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發(fā)光墻地磚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發(fā)光墻地磚,包括殼體、透光板組件以及設置于所述殼體內的至少一發(fā)光裝置,其所述發(fā)光墻地磚還包括底座,底座設有凸起結構高于所述底座的底面;至少一支撐柱,具有第一端面及相對的第二端面,第一端面與底座的底面相固定,第二端面上設置有電阻應變裝置,電阻應變裝置被配置為根據所述透光板組件受到的壓力產生電信號;壓力傳感器,設置于凸起結構上并與設置于所述支撐柱第二端面的所述電阻應變裝置高度相同;壓力傳感器與所述電阻應變裝置電性連接,并被配置為接收電阻應變裝置產生的電信號并計算得到壓力值。以及控制裝置,與壓力傳感器電性連接,被配置為根據壓力傳感器所檢測的壓力值對發(fā)光裝置的發(fā)光模式進行控制。
【專利說明】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發(fā)光墻地磚,具體而言,涉及一種應用于情景照明環(huán)境下的 發(fā)光墻地磚。 一種發(fā)光墻地磚
【背景技術】
[0002] 目前,越來越多的場所如商業(yè)街、展會展館、舞臺秀等需要鋪設發(fā)光的墻地磚來營 造特殊的發(fā)光與互動的情景效果,目前的發(fā)光墻地磚主要以紅外感應式的發(fā)光墻地磚為 主,其主要的原理是依靠人體紅外光譜的變化,自動接通設置與磚體內部的負載啟動光源, 而當人離開后即自動延時關閉負載或改變光源的發(fā)光模式。
[0003] 然而,這種紅外感應式的發(fā)光墻地磚的技術通常被設置在具有較少人流量的區(qū) 域,如果將其設置在人流量較大的區(qū)域或場所時,紅外感應裝置將是無法根據單人的行為 做出反應,發(fā)光墻地磚也將不能正常的發(fā)光。 實用新型內容
[0004] 為解決上述的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通過感受壓力及壓力的大小 進行發(fā)光的,兼具穩(wěn)定與靈敏的發(fā)光墻地磚。
[0005] -種發(fā)光墻地磚,包括殼體、透光板組件以及設置于所述殼體內的至少一發(fā)光裝 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光墻地磚還包括底座,所述底座設有凸起結構,所述凸起結構高于 所述底座的底面;至少一支撐柱,具有第一端面及相對的第二端面,所述第一端面與所述底 座的底面相固定,同時所述第二端面上設置有電阻應變裝置,所述電阻應變裝置被配置為 根據所述透光板組件所受壓力產生電信號;壓力傳感器,設置于所述凸起結構上并與所述 設置于所述支撐柱第二端面的所述電阻應變裝置高度相同,所述壓力傳感器與所述電阻應 變裝置電性連接,被配置為接收所述電阻應變裝置產生的電信號并計算得到壓力值;以及 控制裝置,與所述壓力傳感器電性連接,被配置為根據所述壓力傳感器所檢測的壓力值對 所述發(fā)光裝置的發(fā)光模式進行控制。
[0006]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方式,所述發(fā)光墻地磚進一步包括一支架,所述發(fā)光墻 地磚進一步包括一支架,所述支架設有鏤空部、支撐部和至少一支撐板;所述至少一支撐板 與所述至少支撐柱相適配,被配置為被所述支撐柱頂固;所述支撐部配置為被所述設置于 所述凸起結構上的壓力傳感器頂固,同時承載所述發(fā)光裝置。
[0007]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方式,所述底座設有限位墻,所述限位墻與所述底座的 底面相固定并且卡固所述至少一支撐柱,同時所述限位墻的高度低于所述支撐柱的高度。
[0008]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方式,所述電阻應變裝置包括電阻應變片和彈性元件、 所述電阻應變片固定于所述支撐柱的第二端面與彈性元件之間。
[0009]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方式,所述的發(fā)光墻地磚,其特征在于,所述電阻應變裝 置被配置為當所述彈性元件延所述支撐柱垂直方向受力下凹范圍為〇. 5mm?5. 5mm時,所 述電阻應變片產生電信號。
[0010]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方式,所述彈性元件是硅膠墊、單圈彈簧管或螺旋彈簧 管。
[0011]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方式,所述控制裝置包括控制電路與電源,所述控制電 路與所述電源電性連接。
