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頂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吊頂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多個吊柱(1),所述吊柱(1)兩兩之間與一個橫架(2)連接,所述橫架與至少一個頂板(3)連接。本發明所提供的吊頂結構具有結構簡單,方便拼裝、拆卸和拆裝,且吊頂結構牢靠的優點。并且本發明提供的吊頂結構距離只由頂板長度決定,可以縮小吊頂結構距離。
【專利說明】吊頂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吊頂結構。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吊頂結構通常包括吊柱和橫架。多個橫架分別固定在墻體及墻頂上,其它配件一端與墻體上的橫架固定連接,另一端與墻頂上的橫架固定連接,配件對應的與橫架及吊柱固定連接。但是現有吊頂結構難以進行拼裝和拆卸,拆裝費時費力,并且牢固程度不聞。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拼裝、拆卸和拆裝方便,安裝后牢固程度高,并且吊頂結構結構簡易的吊頂結構。
[0004]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吊頂結構,包括多個吊柱,所述吊柱兩兩之間與一個橫架連接,所述橫架與至少一個頂板連接。
[0005]優選的,所述頂板與所述橫架垂直連接形成的吊掛面。
[0006]優選的,所述橫架與所述頂板通過配件連接。
[0007]優選的,所述吊頂結構包括四個所述吊柱、兩個所述橫架和兩個所述頂板,每兩個所述吊柱被一個所述橫架連接,兩個所述橫架分別與兩個所述頂板垂直連接。
[0008]優選的,所述吊頂結構包括四個所述吊柱、兩個所述橫架和四個所述頂板,每兩個所述吊柱被一個所述橫架連接,兩個所述橫架分別與四個所述頂板垂直連接。
[0009]優選的,所述頂板為C型鋼材或者雙內卷型鋼。
[0010]本發明具有如下優點:
[0011]1.本發明中的吊頂結構結構簡單,方便拼裝、拆卸和拆裝,且吊頂結構牢靠。
[0012]2.本發明采用吊頂結構,吊頂結構距離只由頂板長度決定,可以縮小吊頂結構距離。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吊頂結構的示意圖;
[0014]圖2為本發明第二實施例的吊頂結構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下面對本發明作詳細說明:
[0016]請參考圖1,圖1為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吊頂結構的示意圖。本發明的吊頂結構包括吊柱1,橫架2和頂板3,而本實施例中的吊頂結構包括四個吊柱1、兩個橫架2和兩個頂板3。每兩個吊柱I被一個橫架2連接,兩個橫架2分別與兩個頂板3垂直連接。頂板3與橫架2垂直連接形成的吊掛面23,本發明采用頂板3直接與橫架2連接,使得吊掛面23可以直接進行吊掛,吊掛距離只由吊柱I長度決定,可以縮小吊頂結構距離。由于頂板3承力能力強,所以吊頂結構設置在頂板3上吊頂結構穩定。
[0017]請繼續參考圖1,從圖1中可以看到,本實施例中,吊柱I包括粗段和細段兩段,其中,所述粗段用于與橫架2連接,而所述細段則用于固定于例如天花板等表面。另外,圖1中還顯示出了橫架2與頂板3之間通過配件4連接在一起。本實施例中,兩個橫架2與兩個頂板3成兩橫兩豎相互垂直的連接,形成一個“井”字型結構,整個構架牢靠穩定,結構簡單,方便加工及安裝。本實施例中,優選的,橫架2和/或頂板3為C型鋼材或者雙內卷型鋼。從圖1中可以看出,橫架2和頂板3都采用的是C型鋼材。
[0018]請參考圖2,圖2為本發明第二實施例吊頂結構的示意圖。本實施例中的吊頂結構包括四個吊柱1、兩個橫架2和四個頂板3,每兩個吊柱I被一個橫架2連接,兩個橫架2分別與四個頂板3垂直連接。實施例2與實施例1相比,增加了兩個頂板3,使得有更多的吊掛空間。
[0019]同樣的,請繼續參考圖2,從圖2中可以看到,本實施例中,吊柱I并非實施例1中所示的具有粗段和細段兩段,而是如圖所示,吊柱I的大小從上端到下端都一樣,該吊柱I比實施例一中的吊柱I更加結實。而所述吊柱I的上端固定于例如天花板等表面。另外,圖2中雖然沒有顯示,但是吊柱I可以通過焊接與橫架2連接在一起,當然,也可以是吊柱I的底端有一段具有螺紋,該底端旋入橫架2上帶有的螺孔中,使得吊柱I與橫架2連接在一起。本實施例中,兩個橫架2與四個頂板3成兩橫四豎相互垂直的連接,整個構架牢靠穩定,結構簡單,方便加工及安裝。本實施例中,優選的,橫架2和/或頂板3為C型鋼材或者雙內卷型鋼。從圖2中可以看出,橫架2和頂板3都采用的是C型鋼材。
[0020]本說明書中各個部分采用遞進的方式描述,每個部分重點說明的都是與其他部分的不同之處,各個部分之間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參見即可。
[0021]本發明雖然以較佳實施例公開如上,但其并不是用來限定本發明,任何本領域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內,都可以做出可能的變動和修改,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當以本發明權利要求所界定的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吊頂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多個吊柱(I),所述吊柱(I)兩兩之間與一個橫架(2)連接,所述橫架與至少一個頂板(3)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吊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橫架(2)與所述頂板(3)垂直連接形成的吊掛面(23)。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吊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橫架(2)與所述頂板(3)通過配件(4)連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吊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吊頂結構包括四個所述吊柱(I)、兩個所述橫架(2)和兩個所述頂板(3),每兩個所述吊柱(I)被一個所述橫架(2)連接,兩個所述橫架(2)分別與兩個所述頂板(3)垂直連接。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吊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吊頂結構包括四個所述吊柱(I)、兩個所述橫架(2)和四個所述頂板(3),每兩個所述吊柱(I)被一個所述橫架(2)連接,兩個所述橫架(2)分別與四個所述頂板(3)垂直連接。
6.如權利要求1至5任意一項所述的吊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板(3)為C型鋼材或者雙內卷型鋼。
【文檔編號】E04B9/06GK103669673SQ201210315035
【公開日】2014年3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30日 優先權日:2012年8月30日
【發明者】蔡浩 申請人:昆山華英博五金建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