-16%,以及添加的蒽醌(AQ)為干燥纖維基礎的0-2%。所述混合物在140-170°C之間的一溫度蒸煮20-120分鐘直到獲得所需20或更小的卡帕值。
[0033]所述氫氧化鈉和蒽醌,換句話說,“蒸煮液”可能被加熱,例如,到80°C,假如所述混合物更快地到達蒸煮溫度是期望的。正如本領域技術人員所了解的,加熱所述蒸煮液到除了大約80°C的溫度,例如,大約60-100°C或任何高于室溫的溫度當然會降低到達蒸煮溫度的所需的時間量,值得注意的,通常蒸煮液包含NaOH和AQ,但在一些實施例中,可能包括其它本【技術領域】已知的添加劑,例如,但不意味著限定,用于在去木質素中保護糖類的添加劑。
[0034]在一些實施例中,隨后在蒸煮器或其他合適裝置內的蒸煮,所述被蒸煮材料用水來冷卻,正如所討論的。
[0035]所述被蒸煮的紙漿材料然后在經過漂白過程之前被洗滌。從被洗滌紙漿中分離出的(制漿和水洗過程的廢液)被送到化學回收裝置以回收化學品和能量。
[0036]正如本領域技術人員所了解的,任何本【技術領域】已知的用于漂白的合適方法可以是有用的。例如,全無氯(例如,使用過氧化氫(H2O2))、氧氣、臭氧等等、無元素氯(使用二氧化氯、或C102)、氯、低氧化氯(C10)。
[0037]正如本領域技術人員所了解的,和正如所討論的,很多不同條件可能是有用的,這取決于所需結果。
[0038]所述紙漿可能再次被除水,并且所述漂白濃度可能通過添加稀釋水來調整。所述PH可能使用硫酸或氫氧化鈉來調整。在攪拌所述紙漿中,可能添加CIO2,隨后添加NaOH和H2O2。
[0039]所述漂白的紙漿然后通過分散存在于紙漿混合物中小纖維束來粉碎。值得注意的,假如所述小纖維束沒有被分散,塊和節將會形成于紙漿,會影響目標紙產品的質量。所述粉碎可能通過本【技術領域】所熟知的各種方法來完成。例如,通過使所述被漂白材料再循環經過雙磨盤的方法。正如本【技術領域】人員所了解的,其它合適的分散所述纖維束的方法也是可用的,并在本發明的范圍內。
[0040]所述被漂白材料現在用于合適紙產品的生成,正如在此所談論的,使用本【技術領域】所熟知的方法。例如,所述被漂白材料為脫水的并進一步處理以便在造紙或紙張生產上的應用,正如在此所述的。
[0041]本發明現在通過舉例來說明,然而本發明未必限定于所述實施例。
[0042]本項目的這一項的主要目標是用于解釋紙能夠單獨由整個亞麻和小麥纖維構成,并且所述紙能夠滿足類似等級商用紙的技術指標。
[0043]下表I確定了目標值和最終紙的測試值。
[0044]小麥和亞麻秸桿紙漿根據Soda-AQ方法來制備。具體地,將12_14%的NaOH和0.1%的AQ添加到烘干小麥秸桿中以成為15:1的液固比,將22%的NaOH和0.1%的AQ添加到烘干亞麻原莖中以成為9:1的液固比。正如上述討論的,其他百分比和比例在本發明內是可用的。
[0045]固含量在原料的均質抽樣后被測量,并且小麥或亞麻秸桿被引入到蒸煮器內。
[0046]在蒸煮之前,一個鐵絲籃用所述植物填滿并引入到蒸煮器,以計算紙漿產量。
[0047]蒸煮液在液體準備罐內用在此討論的條件來制備。所述蒸煮液在被加入小麥或亞麻秸桿之前被加熱到80°C。所述蒸煮液的加熱允許蒸煮器內部在很短的時間到達蒸煮溫度。在這一情況下,到達蒸煮溫度的時間約為30-60分鐘。值得注意的,所述蒸煮液未必需要加熱到困難的溫度,盡管這么做明顯降低了道道蒸煮溫度的需要時間。因此,很容易理解的是,加熱蒸煮液任意室溫以上的溫度將會降低蒸煮溫度。
[0048]在這個實施例中值得注意的是,所述小麥秸桿被加熱到160°C,而所述亞麻原莖被加熱到170°C,正如在此所討論的,其他合適的溫度是可用的。
[0049]化學消耗和液體pH在蒸煮時間的最后幾分鐘被測量。
[0050]最初,小麥秸桿的蒸煮在14%的NaOH下得以進行。隨后,NaOH的量降低到12%,由于第一天制備的紙漿的卡帕值太低。然而,12%的NaOH不會產生一個接近17的卡帕值。在這些條件下,所述紙漿的卡帕值太高。最后,13%的NaOH在蒸煮方法中被使用,這導致一個17的卡帕值。不過,所述不同的小麥秸桿被混合并且最終紙漿的卡帕值接近16.5。
[0051]小麥和亞麻稻桿對于機械損傷很敏感。在一些嘗試中,在蒸煮溫度下向蒸煮器吹氣,很大程度上影響紙漿的脫水。由于這一原因,在蒸煮過程的末端,冷水被加入到蒸煮器以在吹氣之前冷卻原料。因此,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材料在蒸煮過程的末端被冷卻。
[0052]蒸煮產量、紙漿卡帕值、紙漿自由度和碎片含量在未漂白的紙漿上來測量。
[0053]在蒸煮過程之后,包含在脫水箱內的紙漿被轉移到漂白箱。
[0054]存儲在漂白箱的所述紙漿被送到雙線加壓器,并且硫酸和水在分解螺旋之后被加入到所述紙漿。所述紙漿用蒸汽混合在單軸攪拌器內并轉移到中濃漿泵,再送到反應器。二氧化氯(ClO2)在本實施例中被添加到反應器的所述紙漿,盡管如上所述的,其他本【技術領域】所熟知的合適的漂白方法可能用于代替和在本發明的范圍內。Cio2溶液由(:12和似(:102的反應來制備,所述反應得到ClO2和NaCl溶液。攪拌速度增加到130rpm以促使反應器內的化學品和紙漿的混合。值得注意的,其他合適的攪拌是可用的,這取決于因素,如特定的起始原料和最終產品。在保留時間過期之后,所述紙漿在開始下一階段被卸載到一個箱子中。