[0012]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方式,所述至少一發(fā)光裝置被儲膠盒密封包覆,所述發(fā) 光裝置包括LED燈與印刷電路板,所述LED與所述印刷電路板電性連接,所述印刷電路板與 所述控制裝置電性連接。
[0013]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方式,所述透光板組件包括玻璃板與罩框,所述透光玻 璃板與所述罩框相互耦合,所述透光玻璃板與所述罩框之間使用硅膠條進行緩沖。
[0014]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方式,所述殼體具有與所述透光罩板相適配的第一開口 及與所述底座相適配的第二開口;其中,所述第一開口外延設有定位槽,所述定位槽與所述 罩框采用螺栓鎖付固定,且所述定位槽與所述罩框之間使用硅膠條進行緩沖;所述第二開 口與所述底座采用螺栓鎖付固定。
[0015] 根據上述技術方案可知,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發(fā)光墻地磚可以利用壓力感 應的方式對使發(fā)光墻地磚發(fā)光,且通過壓力傳感器對發(fā)光墻地磚所受到壓力值進行了計算 而使控制電路由此可根據壓力值范圍的不同對發(fā)光裝置的發(fā)光模式進行控制。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0017]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中的發(fā)光墻地磚組裝后的結構圖。
[0018]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中的發(fā)光墻地磚底座的結構圖。
[0019]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中的發(fā)光墻地磚支架的結構圖。
[0020] 圖4為本實用新型中的發(fā)光墻地磚底座與發(fā)光裝置組裝后的結構圖。
[0021] 圖5為本實用新型中的發(fā)光墻地磚組裝結構的結構圖。
[0022] 其中,附圖標記說明如下:
[0023] 底座:1
[0024] 殼體:2
[0025] 透光板:3
[0026] 凸起結構:10
[0027] 支撐柱:11
[0028] 電阻應變裝置:12
[0029] 壓力傳感器:13
[0030] 控制電路:140
[0031] 電源:141
[0032] 限位墻:15
[0033] 支架:4
[0034] 鏤空部:40
[0035] 支撐部:41
[0036] 支撐板:42
[0037] 發(fā)光裝置:5
[0038] LED 燈:50
[0039] 印刷電路板:51
[0040] 儲膠盒:52
[0041] 玻璃板:30
[0042] 罩框:31
[0043] 硅膠條:32
[0044] 定位槽:20
【具體實施方式】
[0045] 為了使本申請所揭示的技術內容更加詳盡與完備,可參照附圖以及本發(fā)明的下述 各種具體實施例,附圖中相同的標記代表相同或相似的組件。然而,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 應當理解,下文中所提供的實施例并非用來限制本發(fā)明所涵蓋的范圍。此外,附圖僅僅用于 示意性地加以說明,并未依照其原尺寸進行繪制。
[0046] 下面參照附圖,對本發(fā)明各個方面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的詳細描述:
[0047] 根據圖1所示為一種發(fā)光墻地磚組裝后結構圖,所述發(fā)光墻地磚包括有殼體2、透 光板組件3以及底座,并且其內部還設置有至少一發(fā)光裝置5。
[0048] 根據圖2所示為所述發(fā)光墻地磚底座1的具體結構圖,所述底座1表面設有凸起 結構10,所述凸起結構10高于所述底座1的底面;至少一支撐柱11,具有第一端面及相對 的第二端面,所述第一端面與所述底座1的底面相固定,同時所述第二端面上設置有電阻 應變裝置12,所述電阻應變裝置12被配置為根據所述發(fā)光墻地磚的透光板組件3所受壓力 產生電信號。
[0049] 根據圖2所示的支撐柱11具體被配置為4個等大長方體并被設置于所述底座1 的4個邊角,但實際運用中,所述支撐柱11的數量與形狀并不受限制,可以設置成長方體、 正方體或圓柱體及其他形狀;同時,所述支撐柱11的第一端面可以與底座1 一體形成,也可 以通過焊接、鎖付等形式進行固定。
