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90°合院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住宅建筑物,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兼顧私密與通透 的適合低密度的90。合院。
背景技術:
我國現有的低密度住宅樓如情景花園洋房、聯(lián)排別墅等,其外形大多 為方正結構,外加一開放性的花園,這種結^f的住宅樓采光通風效果一般, 由于其花園是開放性的,導致其私密性差,同時這類住宅樓的觀景臺朝向 一致,無法很好地融入自然,缺乏親和力。實用新型內容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通風采光效果好,私密性 強的90°合院。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構造一種90。合院, 是包括露臺、庭院、樓梯、通道、陽臺及功能間的地上三層住宅樓,合院 的每一層是九宮格構型,每一層的中中格和中右格是從第一層向上貫通外 界的中間庭院,每一層的中左格設有各層樓梯及連通各層前后的通道;第 一層中,前右格的是延伸到第二層、具有兩層樓高的內陽臺,后中格、后 右格設成功能間,其中,功能間靠右的部分是延伸至第二層、具有兩層樓 高;第二層中,前中格設置成從第二層向上貫通外界的露臺;第三層中, 前左格、前右格分別設置成露臺,前中格靠近中中格的部分構成連接兩露 臺的通道。在本實用新型的90。合院中,所述第一層的地板是高出合院前后地面 的水平面。
在本實用新型的90。合院中,還設有地下層,所述中間庭院位于中中格的部分貫通至地下層形成下沉式庭院,所述樓梯的下方設有通至地下層 的樓梯,繞下沉式庭院設地下車庫及若干功能間。在本實用新型的90。合院中,第一層的后左格設有一功能間,前左格設有,前中格設置成功能間;功能間的前面設有與之相通的露臺,露臺側 邊具有與地面相連的階梯,功能間的后方設有露臺。在本實用新型的90。合院中,第二層的后左格和后中格分別設置成兩 功能間,功能間設有向后伸出形成的連通陽臺,前左格設置成功能間,該 功能間設有向前伸出的陽臺。在本實用新型的90。合院中,第三層的后左格、后中格和后右格設置 成一體的功能間,該功能間設有向后伸出形成的陽臺。在本實用新型的90。合院中,各層與中間庭院相鄰接的各功能間及通道在其鄰接位置設有通風透光通道。在本實用新型的90。合院中,各層的功能間朝外開設的窗外及陽臺設 有百葉。在本實用新型的90。合院中,該90°合院在其左右兩側分別與類似此 結構的其他90。合院相連成聯(lián)排的90。合院。本實用新型90。合院是一種新型的低密度住宅產品,與現有房屋結構 相比,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1、 具有一個圍合的可觀、可賞、可游的中間庭院,增加了住宅的私密性。2、 策略性地對房屋鏤空,使房屋的通風采光效果增強。3、 每一層都具有一個或兩個不同朝向的露臺,使居住者能最大程度地 與自然相互的交流。
下面將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90。合院地下一層的平面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90。合院第一層的平面圖3是本實用新型90。合院第二層的平面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90。合院第三層的平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圖l、圖2、圖3、圖4示出了本實用新型90。合院的一個較優(yōu)實施方式。請參閱圖l、圖2、圖3、圖4所示,在本實施例中,90°合院由地下 -一層和地上三層構成,其中,地上三層中的每一層是由前左格、前中格、 前右格、中左格、中中格、中右格、后左格、后中格、后右格構成的九宮 格構型,每一層的中中格和中右格是從第一層向上貫通外界的中間庭院 100,其中,位于中中格的部分還下沉至地下層形成下沉式庭院;每一層的 中左格設有各層樓梯101、 201、 301及連通各層前后的通道102、 202 、 302。如圖1所示,地下層設有設備間404、工人房402等功能間以及與第 一層樓梯相通的樓梯401,設備間404與下沉式庭院相鄰接的位置設置門 407與窗406。在下沉式庭院右邊設置地下車庫405,并在車庫405的前方 設置車庫出入口。如圖2所示,第一層的前右格是延伸到第二層、具有兩層樓高的內陽 臺103,后中格、后右格設置成功能間104形成該合院的一樓客廳,其中, 功能間104靠右的部分是延伸至第二層、具有兩層樓高;后左格設有一功 能間(帶衛(wèi)生間的臥室)105,前左格設有功能間(廚房)107,前中格設 置成功能間(餐廳)108;餐廳的前面設有與之相通的露臺10&,在餐廳108 與露臺109相鄰接的位置設置前門,在與內陽臺103的鄰接處設有將其導 通的門。在本實施例中,第一層的地板高出合院前后地面的水平面,露臺 109側邊具有與地面相連的階梯110。臥室105與客廳104的后方設有露臺 111,客廳104在與露臺lll鄰接處設有通向露臺111的門。另外,在中右 格靠后的部分設有一樓的公用衛(wèi)生間112。通道102、餐廳108及客廳104 與中間庭院IOO相鄰接的位置均設置窗106以做通風透光之用。如圖3所示,第二層中,前中格設置成從第二層向上貫通外界的露臺207;后中格設成功能間(臥室)204,后左格設成功能間(帶衛(wèi)生間的臥 室)203,臥室203、 204設有向后伸出形成的連通陽臺209。前左格設成功 能間(帶衛(wèi)生間的臥室)205,該臥室設有向前伸出的陽臺208。