[0055]包含在箱子內的紙漿用大約95-97%效能的雙管加壓器來洗滌,NaOH和H2O2與相應量的水被引入到分解螺旋機以到達所需稠度。在反應的末端,紙漿被在送到所述雙管加壓器之前放入到一個箱內并用水混合。
[0056]所述紙漿在雙管加壓器上洗滌,硫酸在分解螺旋機之后被添加到所述紙漿以降低PH到酸性范圍,隨后用二氧化氯(ClO2)漂白。所述紙漿送到單軸攪拌器,經過中濃漿泵,并注入到反應器。二氧化氯然后連續不斷的傳送到反應器的加料端。
[0057]在漂白階段的末端,所述紙漿卸載到一個箱子,并且所述紙漿從中試反應器中提取作為33%稠度的紙漿卷。值得注意的,其他合適稠度可以根據本發明用本【技術領域】所熟知的方法來制備。[0058]二氧化氯主要通過酚結構和烯烴的攻擊導致木質素的解聚。所述化學物具有氧化作用,這導致芳香環的開環、醌類的形成、環氧乙烷、或脂肪鏈的結構的可能被氧化。所述CIO2在去木質素和漂白過程中來使用。
[0059]在去木質素的過程中,在酸性條件下,所述CIO2還原為亞氯酸和次氯酸。所述次氯酸能夠氧化所述木質素以生成新的游離的酚基,所述酚基被CIO2攻擊。
[0060]在一些實施例中,為了限定在漂白末端的發色團的產生,有必要的是,保持所述pH值在2-6之間、或2-5之間、或3-5之間、或2-4之間、或3_4之間。
[0061]堿提取消除了可溶的木質素,通過氧化的在前階段和隨后用于后續氧化的所述紙漿的再活化。通常,這一階段產生了紙漿的染色。在這一階段觀察到的降低的亮度由與羥基離子的反應而引起,所述反應能夠導致色團的形成。然而,在這一階段H2O2的使用避免了亮度損失。
[0062]所述亞麻原莖的蒸煮產生了一種紙漿,所述紙漿具有16.7的平均卡帕值、CSF=594ml 和產率=53.3。
[0063]所述亞麻原莖的蒸煮產生了一種紙漿,所述紙漿具有16.3的平均卡帕值、CSF=443ml和碎片含量=6.3%。
[0064]正如在此討論的,值得注意的是,常規實驗、其他卡帕值可以容易地獲得。例如,通過增加或減小蒸煮時間。
[0065]可以明確表明的是,該紙單獨由非木質纖維混合構成,并能夠滿足由木材制備的相同或類似等級的商業上用紙的技術指標。主要的積極結果為生產美學上令人印象深刻的紙的證明。該紙滿足了幾乎商業上生產用紙的每個技術說明。
[0066]干法/濕法工藝系統似乎決定了有利于所述亞麻和小麥后續的蒸煮。所述方法與未處理的原料相比,允許更低的化學水平,由于水溶性化合物的除去和材料的“起毛”,允許化合物更好的進入。所述秸桿粉末的除去是有利的,尤其是增大自由度。
[0067]為了保證所述液體能夠循環通過所有的小麥和亞麻,高的液體纖維比也是可用的,特別是對于小麥。
[0068]使用每個烘干單元(OD)上更低的化學負載(約40%或更少的NaOH)蒸煮亞麻的能力,似乎由干法/濕法工藝、隨后水溶性組分的除去、和亞麻莖碎片部分暴露在化學過程中所決定。
[0069]本發明優選的實施例已經如上所述。
[0070]可以被識別和理解的,其中,不同的修改是可以的,并且附件的權利要求的目的在于覆蓋所有落在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內的類似修改。
[0071]表I目標值與獲得的值
【權利要求】
1.一種從非木質纖維原料制備打印紙的方法,包括: 將一定量的干燥非木質纖維原料切割為1-1OOmm之間的平均長度; 濕法處理被切割原料以除去污物、細粉和水溶性提取物; 將所述被切割原料脫水; 加熱所述被切割原料,所述加熱在5-50% (w/w)的NaOH和0-10% (w/w)的蒽醌的存在下于100-240°C間的一個溫度加熱10-240分鐘; 洗滌經過加熱的被切割原料; 漂白經洗滌的原料; 碎化經漂白的原料;并 使經碎化、漂白的原料形成紙張。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木質纖維選自包含整個亞麻秸桿、整個小麥秸桿和上述混合物的群。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木質纖維是0.1-99.9%的小麥和0.1-99.9%的亞麻的混合物。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木質纖維是60-90%的小麥和10-40%的亞麻、的混合物。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 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木質纖維是70-90%的小麥和10-30%的亞麻的混合物。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木質纖維是80-100%的小麥和0-20%的亞麻的混合物。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蒽醌被添加的量為0-5%(w/w)0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蒽醌被添加的量為0-2%(w/w)0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NaOH被添加的量為10-40%(w/w)。