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非胺類粉狀瀝青抗剝落劑及其使用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路面工程用浙青材料的添加劑,具體是一種非胺類粉狀浙青抗剝落劑及其使用方法。
背景技術:
高速公路浙青路面的水損害問題造成了浙青路面大面積出現松散、剝落、坑洞,明顯縮短了高速公路的使用壽命。造成浙青路面水損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要防止或減輕浙青路面水損害的問題, 最有效的辦法是提高浙青與石料的粘附性。其中較為有效的辦法有兩種(I).用消石灰或水泥取代部分礦粉;(2).在浙青中添加抗剝落劑。水泥、消石灰具有較好的抗剝落效果,國外早在40年代就開始使用,我國的施工規范上也提倡使用水泥與消石灰。但是由于以下3個原因導致目前在我國的高速公路不用上述方法(1).添加量非常大。浙青只占浙青混合料的5%,水泥與消石灰的添加量是浙青混合料的3% ;(2).使用不方便,由于水泥與消石灰是直接加入石料中的,所以造成環境污染;(3).添加水泥與消石灰的高速公路的路面經過一段時間運行后,造成路面泛白,既影響路面質量,又影響路面美觀。浙青抗剝落劑是一種減少高速公路水損害,提高浙青與石料的粘附性,抵抗浙青混合料遇水后石料從混合料中剝落下來的一種浙青改性劑。浙青抗剝落劑從形態上分有液體、固體(粉狀、片狀)二種,從化學性能分有胺類、 非胺類二種。從使用情況來看,液體使用方便,固體的價格低,但使用不方便。從其粘附性機理來看,胺類屬物里吸附,非胺類屬于化學吸附。對于胺類抗剝落劑,由于胺類性質受熱易分解,穩定性相對差,胺類的浙青抗剝落劑的長期耐老化性能不好,根據規范試驗,將胺類浙青抗剝落劑進行163°C,5小時的老化后,粘附性可以達到5級為合格,在163°C老化10 小時后,粘附性達不到5級,其中部分為4級(不合格),繼續163°C老化20小時,直至48 小時后,浙青抗剝落劑全部失效,浙青與石料的粘附性與沒有添加浙青抗剝劑時一樣。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耐長期老化、使用成本低、使用方便、對環境污染小的非胺類粉狀浙青抗剝落劑及其使用方法。本發明的非胺類粉狀浙青抗剝落劑的組成成份為木質素磺酸鈉和硅藻土,兩種成份的重量比為(4 5)出 4)。上述兩種成份以粉未狀混合均勻,形成抗剝落劑產品。本發明的非胺類粉狀浙青抗剝落劑的使用方法是將上述抗剝落劑與熱浙青進行混合均勻,抗剝落劑的重量占熱浙青重量的0. 2 0. 4%。本發明的優點體現在I、將本發明的抗剝落劑用于浙青改性,其耐長期老化的性能優于傳統胺類抗剝落劑。
2、產品成本低。3、傳統抗剝落劑大多來源于石油制品,不可再生。本發明的抗剝落劑主要原料源于植物表面活性劑,可再生,對環境污染小。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發明實施例的非胺類粉狀浙青抗剝落劑,由重量比I : I的木質素磺酸鈉和硅藻土以粉末狀混合組成。成品外觀淺灰色粉狀體;失效溫度>300°C;溶解性與熱熔浙青有良好的相容性;安全性無毒、無異味、無污染、不易燃。將其與型號AH-70的熱浙青充分混合,抗剝落劑的重量占熱浙青重量的0. 3%,按照公路工程浙青及浙青混合料試驗規程JTGE20-2011,對其進行老化前后的粘附性對比試
驗,結果如下表
權利要求
1.一種非胺類粉狀浙青抗剝落劑,其特征是其組成成份為木質素磺酸鈉和硅藻土, 兩種成份的重量比為(4 5) : (6 4)。
2.一種非胺類粉狀浙青抗剝落劑的使用方法,其特征是將權利要求I所述的非胺類粉狀浙青抗剝落劑與熱浙青進行混合均勻,非胺類粉狀浙青抗剝落劑的重量占熱浙青重量的 0. 2 0. 4%o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路面工程用瀝青材料的添加劑,具體是一種非胺類粉狀瀝青抗剝落劑及其使用方法。本發明的非胺類粉狀瀝青抗剝落劑的組成成份為木質素磺酸鈉和硅藻土,兩種成份的重量比為(4~5)(6~4)。本發明的非胺類粉狀瀝青抗剝落劑的使用方法是將上述抗剝落劑與熱瀝青進行混合均勻,抗剝落劑的重量占熱瀝青重量的0.2~0.4%。本發明的優點體現在1、將本發明的抗剝落劑用于瀝青改性,其耐長期老化的性能優于傳統胺類抗剝落劑。2、產品成本低。3、傳統抗剝落劑大多來源于石油制品,不可再生。本發明的抗剝落劑主要原料源于植物表面活性劑,可再生,對環境污染小。
文檔編號C04B24/18GK102531445SQ20121002868
公開日2012年7月4日 申請日期2012年2月9日 優先權日2012年2月9日
發明者肖富榮 申請人:鎮江金陽道路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