在該層與 中間庭院100相鄰接的通道202及臥室204在其鄰接位置設置窗206用做 通風透光之用。如圖4所示,第三層的后左格、后中格和后右格設置成一體的功能間 303,在該功能間內部又劃分為衛(wèi)生間、書房、臥室等三功能區(qū)域,該功能 間303設有向后伸出形成的陽臺307。前左格、前右格分別設置成露臺304、 305,前中格靠近中中格的部分構成連接兩露臺304、 30&的通道306。另外, 在第二層的露臺207的上空設有屋頂格柵308。在本實施例中,各層朝屋外開設的窗戶都設有百葉500,另外,第二 層及第三層的陽臺和露臺的部分邊緣也有百葉500,這不僅加強住宅的私密 性,也對住宅外觀取裝飾作用,使其別致。在本實施例中,還可在該90。合院的左右兩側與其他類似結構的合院 連接,形成聯(lián)排90°合院。在本實施例中,整個住宅采用九宮格的構型,其中中中格和中右格設 為中間庭院,以及前右格設為內陽臺,使住宅具有一個較大的、且具有較 強私密性的戶外活動空間。每一層可通過前后各功能間的門窗及中間庭院 與通道實現前后的縱向通風,同時也可通過中間庭院實現垂直方向的采光 通風,因此也就具有更好的通風采光效果;對地上三層立體九宮格構型進 行策略性地挑空,使每一層都具有一個或兩個朝不同方向的露臺或陽臺, 使居住者能最大程度地與自然相互的交流。
權利要求1. 一種90°合院,是包括露臺、庭院、樓梯、通道、陽臺及功能間的地上三層住宅摟,其特征在于合院的每一層是九宮格構型,每一層的中中格和中右格是從第一層向上貫通外界的中間庭院(100),每一層的中左格設有各層樓梯(101、201、301)及連通各層前后的通道(102、202、302);第一層中,前右格是延伸到第二層、具有兩層樓高的內陽臺(103),后中格、后右格設成功能間(104),其中,功能間(104)靠右的部分是延伸至第二層、具有兩層樓高;第二層中,前中格設成從第二層向上貫通外界的露臺(207);第三層中,前左格、前右格分別設成露臺(304、305),前中格靠近中中格的部分構成連接兩露臺(304、305)的通道(306)。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90°合院,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層的地 板是高出合院前后地面的水平面。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90°合院,其特征在于還設有地下層, 所述中間庭院(100)位于中中格的部分貫通至地下層形成下沉式庭院,所 述樓梯(101)的下方設有通至地下層的樓梯(401),繞下沉式庭院設地下 車庫(405)及若干功能間。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90°合院,其特征在于第一層的后左格 設有一功能間(105),前左格設有(107),前中格設成功能間(108>;功 能間(108)的前面設有與之相通的露臺(109),露臺(109)側邊具有與 地面相連的階梯(110),功能間(105)的后方設有露臺(111)。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90°合院,其特征在于第二層的后左格 和后中格分別設成兩功能間(203、 204),功能間(203、 204)設有向后伸 出形成連通的陽臺(209),前左格設成功能間(205),該功能間設有向前 伸出的陽臺(208)。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90°合院,其特征在于第三層的后左格、 后中格和后右格設成一體的功能間(303),該功能間(303)設有向后伸出 形成的陽臺(307)。
7、 根據權利要求1或3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90。合院,其特征在于:各層與中間庭院相鄰接的各功能間及通道在其鄰接位置設有通風透光通 道。
8、 根據權利要求1或3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90。合院,其特征在于: 各層的功能間朝外開設的窗外及陽臺設有百葉(500〉。
9、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90°合院,其特征在于該90°合院在其 左右兩側分別與此類結構的其他90。合院相連成聯(lián)排90。合院。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低密度住宅,為克服低密度住宅通風采光與私密性難以兼顧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構造一種90°合院,是包括露臺、庭院、樓梯、通道、陽臺及功能間的地上三層住宅樓,合院的每一層是九宮格構型,每一層的中中格與中右格設成從第一層向上貫通外界的中間庭院,使合院可進行前后縱向通風采光,也可通過中間庭院進行上下垂直通風采光;對其他的單元格也進行策略性地挑空,設成內陽臺或露臺,使每層都具有一個或兩個朝向不同的露臺,使居住者能最大程度地與自然相互的交流,增加住宅的宜居性。
文檔編號E04H1/04GK201080707SQ200720121808
公開日2008年7月2日 申請日期2007年7月24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7月24日
發(fā)明者嚴迅奇, 張華綱 申請人:金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許李嚴建筑師事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