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NaOH被添加的量為12-30%(w/w)。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材料被切割成3-75mm之間的平均長度。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材料被切割成5-50mm之間的平均長度。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被切割材料的蒸煮的時間為15-200分鐘。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被切割材料的蒸煮的時間為20-150分鐘。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被切割材料蒸煮的溫度在120-200°C之間。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被切割材料蒸煮的溫度在140-180°C之間。
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 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被切割材料在蒸煮之后用水冷卻。
18.一種非木質纖維原料制備紙產品制備紙產品的方法,包括: 將一定量的干燥非木質纖維原料切割為1-1OOmm之間的平均長度;濕法處理被切割原料以除去污物、細粉和水溶性提取物; 將所述被切割原料脫水;加熱所述被切割原料,所述加熱在5-50%的NaOH和0-10%的蒽醌的存在下于100-240°C間的一個溫度加熱10-240分鐘; 洗滌經過加熱的被切割原料; 漂白經洗滌的原料; 碎化經漂白的原料;并 使經粉化的原料形成紙產品。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紙產品選自包含復印紙、廁紙、棉紙、紙巾、包裝紙、箱板、相片紙、顏色紙、打印紙、書寫紙、信紙、紙袋和紙板的群。
20.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木質纖維選自包含亞麻、大麻、黃麻、洋麻、燕麥、玉米、苜蓿、小麥、大麥和多年生牧草的群。
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年生牧草選自包含薦草、野麥、柳枝稷、和竹子的群。
22.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蒽醌被添加的量為0-5%(w/w)0
23.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蒽醌被添加的量為0-2%(w/w)0
24.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NaOH被添加的量為10-40%(w/w)。
25.根據權利要求1 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NaOH被添加的量為12-30%(w/w)。
26.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材料被切割成3-75mm之間的平均長度。
27.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材料被切割成5-50mm之間的平均長度。
28.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被切割材料的蒸煮的時間為15-200 分鐘。
2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被切割材料的蒸煮的時間為20-150 分鐘。
30.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被切割材料蒸煮的溫度在120-200°C之間。
31.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被切割材料蒸煮的溫度在140-180°C之間。
32.根據權利要求18所 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被切割材料在蒸煮之后用水冷卻。
【文檔編號】D21B1/04GK103890265SQ201180073868
【公開日】2014年6月25日 申請日期:2011年9月28日 優先權日:2011年9月28日
【發明者】杰夫·高夫曼 申請人:草原紙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