[0050] 根據圖2所示的壓力傳感器13,設置于所述凸起結構10上并與所述設置于所述 支撐柱11第二端面的所述電阻應變裝置12高度相同;由于可以與所述電阻應變裝置12處 于相同高度,因此所述壓力裝置與凸起結構10可以起到與所述支撐柱11相同的支撐作用; 所述壓力傳感器13與所述電阻應變裝置12電性連接,并被配置為接收所述電阻應變裝置 12產生的電信號并計算得到壓力值;以及控制裝置15,與所述壓力傳感器13電性連接,被 配置為根據所述壓力傳感器13所檢測的壓力值對所述發(fā)光裝置5的發(fā)光模式進行控制。
[0051] 根據圖3所示為所述發(fā)光墻地磚的支架4的具體結構圖,所述支架4設有鏤空部 40、支撐部41和至少一支撐板42。
[0052] 根據圖5所示為所述發(fā)光墻地磚組裝結構的結構圖,結合圖3與圖5,所述至少一 支撐板42與所述至少一支撐柱11相適配,即與所述支撐柱11的第二端面的面積相當,該 支撐板42被配置是被為被支撐柱11頂固;而所述支撐部41則被配置為被位于支撐部下方 的所述設置于所述凸起結構10上的壓力傳感器13頂固,支撐部41的上表面同時被配置為 承載并固定所述至少一發(fā)光裝置5,其固定方式可以使焊接也可以是鎖付等;所述發(fā)光裝 置5由于自身的重量對支撐柱11與支撐部41施以壓力從而抵固支架4下表面的支撐柱11 與壓力傳感器13,這可以使設置于支撐柱11第二端面的電阻應變裝置12受力產生形變后 的反應更精確。而所述鏤空部40,其鏤空形狀并不限定,其作用是可以使發(fā)光墻地磚灌膠封 裝可填充滿整個磚體。
[0053] 根據圖2所示的底座1設有的所述限位墻15,所述限位墻15可以與所述底座1 一 體形成,也可以通過焊接或鎖付等其他形式與底座1固定,所述限位墻15被配置卡固所述 至少一支撐柱11,用以固定并輔助支撐所述支撐柱11,使支撐柱11不易彎曲變形;所述限 位墻15的高度不高于所述支撐柱11的高度。
[0054] 根據圖2所示的所述電阻應變裝置12包括電阻應變片和彈性元件、所述電阻應變 片固定于所述支撐柱11的第二端面與彈性元件之間。所述彈性元件可以使硅膠墊、也可以 是單圈彈簧管或者螺旋彈簧管等等。此處優(yōu)選使用硅膠墊,采用硅膠墊可以使所述支撐柱 11的第二端面被更好的覆蓋,使得受力的分布更為均勻。
[0055] 電阻應變裝置12被配置為當所述彈性元件延所述支撐柱11垂直方向受力下凹范 圍為0· 5mm?5. 5mm時,所述電阻應變片即可產生電信號。
[0056] 根據圖2所示的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包括控制電路140與電源141,所述控制 電路140與所述電源141電性連接。
[0057] 根據圖4所示為所述發(fā)光墻地磚的組裝結構圖,所述至少一發(fā)光裝置5被儲膠盒 52密封包覆,用以增加發(fā)光裝置5的耐久性能與防水性能。所述發(fā)光裝置5包括LED燈50 與印刷電路板51,所述LED燈50與所述印刷電路板51電性連接,所述印刷電路板51與所 述控制裝置15電性連接。
[0058] 根據圖4所示的發(fā)光裝置5具體被配置為等大體積的4個,但實際運用中,所述發(fā) 光裝置的數量與形狀并不受限制。
[0059] 根據圖5所示的所述發(fā)光墻地磚的組裝結構圖,所述透光板組件3包括玻璃板30 與罩框31,所述玻璃板30與所述罩框31使用相互稱合的方式加以固定,同時所述玻璃板 30與所述罩框31之間使用硅膠條32進行緩沖,以防止罩框31與玻璃板30碰撞產生磨損, 所述玻璃板30優(yōu)先選用鋼化的玻璃板。
[0060] 根據圖5所示的所述發(fā)光墻地磚的組裝結構圖,所述殼體2具有與所述透光板3 相適配的第一開口及與所述底座1相適配的第二開口;其中,所述第一開口外延設有定位 槽20,所述定位槽20與所述罩框31采用螺栓鎖付固定,且所述定位槽20與所述罩框31之 間使用硅膠條進行緩沖;所述第二開口與所述底座1采用螺栓鎖付固定,螺栓可優(yōu)選使用 防水螺栓。
[0061] 發(fā)光墻地磚在組裝完畢之后,其磚體內部同時可以通過灌膠用以提升整體的防水 性。
[0062] 上文中,參照附圖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是,本領域中的普通技術 人員能夠理解,在不偏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還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 實施方式作各種變更和替換。這些變更和替換都落在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范圍 內。
【權利要求】
