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及其制備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合成革用表面處理劑,特別涉及一種應用于合成革后段工藝的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還涉及該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的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合成革作為天然皮革的替代品,具有加工方便、質量統一、品種多樣等特點,彌補了真皮資源的匱乏,幾乎覆蓋了所有使用真皮的領域,并且相比真皮,合成革能夠滿足人們對表面多種風格的要求。在合成革制造領域,表面處理是越來越被重視的一種工藝技術,是產品提高附加值的有效方法。表面處理工藝有印刷、噴涂、直接涂布、多功能滾筒涂布等。其中,印刷是通過網紋輥筒進行合成革表面處理的一種最常用工藝。印刷除了具有使革表面改色、改變光澤作用外,還用于改變革表面觸感,如油蠟感、粉蠟感、沙絨感、滑爽感,使合成革表面觸感更像真皮,還能形成不同的表面風格,例如羊巴效果、牛巴效果、瘋馬效果等。但在現有的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中,對合成革具有水晶感的處理效果不明顯、不自然,手感差,同時處理試劑易污染環境,制造成本較高,綜合處理效果不佳。
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種克服上述不足的新型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既環保,綜合處理效果又好的一種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
本發明的一種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本發明所公開的一種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由以下組分組成改性水性聚氨酯樹脂,改性PE,水,改性有機硅,改性聚四氟乙烯蠟粉。
作為上述配方的優選方案,本發明提供的的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的各組分的配比如下改性水性聚氨酯樹脂50-60重量份,改性PE3-5重量份,水35-50重量份, 改性有機硅3-5重量份,改性聚四氟乙烯蠟粉3-5重量份。
作為上述配方的優選方案,本發明提供的的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的各組分的配比如下改性水性聚氨酯樹脂55重量份,改性PE4重量份,水37重量份,改性有機硅4重量份,改性聚四氟乙烯蠟粉4重量份。
作為上述配方的優選方案,本發明提供的的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的各組分的配比如下改性水性聚氨酯樹脂57重量份,改性PE3. 6重量份,水40重量份,改性有機硅4. 2重量份,改性聚四氟乙烯蠟粉4. 5重量份。
作為上述配方的優選方案,本發明提供的的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的各組分的配比如下改性水性聚氨酯樹脂52重量份,改性PE3. 2重量份,水42重量份,改性有機硅3. 8重量份,改性聚四氟乙烯蠟粉4. 2重量份。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包含以下步驟
(I)按配方將水、改性聚四氟乙烯蠟粉、改性PE、改性有機硅、部分改性水性聚氨酯樹脂一起混合攪拌均勻;
(2)向步驟(I)所得混合物中加入剩余的改性水性聚氨酯樹脂均勻攪拌。
本發明所提供的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各組分的配比如下改性水性聚氨酯樹脂50-60重量份,改性PE3-5重量份,水35-50重量份,改性有機硅 3-5重量份,改性聚四氟乙烯蠟粉3-5重量份。
本發明所提供的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的制備方法,所有步驟均在常溫常壓下進行。
由于采用以上技術方案,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點
I、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是環保型材料,符合歐盟的環保標準;
2、組成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的各組分相互協調、共同作用,本產品加入改性聚四氟乙烯蠟粉,使革面經鏡面輥高溫燙亮后,具有真皮的油蠟手感,水晶感極強,視覺效果獨特,綜合效果佳;
3、將該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在現有合成革生產線上應用,工藝簡單,后段處理后,經鏡面輥燙亮即可。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實施例I
一種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由改性水性聚氨酯樹脂55重量份,改性 PE4重量份,水37重量份,改性有機硅4重量份,改性聚四氟乙烯蠟粉4重量份組成。
上述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的制備方法是在常溫常壓下,按配方將改性水性聚氨酯樹脂25重量份、水37重量份、改性聚四氟乙烯蠟粉4重量份、改性有機硅4 重量份、改性PE4重量份一起混合攪拌均勻;向上述所得的混合物中加入剩余的改性水性聚氨酯樹脂(30重量份)均勻攪拌后即可得到本發明實施例I的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
本實施例公開的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的性能指標見表I。
表I
權利要求
1.一種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其特征在于,由以下組分組成改性水性聚氨酯樹脂,改性PE,水,改性有機硅,改性聚四氟乙烯蠟粉。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各組分的配比如下改性水性聚氨酯樹脂50-60重量份,改性PE3-5重量份,水35-50重量份,改性有機硅3-5重量份,改性聚四氟乙烯蠟粉3-5重量份。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各組分的配比如下改性水性聚氨酯樹脂55重量份,改性PE4重量份,水37重量份,改性有機硅4重量份,改性聚四氟乙烯蠟粉4重量份。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各組分的配比如下改性水性聚氨酯樹脂57重量份,改性PE3. 6重量份,水40重量份,改性有機硅4.2重量份,改性聚四氟乙烯蠟粉4. 5重量份。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各組分的配比如下改性水性聚氨酯樹脂52重量份,改性PE3. 2重量份,水42重量份,改性有機硅3.8重量份,改性聚四氟乙烯蠟粉4. 2重量份。
6.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步驟 (1)將水、改性聚四氟乙烯蠟粉,改性PE、改性有機硅、部分改性水性聚氨酯樹脂一起混合攪拌均勻; (2)向步驟(I)所得混合物中加入剩余的改性水性聚氨酯樹脂均勻攪拌。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各組分的配比如下改性水性聚氨酯樹脂50-60重量份,改性PE3-5重量份,水35-50重量份,改性有機硅3-5重量份,改性聚四氟乙烯蠟粉3-5重量份。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有步驟均在常溫常壓下進行。
全文摘要
一種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由以下組分組成改性高固水性聚氨酯樹脂,改性PE,水,改性有機硅,改性聚四氟乙烯蠟粉本發明所述的合成革用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符合歐盟的環保標準,組成水性水晶感燙亮處理劑的各組分相互協調、共同作用,使革面經鏡面輥高溫燙亮后,具有真皮的油蠟手感,水晶感極強,視覺效果獨特,綜合效果佳;本發明方法工藝簡單,后段處理后,經鏡面輥燙亮即可,且生產成本較低。
文檔編號D06M15/227GK102978939SQ20121029785
公開日2013年3月20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21日 優先權日2012年8月21日
發明者齊春紅 申請人:江蘇寶澤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