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石灰石熟料破碎中心塔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石灰石生產設備,特別涉及一種用于石灰石煅燒的立窯的熟料破碎裝置部件。
背景技術:
石灰石窯目前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窯筒體臥置并能作回轉運動的稱為回轉窯;另一類窯筒體是立置不轉動的稱為立窯,立窯具有產量高、能耗低等優點。現有的石灰石立窯在煅燒石灰石生料后,所產生的熟料沉積于立窯底部,通常需要通過設置于立窯底部的熟料破碎裝置來粉碎沉積結塊的石灰石熟料,熟料破碎裝置是一個安裝于窯體底部的盤塔,通過盤塔的轉動來破碎熟料,現有的盤塔較低矮,熟料主要沉積在其上方,通過盤塔旋轉對熟料底部進行破碎切割,破碎效果不佳。針對上述不足,需對現有的盤塔進行改進,使其與熟料的接觸面積更寬,且能夠對所沉積的熟料內部進行破碎切割,以提高破碎效果。
實用新型內容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石灰石熟料破碎中心塔,通過分析熟料被破碎時的受力等因素后對中心塔形狀的改進,改變現有盤塔與熟料的接觸面積及破碎切割部位,解決現有盤塔破碎效果不佳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手段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石灰石熟料破碎中心塔,包括塔座和塔頂,所述塔座和塔頂上均布有多個通風口,所述塔座的高度不低于0.5米。進一步,所述塔座和塔頂上設置有多個破碎齒。進一步,所述破碎齒為長方體,所述長方體破碎齒的一條棱邊正對中心塔橫截面的切向。進一步,所述塔座為橫截面面積由下至上逐漸減小的錐形。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的石灰石熟料破碎中心塔,包括塔座和塔頂,所述塔座和塔頂上均布有多個通風口,所述塔座的高度不低于0.5米,與現有的盤塔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塔座和塔頂結構有效增加了塔高,同時,可將塔座和塔頂伸入至熟料中部,其轉動時與熟料的接觸位置由熟料底部變為熟料內部,熟料被破碎時受力發生變化,破碎效率提高,破碎效果更好,通過在塔座和塔頂上設置多個通風口,可通過塔底通入立窯上部的煅燒反應所需的空氣。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以下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說明,如圖所示:本實施例的石灰石熟料破碎中心塔,包括塔座I和塔頂2,所述塔座I和塔頂2上均布有多個通風口 3,通過通風口可通入供煅燒所需的空氣,所述塔座I的高度不低于0.5米,塔座和塔頂結構有效增加了塔高,同時,可將塔座和塔頂伸入至熟料中部,其轉動時與熟料的接觸位置由熟料底部變為熟料內部,熟料被破碎時受力發生變化,破碎效率提高,破碎效果更好。[0015]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塔座I和塔頂2上設置有多個破碎齒4,可進一步提高破碎效率。[0016]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破碎齒4為長方體,所述長方體破碎齒4的一條棱邊正對中心塔橫截面的切向,使長方體的棱邊形成刃口,破碎能力更強,且破碎所需的力更小。[0017]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塔座I為橫截面面積由下至上逐漸減小的錐形,以增塔座與石灰石熟料之間的接觸面積,提高破碎效果,同時,也更有利于通入的空氣均勻分散,使窯內煅燒均勻。[0018]最后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宗旨和范圍,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
權利要求1.一種石灰石熟料破碎中心塔,其特征在于:包括塔座(I)和塔頂(2),所述塔座(I)和塔頂(2)上均布有多個通風口(3),所述塔座(I)的高度不低于0.5米。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石灰石熟料破碎中心塔,其特征在于:所述塔座(I)和塔頂(2)上設置有多個破碎齒(4)。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石灰石熟料破碎中心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齒(4)為長方體,所述長方體破碎齒(4)的一條棱邊正對中心塔橫截面的切向。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石灰石熟料破碎中心塔,其特征在于:所述塔座(I)為橫截面面積由下至上逐漸減小的錐形。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石灰石熟料破碎中心塔,包括塔座和塔頂,所述塔座和塔頂上均布有多個通風口,所述塔座的高度不低于0.5米,與現有的盤塔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塔座和塔頂結構有效增加了塔高,同時,可將塔座和塔頂伸入至熟料中部,其轉動時與熟料的接觸位置由熟料底部變為熟料內部,熟料被破碎時受力發生變化,破碎效率提高,破碎效果更好,通過在塔座和塔頂上設置多個通風口,可通過塔底通入立窯上部的煅燒反應所需的空氣。
文檔編號C04B2/12GK202924917SQ20122066305
公開日2013年5月8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4日 優先權日2012年12月4日
發明者陳孝軍 申請人:陳孝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