1. 一種發(fā)光墻地磚,包括殼體、透光板組件以及設置于所述殼體內的至少一發(fā)光裝置, 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光墻地磚還包括: 底座,所述底座設有凸起結構,所述凸起結構高于所述底座的底面; 至少一支撐柱,具有第一端面及相對的第二端面,所述第一端面與所述底座的底面相 固定,所述第二端面上設置有電阻應變裝置,所述電阻應變裝置被配置為根據所述透光板 組件受到的壓力產生電信號; 壓力傳感器,設置于所述凸起結構上并與所述設置于所述支撐柱第二端面的所述電阻 應變裝置高度相同;所述壓力傳感器與所述電阻應變裝置電性連接,并被配置為接收所述 電阻應變裝置產生的電信號并計算得到壓力值;以及 控制裝置,與所述壓力傳感器及所述至少一發(fā)光裝置電性連接,被配置為根據所述壓 力傳感器產生的所述電信號和所檢測的壓力值對所述發(fā)光裝置的發(fā)光模式進行控制。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光墻地磚,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光墻地磚進一步包括一支 架,所述支架設有鏤空部、支撐部和至少一支撐板;所述至少一支撐板與所述至少一支撐柱 相適配,被配置為被所述支撐柱頂固;所述支撐部配置為被所述設置于所述凸起結構上的 壓力傳感器頂固,同時承載所述至少一發(fā)光裝置。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光墻地磚,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設有限位墻,所述限位墻 與所述底座的底面相固定并且卡固所述至少一支撐柱,同時所述限位墻的高度不高于所述 支撐柱的高度。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光墻地磚,其特征在于,所述電阻應變裝置包括電阻應變 片和彈性元件,所述電阻應變片固定于所述支撐柱的第二端面與彈性元件之間。
5. 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發(fā)光墻地磚,其特征在于,所述電阻應變裝置被配置為當所 述彈性元件延所述支撐柱垂直方向受力下凹范圍為0. 5mm?5. 5mm時,所述電阻應變片產 生電信號。
6. 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發(fā)光墻地磚,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元件是硅膠墊或單圈彈 簧管或螺旋彈簧管。
7.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光墻地磚,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包括控制電路與電 源,所述控制電路與所述電源電性連接。
8.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光墻地磚,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發(fā)光裝置被儲膠盒密 封包覆,所述至少一發(fā)光裝置包括LED燈與印刷電路板,所述LED燈與所述印刷電路板電性 連接,所述印刷電路板與所述控制裝置電性連接。
9.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光墻地磚,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板組件包括玻璃板與罩 框,所述玻璃板與所述罩框相互耦合,所述玻璃板與所述罩框之間使用硅膠條進行緩沖。
10. 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發(fā)光墻地磚,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具有與所述透光板相 適配的第一開口及與所述底座相適配的第二開口;其中,所述第一開口外延設有定位槽,所 述定位槽與所述罩框采用螺栓鎖付固定,且所述定位槽與所述罩框之間使用硅膠條進行緩 沖;所述第二開口與所述底座采用螺栓鎖付固定。
【文檔編號】E04F13/074GK203867117SQ201420189111
【公開日】2014年10月8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4月17日
【發(fā)明者】趙飛, 韓勇, 王鈺, 王麗萍, 周波, 李慧芳 申請人:上海麗業(yè)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麗業(yè)照明設計有限公司, 上海麗遠文化傳媒有限公司