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屋地板支撐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木屋地板支撐結構,包括地梁及地龍骨,所述地梁是由分段節梁組成形成的框架并支撐其上的地龍骨,地龍骨是由若干模板架組成半架置于地梁框架形成的地格上,每一模板架至少包括一個基本模架,該基本模架是由兩邊板及兩內連板組成,且兩內連板到相應模架外側端的距離相同。本實用新型將輕型木結構地梁及地龍骨改成模板化組裝結構,原材料仍然為規格材,既省料又便于運輸的分段節梁、地龍骨模板架等模塊,均在加工廠內完成全部部件制作,運送至現場后可立即組裝投入使用,同時還可快速無損拆裝,全部回收利用。
【專利說明】木屋地板支撐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木屋地板支撐結構,按國際專利分類表(IPC)劃分屬于木結構房屋制造【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國內木結構建筑絕大多數采用直接引進的北美輕型木結構技術,該技術以規格裸材運送至現場,現場加工地板支撐架、墻板、屋梁等,如將墻骨柱、擱柵(檁條)逐根用鋼釘連接形成骨架,內填保溫隔熱材料后內外釘基面板及飾面板后形成建筑墻板,工序繁瑣,工期長,安裝能耗大。目前的地板支撐主要是地梁及地龍骨,現場加工時,往往將成根的裸材(板材)直接施用,而不夠長度的位置直接截取合適尺寸連接形成框架,由于沒有預先設計,往往造成費工費料的現象。
【發明內容】
[0003]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模塊化組裝的木屋地板支撐結構。
[0004]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0005]一種木屋地板支撐結構,包括地梁及地龍骨,所述地梁是由分段節梁組成形成的框架并支撐其上的地龍骨,地龍骨是由若干模板架組成半架置于地梁框架形成的地格上,每一模板架至少包括一個基本模架,該基本模架是由兩邊板及兩內連板組成,且兩內連板到相應模架外側端的距離相同。
[0006]進一步,所述模板架由兩個以上基本模架組成,相鄰基本模架通過兩連接板并排相連,連接板到模架外側端的距離L大于內連板到模架外側端的距離M。
[0007]進一步,所述基本模架兩邊板的間距為356毫米寬度為基本模數。
[0008]進一步,所述模板架的連接板到模架外側端的距離L比內連板到模架外側端的距尚M大于10 — 20暈米。
[0009]進一步,所述分段節梁是由兩片板材疊加形成。
[0010]本實用新型將輕型木結構地梁及地龍骨改成模板化組裝結構,原材料仍然為規格材,既省料又便于運輸的模塊尺度,如分段節梁、地龍骨模板架等,各尺寸型號均在加工廠內完成全部部件制作,運送至現場后可立即組裝投入使用,可用于木結構房屋、別墅、住宅等木結構設施,可快速無損拆裝,全部回收利用,綠色、環保、節能、無污染。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圖1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0012]圖2是本實用新型地梁示意圖。
[0013]圖3是本實用新型地龍骨一模板架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0014]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15]實施例:請參閱圖1至圖3,一種木屋地板支撐結構,包括地梁I及地龍骨2,所述地梁I是由分段節梁組成形成的框架并支撐其上的地龍骨2,其中的分段節梁是由兩片板材疊加形成,其中地龍骨2是由若干模板架21組成半架置于地梁框架形成的地格上,每一模板架至少包括一個基本模架210,該基本模架210是由兩邊板及兩內連板組成,且兩內連板到相應模架外側端的距離相同。本實用新型的模板架由兩個以上基本模架組成,相鄰基本模架通過兩連接板并排相連,連接板到模架外側端的距離L比內連板到模架外側端的距離M大于10 — 20毫米,如圖3所示,在該模板架中,連接板到模架外側端的距離L比內連板到模架外側端的距離M大于10毫米,其中L為361毫米,而M為261毫米。在地龍骨設計中,基本模架兩邊板的間距為356毫米寬度為基本模數,還有53毫米、161毫米等,根據實際承重而具體設計。
[0016]本實用新型的地梁見圖2,在該實施例中,分段節梁11、12、13、14、15、16、17規格尺寸相同,而剩下的部分同樣為分段節梁,設計時按整體要求并結合實際裸材規格要求形成分段節梁方案。
[0017]本實用新型將輕型木結構地梁及地龍骨改成模板化組裝結構,原材料仍然為規格材,既省料又便于運輸的模塊尺度,如分段節梁、地龍骨模板架等,各尺寸型號均在加工廠內完成全部部件制作,運送至現場后可立即組裝投入使用,模塊化組裝,效率高且承載強度大。
[0018]以上所記載,僅為利用本創作技術內容的實施例,任何熟悉本項技藝者運用本創作所做的修飾、變化,皆屬本創作主張的專利范圍,而不限于實施例所揭示者。
【權利要求】
1.一種木屋地板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地梁及地龍骨,所述地梁是由分段節梁組成的框架并支撐其上的地龍骨,地龍骨是由若干模板架組成半架置于地梁框架形成的地格上,每一模板架至少包括一個基本模架,該基本模架是由兩邊板及兩內連板組成,且兩內連板到相應模架外側端的距離相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屋地板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模板架由兩個以上基本模架組成,相鄰基本模架通過兩連接板并排相連,連接板到模架外側端的距離L大于內連板到模架外側端的距離M。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木屋地板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本模架兩邊板的間距為356毫米寬度。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木屋地板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模板架的連接板到模架外側端的距離L比內連板到模架外側端的距離M大于10 — 20毫米。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屋地板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段節梁是由兩片板材疊加形成。
【文檔編號】E04F15/04GK203613766SQ201320631614
【公開日】2014年5月28日 申請日期:2013年10月14日 優先權日:2013年10月14日
【發明者】林積端 申請人:福建立方圓木結構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